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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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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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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8
「殺」了兩個醫師 然後呢?
張�文/特稿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1700071,00.html

邱小妹事件調查過程「高潮迭起」,但焦點卻愈來愈模糊。從一個離譜的「北病南醫」現象,到後來鎖定是仁愛醫院和兩個醫師的錯;但難道殺了兩個醫師,就能解決問題嗎?

林致男不把親自看病人看成必要,甚至在病歷上作不實記載,掩飾自己的錯誤,顯示他醫德低落,也暴露新生代醫師缺乏行醫的熱情和使命。更糟糕的是,劉奇樺身為他的前輩,幫他一起圓謊遮蔽,凸顯封閉的白色巨塔內,卸責自保、文過飾非或許已是隱形文化。在這樣的環境內談「視病如親」或「醫者父母心」,不僅是侈言,而且顯得可笑。

醫師的道德問題,當然值得重視。但這個題目太大了,要怎樣提升道德?抓醫師去上課?加強醫學生倫理教育?每次發生類似問題,端出來都是這些解決方案,說到後來等於沒說,也不會有成效。

但把所有問題歸諸道德,對應該負起責任的單位卻是最簡單的。把幾個出問題的人「說臭」,讓他們擔罪名,好似問題就有****代。但邱小妹事件,大眾看得很清楚,有問題的當然不只這幾個醫生。

一月十日凌晨,邱小妹沒有得到妥善的醫療,我們的緊急醫療網沒有問題嗎?如果台北市有創傷中心,一一九會知道所有嚴重外傷病人要往哪裡送。在創傷中心,所有醫療人員都知道要徹夜幫傷患開刀,不會有叫不動開刀房、麻醉科或加護病房「暗槓」病床的情形。

但全台灣充其量只有三家醫院稱得上有創傷中心,分別在林口長庚、高雄長庚和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這樣的創傷醫療資源落後國外廿年,衛生署沒責任嗎?

再來是台北市衛生局的EOC,號稱可以解決以前急診醫師找不到床的困擾,但邱小妹放進EOC運作的結果卻是慘敗。拿一條人命來當作新制度的試驗品,台北市衛生局沒責任嗎?張珩局長指著仁愛醫師大罵的同時,另外四個指頭指的正是他自己。

仁愛醫院十日凌晨求助了十九家醫院,這些醫院事後都以對方「說不清楚」(只說要神經外科加護病床)為由逃過指摘。一家醫院沒空床還可以理解,但十九家醫院都沒有,便啟人疑竇。是「沒有空床」、「另有他用」或「只給自己人用」,這些說法不是揣測,而是許多醫院的現實狀況。這樣的病床運用或病床文化,難道沒有問題嗎?

這麼多問題,有太多人需要努力檢討做事,不是殺了兩個醫師就沒事。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邱小妹事件究責之際,健保改革公民會議也形成結論,對於政府高喊的健保雙漲,公民拒絕買單。這給政府高層一個當頭棒喝,如果不改善醫療品質,喊什麼口號都無濟於事。
     
      
舊 2005-01-18, 12:17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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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91
引用:
作者adoo
hi 中國朋友你好

我並沒有說 林醫生 對喔
我是說 這整件事

有很多部分都有錯
偏偏 把所有的過都丟給一環而已


在回應前先說
以後不會在對你這位拿中華民國身份證的人
卻又想消滅中華民國的台灣國國民客氣
你的發言完全標準不一
你要將你發言標準不一事牽拖到政治
我會陪你

1.林醫生說謊是事實
2.說謊是他個人問題與任何制度無關
3.人不在現場又公然說謊
4.事情發生後又偽造病例

執勤時間人未到.又在大家面前說謊.又偽造病例
啥叫醫德?

制度不管有那些問題
都與林醫生說謊.造假.執勤時間人未到無關
你硬要牽拖說都是制度造成


---------------
邱小妹生死關頭 林致男宿舍休息

仁愛醫院人球案,住院醫師林致男坦承說謊,邱小妹妹送來時他人在宿舍休息,連電腦斷層X光片都沒看,就以沒病床主張轉院,邱小妹妹從凌晨1點55分一直等到5點20分,才被轉送往台中開刀,足足等了3個半小時,嚴重延誤救治,簽下轉院單的急診室主治醫師李彬洲也有疏失。帶您重回邱小妹妹,當時生死關頭。

1點55分

10號凌晨1點55分,邱小妹妹被送進仁愛醫院急診室,滿頭是血,昏迷命危。急診室趕緊通知神經科住院醫師林致男,電話裡,他指示先作腦部斷層掃瞄,再決定。

2點30分

斷層掃瞄結果有了,第二通電話,林致男說他正在加護病房看X光片,女童顱內出血嚴重,必須馬上開刀,但問題是沒有病床,主張轉院;同時,電話諮詢人在家裡的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盡告知責任。

但事實上,林致男這時是躺在醫院南棟大樓六樓的宿舍裡,不在病房,也沒在看X光片;從宿舍到急診室,走路只要2分鐘,他就是不踏出房門。

3點30分

這時的急診室主治醫師李彬洲和林致男第三次通話,說其他醫院也挪不出病床,要不要試著在急診室加床?林致男解釋,加護病房沒有床,就不能開刀。

4點30分

又一個小時過去,31通電話,問了19家醫院,最後找到台中童綜合醫院,這時李彬洲打了第四通電話給林致男,但找不到人,5點20分簽下轉院單,將邱小妹妹送往台中。

2點5分到4點27分,這關鍵的2個小時,林致男沒有現身,聯絡用的是手機,而不是院內電話。直到上午8點,主治醫師劉奇樺來上班,知道林致男沒有親自會診,兩人竟然一起偽造病例。

人球案,謊言戳破,仁愛醫院副院長吳振龍、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督導不週連帶處分,人命關天,邱小妹妹還在和死神拔河,令人不禁要問,醫德究竟在哪裡?
http://tw.news.yahoo.com/050117/39/1ean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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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懲 林致男 劉奇樺 1大過

醫療人球案懲處「最終版」出爐,調查小組召集人副市長葉金川宣布,謊稱有看X光片的神經外科醫師林致男及主治醫師劉奇樺都改記大過1次,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申誡2次,仁愛院區副院長吳振龍記過1次,均較之前懲處加重,但更增加原未被懲處的急診室主任李彬州申誡1次。而日前已被免職的台北市衛生局長張珩因已負起政治責任,加上原在聯合醫院總院長屬兼任性質故未予以加重處分。



仁愛醫院病床調度問題,在北市府介入之後,案情峰迴路轉,市府委請府外專家組成的3人調查小組成員,發現林致男在執勤時間,未親赴現場診視病人,又謊稱調閱過病童的電腦掃描斷層,並於事後製作不實的病歷,經調查後林坦承說謊。故由原先的1小過,改記1大過。林致男家屬對北市府懲處忿忿不平,將自行聘請律師「討回公道」。

而負責監督林致男的主治醫師劉奇樺,事發當天未親赴看診,也未指示林致男進行更積極的作為,事後得知林並未親自看診、未調閱電腦掃描斷層片,卻予以包庇,故考績會重新檢討,改記1大過。

至於2位醫師的直屬長官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應負監督不周的連帶責任,仍維持原懲處,予以申誡2次。

此波懲處名單中,全案關鍵人物之一的急診室主任李彬州,首度被列入懲處名單中。葉金川指出,李彬州對於女童的診治已經盡心盡力,並4度與林致男電話聯繫,但因為積極要求林本人前往會診,未將女童遠送台中童綜合醫院同步告知,以供林重新考量,亦有疏失,故由原先不予以懲處,改處分申誡1次。而台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副院長吳振龍,肩負行政督導責任,由於邱小妹妹事件已嚴重影響到該院、市府的聲譽,改記小過1次。

而衛生局長張珩兼任聯合醫院總院長,調查結果認張珩屬於兼任性質,故雖有監督不周之職責,但也因他非專職,且其本人也因此事負起政治責任而卸除局長職務,處分已經算是相當嚴厲,故市府判決「對於尚未接任的工作,不予以處分」,意即張珩仍可保有總院長一職。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heal...0117908245.html
------
2醫師列被告 限制出境

台北地檢署追查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人球事件」,檢察官上午傳訊仁愛腦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總醫師林致男開庭調查,並採隔離訊問。偵訊至上午11時結束,兩人均獲飭回。不過,據了解,檢察官已當庭將兩人簽列被告,並限制他們出境。


檢方偵辦本案動作迅速,日前分案時,即已向衛生署等行政機構調閱資料,上周五並赴仁愛院區訪談數名有關醫護人員,取得相關偵查資料;今天上午9時,專案檢察官透過衛生局行政系統,將劉奇樺、林致男兩人約談到案,並約談一名護理人員。

劉奇樺、林致男兩人上午準時抵達第二辦公室,劉的手中還握著一份日報,開庭前他仔細閱讀媒體對於人球事件的大篇幅報導,林致男則穿著招牌的淺褐色絨毛大衣,揹著一個斜背包,表情嚴肅。

據了解,劉奇樺和林致男分別聘請一位女律師,並有醫院的女性法務人員陪同出庭,檢方偵訊順序從9時開始訊問劉奇樺,半個鐘頭後,接著訊問林致男,對他們採取隔離偵訊,比對兩人供證。

台北地檢署上午表示,依照市政府的調查報告和當事人的口供顯示,林致男、劉奇樺涉案事證相當明確,因此,檢察官除要追究相關醫護人員刑法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的刑責,也要辦他們偽造公文書的罪責,相關法條刑度為1年以上7年以下,刑責不算輕。

據了解,林致男向檢方表示接診的環節都照既定步驟進行,沒有違法意圖,他說,醫護人員各自分工,責任不該由少數人承擔,但林對於竄改病歷則無法自圓其說;劉奇樺對於被指與屬下一起作弊,則不願發表看法。

劉奇樺上午由律師徐子婷陪同,首先進入第二辦公室的訊問室接受調查,檢方偵訊劉後,劉回到當事人休息室,坐在人群中,並和律師討論後續可能面對的刑責,記者問劉,為何要與林致男合力竄改病歷?為何不親自返回醫院看診?對於邱小妹在和死神拔河,有無歉意?劉均笑而不答。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24660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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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5-01-18 01:34 AM 被 壹伍貳參 編輯.
舊 2005-01-18, 01:33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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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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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77
我始終覺得
如果當晚EOC能夠清楚說明小妹妹的情況
甚至是由急診醫師當面說明
而不是只問"有沒有神經外科加護病床"
應該不會有醫院不收,至少我待的長庚醫院不會拒收
如果因為如此有醫院不收的話,那才是罪該萬死
但是媒體卻說這是醫院卸責的說法
卻不說,EOC的訓練根本不夠
更何況,EOC難道不知道長庚有外傷中心嗎?

這就像是3個人住宿
我要跟飯店訂兩間兩人房
如果那天生意不錯都住滿了,
飯店當然跟我說沒有啊
但是我如果說我有3個人要住宿,
他總會想辦法幫我找4人房或2人房加床吧

此外,台北市那麼大,卻沒有一間醫院有專責的外傷中心
陳楷模在台大和國泰呆那麼久,張珩貴為新光急診主任,
也不見他們搞一個出來
他們又有什麼資格批評?
舊 2005-01-18, 01:51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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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91
引用:
作者adoo
不是 這是醫生個人的問題
但問題並非"單單"出在林醫生 身上

還有 EOC 的 效果不彰 (市政府的責任)
各家醫院的謊報沒有病床(這跟 林醫生假造病例有什麼兩樣?)

這些都是一連串的問題
但看的出來 有人刻意 要把問題 都丟給仁愛醫生

也經很明顯了
希望大家可以看清楚



>不是 這是醫生個人的問題
但問題並非"單單"出在林醫生 身上

執勤時間人未到,在大家面前說謊,偽造病例
用你的標準林醫生完全沒錯就對了




>還有 EOC 的 效果不彰 (市政府的責任)
各家醫院的謊報沒有病床(這跟 林醫生假造病例有什麼兩樣?)

執勤時間人未到,在大家面前說謊,偽造病例
該不會又是北市府,又是制度問題



>這些都是一連串的問題
但看的出來 有人刻意 要把問題 都丟給仁愛醫生

====adoo開欄所做的發言====
試想 林致男 醫生有錯 錯在 不盡責任
但是 問題是 就制度來說 林致男 轉院的決定並沒有錯
但EOC 做了什麼 榮總 國泰 等 明明都有病床 但是卻都說沒有病床
這些 難道 不比 林致男 醫生還嚴重嗎 ?

整件事 錯錯錯 連三錯 但卻都推給 林致男
這群政客 官僚 真是骯髒
====adoo開欄所做的發言====

執勤時間人未到,在大家面前說謊,偽造病例
這是林致男個人問題
與政客有何關係?
與制度有何關係?
與EOC有何關係?

榮總 國泰 等 有沒病床
跟林致男一錯再錯有何關係?

不要牽拖政客.制度.EOC
仁愛醫院被林致男給騙了
所有人都被林致男給騙了

林致男如果一開始就承認他有錯
事情就不會變大

adoo

你將一堆事與林致男個人問題所造成的混在一起
在替林致男脫罪
舊 2005-01-18, 02:01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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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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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壹伍貳參
執勤時間人未到,在大家面前說謊,偽造病例
這是林致男個人問題
與政客有何關係?
與制度有何關係?
與EOC有何關係?

榮總 國泰 等 有沒病床
跟林致男一錯再錯有何關係?

不要牽拖政客.制度.EOC
仁愛醫院被林致男給騙了
所有人都被林致男給騙了

林致男如果一開始就承認他有錯
事情就不會變大

adoo

你將一堆事與林致男個人問題所造成的混在一起
在替林致男脫罪

抱歉 我想說一句今天就算林醫師沒說謊
那仁愛醫院就會有設備跟床可以幫邱小妹開刀並做好術後照顧且不需幫他轉院嗎?
那這樣以後EOC就能向各大醫院要床得床且各大醫院也不會再扣床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那把所有的罪推給林醫師
大多數的人都沒有話講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那就算由他一個人背負所有的罪惡又能改變什麼

最後請大大先看過一遍我再上面所PO的「殺」了兩個醫師 然後呢?
再來做出這次的事件跟政客.制度.EOC完全無關的結論好嗎? THX∼

此文章於 2005-01-18 04:05 A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05-01-18, 02:12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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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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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換個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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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ptt2
作者: calsdark (阿立)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夠了嗎?鞭夠了嗎?要真相嗎?就給你吧!!
時間: Mon Jan 17 00:44:21 2005

在看了這齣惡戲之後,我真的看不下去了。我是一個醫師,曾經在某醫學中心服務過一年,如今,我決定將我知道的都寫出來,`歡迎大家轉載到任何地方。如果「全民」這個既得利益團體決定向「醫療人員」這個階層發動階級鬥爭,那麼,我們就決裂吧。

首先,我先向所有被我照顧過、經手過或是害死的病人道歉,在這個制度、體系之下,沒有人不是身上背負了一身血腥;在此,我鄭重致歉。

其此,我們來談「醫德」。從前,在醫療還是奢侈品,是病人來求醫生看診的時代,有的醫生仗著自己的優勢地位就不願意花功夫在病人身上,反之有的醫生不但醫術好、還能夠好好對待病人,「醫德」一詞於是誕生,用來分辨這兩種類型的醫生:前者恃醫而驕的叫做沒醫德,後者事病如親的叫做有醫德。然而,隨著時間的演進,醫療變成了全民保險,醫療人員變成了國家龐大健保體制下的公務員,於是乎:病人來得再多、態度再惡劣,醫生都沒有拒絕的權力;值班值得再累、工作再辛苦,醫護人員都沒有推辭的權力;只要犯了一個錯,病人就可以把你告上天;只要多作了一項檢查,健保就可以把你刪十到一百倍的給付。在這種情況下,醫療人員自保都來不及了,還有辦法談「醫德」嗎?不要跟我說什麼醫生救人是天職,天職是不用拿薪水的,憑什麼醫生有不顧一切必須救人的使命,然後還要被健保、被病人婊的?不要跟我說什麼醫師誓言,那種千百年來沒有進步的東西,憑什麼要一個醫學生在實習之前就發誓遵守?既然要拿法律、保險、給付來規範醫療人員,就不要談什麼「醫德」!Business is business!!

為什麼說是Business?就說說我的例子好了。我曾經試著事病如親,在醫院裡把病人當作自己的親人、朋友般照顧。然而接踵而來的事實是殘酷的:一個個的病人生病、死亡,我受到一次又一次的打擊、痛苦;朋友告訴我:這只是工作,不要太投入了。家裡當醫生的親人告訴我:要搞清楚你和病人的距離。太投入醫療這個行業,其實是痛苦的,不斷有病人死亡之後,情感就麻痺了;不想辦法讓自己麻痺的話,要在痛苦的漩渦中待下去其實是很痛苦的。親愛的馬市長說要把每個市民當作孩子一樣看待,您來試試看吧,看看您能不能接受孩子們一個接著一個死去的衝擊!你們可以說我這是推託,可以說我這是委責,但是我告訴你們,我只是個凡人,不要拿聖人的標準來評量我們,不要拿史懷哲的例子來諷刺我們。是的,我不夠優秀、不夠盡責,沒有悲天憫人的胸懷,沒有能事病猶親的胸襟;怎知道不必念醫學系念得要死要活,也不必辛辛苦苦地重考三次,讓那些有熱枕、有崇高理想的人去當醫生吧。

再來說說我們的生活,是的,醫生薪水不錯,以我在某大醫學中心外科的薪水而言,一個月七萬元以上是跑不掉的;但是我們一個月值八到十班,沒值班的日子也常常要到八九點甚至十一點才能下班,而且值完班的隔天必須繼續上班,一週工作的時數都在九十以上。雖然小有收入,但是實在沒有什麼自己的生活;我的重點並不是我們收入高低的問題,(我承認部分醫生的薪水太高,而護士、藥師、檢驗人員的待遇不佳);但是這樣的生活方式,卻是讓我們累積相當程度的疲倦和壓力,在醫學中心況且如此,像一般的市立醫院(諸如仁愛醫院),情形只會更嚴重。再以我的例子來說:值病房班的日子,我都會儘量晚睡,但是從晚上一點到七點起床這段時間,除了運氣比較好的日子以外,被call起來個七八次是所在多有,平均每睡一個小時就要被打斷一次,睡眠品質是相當的差(別忘了隔天還要上班)。這還是在醫學中心,當外放到其他醫院時,還常常整個晚上都沒得睡呢。有時候遇到一些比較不嚴重的事項,例如病人疼痛、睡不著之類的,就常常以口頭order代替視察;是的,我錯了,我應該要去看病人的,但實在是太累了,有時候甚至連call機都聽不到。我相信我自己絕對不會是現代的特例,也不會是史上的特例,自古以來,疲倦的醫師,總是在半睡半醒之間處理大部分的病患。很恐怖吧?但這就是事實,不要以古諷今;很不禮貌的,我相信葉金川副市長和張珩院長當初也是這樣過來的。是的!這是醫療體系幾十年以來的弊病,但是請問要怎麼改?人力就是不足,要怎麼做?這個待會兒還會提到。

接下來回到這次的問題,我們先不談誰對誰錯,這次官方和媒體的焦點都在於林醫師不該沒看病人。是的,不看病人是不該,(我也犯了一樣的罪)但是他為什麼不想去看病人?我們看看他的值班表,仁愛醫院的神外就兩個R,一個人一個月值十五天的班,請問人還有辦法天天事病如親嗎?說有辦法的人站出來吧,我給你磕三個響頭、二話不說。這次判例一出來,下一次就換我了:值班的時候因為肚子痛跑去上廁所,結果拼命拉肚子,這時候突然有個病人惡化、停止呼吸,護士拼命call我,我卻在廁所裡出不來,也沒辦法立刻回電話;結果病人死掉以後說要告我,又說我這十分鐘行蹤交代不清,(是啊,我敢在法庭上說,我去拉肚子了?何況又沒有證據)罪當該死。以後再也沒人敢在值班跑到宿舍睡覺啦,是的,值班時是不該亂跑,但是媒體一面倒地認為值班時應該待在ICU裡面,一個月待上十五天,會不會太強人所難。記者你作得到嗎?張珩你作得到嗎?葉金川你作得到嗎?陳文X你作得到嗎?杜X光你作得到嗎?馬英九你作得到嗎?醫生沒辦法在第一時間看病人,本是常態,是個病態中的常態,不想辦法去改變這個問題,卻帶著媒體去落井下石,去找承擔所有罪責的替死鬼,台北市民們!你們說對嗎?罵人罵完了。回到問題的層面上,為什麼醫療人力總是短缺?在外國,醫院很多都是由宗教或是慈善團體經營的,就算賠錢也要達到服務人群的目的。在台灣,這樣的團體不可得,於是在二十幾年前開始,開始有企業介入醫療事業;於是大醫院紛紛成立,開始拼命撈民眾的錢,並且一步步擴大經營規模,以求賺到更多的錢;在惡性的競爭之下,就連公家的醫院也必須不斷擴大規模以生存,於是造就了台灣超大型醫院林立的不正常現象。後來健保開始實施,一開始這些大醫院還能夠想些辦法來撈錢,後來健保的弊病開始暴露出來,於是給付開始萎縮,然而已經過於膨脹的大醫院體系無法回頭,為了應付給付縮減可能帶來的崩盤危機,大醫院只得以衝量來平衡收支:也就是說,雖然會被健保刪除,但是只要開更多的刀、接更多的病人,就可以想辦法把虧損賺回來。於是大醫院繼續往更大規模的方向發展,不斷吸收人力、資源,而中型醫院諸如市立醫院等紛紛因為經營不善而瀕臨倒閉危機。可是這樣做真的可以拯救醫院嗎?在健保的不斷萎縮下,(刪除給付、總合預算、卓越計畫等都只是健保局為避免開支的手段而已)賺錢的醫院幾乎已經沒有了,現在存在的醫院大多是賠錢的。再加上被健保養壞了的國民看病胃口,以及因為社會老年化所造成的健康問題,還有不斷用於「延命」的經費,(註:指病人一定會死但家屬或醫生卻硬要用各種辦法撐下去的情形)於是:大醫院不斷超收病人,醫護人員的loading不斷增大,每個醫生負責的病人從十五個到三十幾個不等,這要怎麼做到事病猶親?(不相信的人可以試試看,看看有沒有辦法背下二三十個病人的資料)護士也非常可憐,他們不但要作分內的事,還要幫醫生打針、注射,甚至連打掃、鋪床單此種雜事也要分擔。不過就算這麼做,仍然無法改變醫院虧損的事實。至於中小型醫院就更慘了,私人的小醫院紛紛降級為診所或是乾脆倒閉,公立醫院被迫用很少的人力維持經營,而台北市的公立醫院甚至為了提高健保的給付而在張珩操作下,合併成一家名義上的大醫院以維持生存;可是市立醫院人力不足的問題還是很明顯,也無怪乎醫療品質低落,或是乾脆把病人轉到別的醫院去了。在這裡我重申,不要把「醫德」拿出來說嘴,太平盛世時的醫生可以堅持醫德,可是在這個醫療體系的亂世、黑暗時代之中,誰還有資格拿醫德來要求醫療人員!(去看看羅生門吧!台北市民們。)

再說一次,這次仁愛醫院的醫師是人人有錯,但是這真的是問題的重點嗎?他們是犯了偽證罪沒錯,但是背後主導法規的人物就沒有負責的必要嗎?(不管你是哪一黨的!都是共犯!或者說,全民都是共犯!)很多問題諸位板友都有精闢的分析,我就不想再提了。至於他們犯的的錯,全天下醫師幾乎都犯過,我也犯過;在此,謹向以前被我照顧不週的病人至上最高的歉意。對不起。

我的話到此為止,歡迎大家提出意見,除非有太惡劣的指控,不然我不會再回覆的,我也沒有這個時間回覆。不過我想要再強調一點,台大的這兩位主任級人物,我尊敬你們是我的老師,但是可別拿自己也作不到的事來罵人!我可是很清楚你們在醫院裡面到底是個什麼德行!
舊 2005-01-18, 02:15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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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離線中  
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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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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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8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我的話到此為止,歡迎大家提出意見,除非有太惡劣的指控,不然我不會再回覆的,我也沒有這個時間回覆。不過我想要再強調一點,台大的這兩位主任級人物,我尊敬你們是我的老師,但是可別拿自己也作不到的事來罵人!我可是很清楚你們在醫院裡面到底是個什麼德行!


引用我在另一篇所發的文

引用:
作者Elros
我這樣說好了
你認為那些在電視上批評這些陋習、制度的醫界權威、大老 都不知道以往有這些陋習 跟不合理的制度嗎?
為何他們在上位的期間都不會想辦法來改善這些制度跟陋習勒?
為何只會在出事的時候才來大肆批評?


要不是今天出大包
這些大老跟權威還不是一樣會認為這些問題都是常態沒啥大驚小怪的......
舊 2005-01-18, 02:41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lros離線中  
orcish
Master Member
 
orci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還原當晚轉診真相 消基會:各醫院是共犯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強調,為了避免日後醫師再因害怕被病人告,而不敢接下難度高,或是複雜度高的病例,消基會將全力推動「全體醫師強制保險」制度,消弭醫師怕被告而不敢醫病人的自保心態

李鳳翱指出,健保實施10年來,對照最初設計的藍圖,已是扭曲、變形、走樣,醫師為了配合醫院不願虧錢的「營業目標」,對於健保給付不高的病人不收;對於醫起來恐怕有麻煩的病人也不收。這與醫師最初宣誓懸壺濟世的專業信條,完全背道而馳。
消基會董事尹章華認為,仁愛醫院把病人轉走是謊稱「沒有病床」,其他當晚被詢問過的20家醫院,難道沒有類似的情況嗎?檢方怎能只把焦點放在仁愛醫院,而讓其他可能也加入推送人球的醫院,置身風暴圈之外?檢方應一併調查,還原當晚真相!

李鳳翱強調,醫師選擇性的看病,簡直是懲罰窮人,也懲罰沒有語言能力表達抗議和不滿的病人。他說「健保制度再不改,即使把仁愛醫院林姓和劉姓醫師都關起來,等他們再回到職場後,情況還是一樣糟」。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1-18, 02:56 A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cish離線中  
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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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其此,我們來談「醫德」。從前,在醫療還是奢侈品,是病人來求醫生看診的時代,有的醫生仗著自己的優勢地位就不願意花功夫在病人身上,反之有的醫生不但醫術好、還能夠好好對待病人,「醫德」一詞於是誕生,用來分辨這兩種類型的醫生:前者恃醫而驕的叫做沒醫德,後者事病如親的叫做有醫德。然而,隨著時間的演進,醫療變成了全民保險,醫療人員變成了國家龐大健保體制下的公務員,於是乎:病人來得再多、態度再惡劣,醫生都沒有拒絕的權力;值班值得再累、工作再辛苦,醫護人員都沒有推辭的權力;只要犯了一個錯,病人就可以把你告上天;只要多作了一項檢查,健保就可以把你刪十到一百倍的給付。在這種情況下,醫療人員自保都來不及了,還有辦法談「醫德」嗎?不要跟我說什麼醫生救人是天職,天職是不用拿薪水的,憑什麼醫生有不顧一切必須救人的使命,然後還要被健保、被病人婊的?不要跟我說什麼醫師誓言,那種千百年來沒有進步的東西,憑什麼要一個醫學生在實習之前就發誓遵守?既然要拿法律、保險、給付來規範醫療人員,就不要談什麼「醫德」!Business is business!!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現在醫師還要負擔「無過失責任」......
(意思就是就算你在醫療過程中沒犯錯 如果病人對治療結果不滿還是可以把你告上天..... )

此文章於 2005-01-18 03:14 A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05-01-18, 03:00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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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5
引用:
作者gigaxp
病歷造假也是制度?

看來你還沒當過兵......當兵時去看文書業務就知道啥是假造文書.......這種就是不能曝光的傳統....能用不能說九而就之成自然.....每個地方都有尤其是公家機關最為嚴重
舊 2005-01-18, 03:43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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