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Penguin.Lin
Amateur Member
 
Penguin.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49
5M... 嗯... 油門放掉
第一種方法... 自己先雷下去... 不過還有5M... 應該不至於
我是覺得反正身上有謢具~ 雷下去總比撞飛了好... 還是我想太多了...
第二種方法... 就煞車吧... 60M內~ 方法對的話應該煞得下來.....
我想他速度應該跟你不一樣吧~ 因為你正要加速超車.....

回歸主題~ 看來看去大概是 7:3 吧...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還真是...
如果有要賠償部分~ 我想就交給保險公司去弄吧! 強制險好像作用就是這個~ 小忘了
他車門版如果凹的話~ 可以打一打就打一打打出來就好~ 哈哈哈...
畢竟這是沒有絕對的對錯倒是~ 不過方向燈是個重點倒是...
車禍現場應該有照片吧~ 去要要看了... 這是很重要的... 現場證據...

祝你順利囉

ps. 難得一篇回這麼多次 @@! 行車安全...
嗯... 我也很討厭不打方向燈不看後照鏡就轉的人... 不過什麼車~ 這是人的問題... 不是車
     
      
舊 2005-03-20, 10:55 AM #4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enguin.Lin離線中  
hjfrank
*停權中*
 
hjfran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引用:
作者invaderfish
基本上我是希望能和解最好.....這個算精神損失嗎?
有沒有大大可以列出步驟告訴我接下來的流程呢?


有些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到交通分隊對雙方製作筆錄及錄音完畢後,
員警會給您一張包含雙方聯絡資料的記錄表留存,
等一個月後的交通大隊會寄給你一張「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
你可根據此「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估價單及驗傷單直接向對方索賠。

若對方不願意或沒誠意和解,
可根據當時員警給您一張包含對方聯絡地址的記錄表寄一封存證信函給對方(郵局也要一份),
限定他在一個禮拜內出面和你解決,
否則直接提起告訴。

若對方還是不理會,
就直接到地方法院寫狀紙、提「過失傷害暨民事損害賠償」告訴,
檢察官會再將此 CASE 丟回警察局讓員警搜證,
員警會請雙方再過去製作筆錄 (可再要求精神賠償費)
搜證後再移送至地方法院等待簡易法庭的通知。
 
舊 2005-03-20, 11:57 A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jfrank離線中  
hjfrank
*停權中*
 
hjfran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強制汽車責任險,
保險公司只保「人」不保「車」,
同時還需檢具醫院的驗傷單一份。

至於原發文者的摩托車損壞的維修費用若對方執意不賠,
只能依照我上面所寫的方法告他。
舊 2005-03-20, 12:27 P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jfrank離線中  
invaderfish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75
感謝各位大大關心^^
請問「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
一定要1個月後才能拿到嗎?
我想盡快跟對方解決這件事
但是礙於不知道誰肇事責任大
所以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向對方提出賠償
舊 2005-03-20, 12:44 P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nvaderfish離線中  
brianskate
Advance Member
 
brianskat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極樂世界
文章: 307
引用:
作者invaderfish
感謝各位大大關心^^
請問「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
一定要1個月後才能拿到嗎?
我想盡快跟對方解決這件事
但是礙於不知道誰肇事責任大
所以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向對方提出賠償



沒錯!!這東西是要一個月後才能打電話去查詢
舊 2005-03-20, 01:11 P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rianskate離線中  
invaderfish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75
引用:
作者brianskate
沒錯!!這東西是要一個月後才能打電話去查詢

喔原來如此,感謝告知^^
那「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拿到之後
是不是就能確定哪一方的肇事責任比較大呢?
還是得等上法院之後法官的裁定才算??
舊 2005-03-20, 01:22 P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nvaderfish離線中  
atpqq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家
文章: 39
先去找當初的那個警察,和他說明情況,看他願不願意幫你,當你的證人,

其他部分,就如其他大大所言。
舊 2005-03-21, 03:51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tpqq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2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