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66
|
我投宿過家樂福總部,不過跟您的狀況不同∼
是維修服務的問題∼詳情不多說∼ 我要說的是,過了大約一週,我接到我投訴的這家電的店長電話, 他親自跟我道歉並親自處理,讓我相當滿意他的態度, 我覺得你要直接跟台北總部投訴,效果相當不錯, 會比在這邊訴苦有效的多哦∼∼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
引用:
商家該注意的沒註明,那難道是買家的錯嗎? 買家幫商家發現漏洞,這對商家來說是良性的吧 如果說電信公司說電話卡壞掉可以換新,他當然該為其行為負責 而所謂的抵制的行為,是避免有人鑽漏洞,不是說不認賬不給換 那是兩回事,如果他電信公司不能維持,那也可以規定貨物售出概不退換 買家照遊戲規則來玩,何來不誠信的說法?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50
|
這個方法不錯ㄚ~
樓主以後就靠這個方法賺錢好了! 不過家樂福的售後服務給我的感覺不錯,小弟之前再那買過一台音響,買回來試聽時卻因為不明原因短路了,拿去家樂福的服務台告知情況後那服務生也爽快的全額退費 ![]() 其實屈x士的東西也不是最便宜的,也不會為了幾十元去退差價(除非真的差很多)!但他有些蠻特別的商品,再加上"方便"。 只能說這本來是一個為消費者設想不錯的制度,卻被某些人搞鳥了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
引用:
所以台灣的廠商習慣把消費者當QA 反正一句"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就可以混過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
那我了解了 只要在消費者得到最大獲利 以及不違反任何條文的前提下
任何行為都是正當且可行的 公司會怎樣都是咎由自取 家X福 我來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
引用:
不過台灣 只要被一個人坳到 那接下來還真的大家都會這樣...||||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
但是我真正很想知道的,就是如果樓主真在網路上po文
要大家去貪家樂福的價差,而不是自已一人貪就算了,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我沒有站在那一邊,我只能說,商譽有損到是一定的,而個人道德會被非議也是一定的,兩邊都怨不得人。 此文章於 2005-02-23 06:00 PM 被 kog781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343
|
不給退就是欺騙消費者..........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
引用:
我先講, 如果那項商品我有需要, 那就順道賭一下了. 有賠算紅利, 沒賠就消費. 但至少要讓商家難看,知道不要欺悔消費者.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
引用:
包誇我在內多數人的作為都很消極,吃虧時自認倒楣了事 吃定了這種息事寧人的心態 , 不算欺負但算是看不起消費者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