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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灑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269
引用:
作者大師兄SURVIVE
我可以推動"高中女生制服裙一律膝上20公分"法案嗎?

贊成
宣揚日本國威.引進和服造福人群
     
      
舊 2004-11-22, 02:00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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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灑哥離線中  
formosafox
Major Member
 
formosafo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FORMOSA
文章: 246
重大經濟犯罪加重刑責或死刑,公務人員更嚴格的淘汰機制,例如每幾年幾%辭退不適任者(每年進行專業筆、術科考試評鑑),還有媒體&記者的素質提升。
 
__________________
遠離大車,安全優先。
2015-06-01:戒菸開始
-----------------------------------
舊 2004-11-22, 02:10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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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osafox離線中  
SAKEEEE
Amateur Member
 
SAKEEE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31
引用:
作者ecafder
重大刑犯監獄不要設圍牆,改設方陣快砲,以及注射罪犯人體GPS追蹤器、感應器。
監獄周圍3百公尺沒有任何交通工具,地下請埋藏地雷。

[edit]
又讓我想起電影"大逃殺"法案,只不過遊戲的人倒是可以拿重大連續罪犯來實施。
po文後,發現自己也滿殘忍的...

話說大家都贊成刑責加重,這我也蠻贊同的
但我覺得還要配套一下,微罪者除罪化的法案(類似現在未滿18歲的人犯案不留案底)
有些人終身就那麼一次的污點,卻一輩子就翻不了身了(我有個遠房親戚就是,想結緍或想移民,對方要他拿出良民證,他拿不出來)
所以我覺得這整套法案應該要修改成某些罪刑責加重,累犯刑責也是用累進式的判刑
而犯案較輕的初犯者在服刑滿後,經過一定期間(五年太短有人可以假仙熬過去的話,就十年吧!)就將其案底註銷。

這樣我覺得有兩個好處:
一是可以給真的有意浪子回頭的人一個重生的機會
二是讓其他人有個警惕,改過的話是真的有機會可以重新做人,累犯是加重的罪刑。

不然有的人一犯再犯,給人的感覺好像是瘋子或心理變態之流,不然就是這些犯罪者的心理可能是想說:『反正已經有前科,這輩子已經完了,乾脆豁出去幹大票的賺個飽吧!』

其實看看目前的社會,真的不公平的地方太多,需要改的地方真是要講也講不完的
以上是我身為是業餘的社會觀察者小小的看法
舊 2004-11-22, 02:04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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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EEEE離線中  
銀★Club
*停權中*
 
銀★Clu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2,943
引用:
作者code_hard
選戰已經正式開打了 各候選人又開始展開毫無意義的造勢活動
雖然大家對政治灰心 提到政治都只有搖頭嘆息的份 但是人總是要朝光明面看 每天搖頭嘆息總不是個辦法

想問問大家 無論可行或不可行 什麼是你最希望通過的法案

也許哪天老天有眼 或是立委諸公良心發現(後者比較不可能 )也說不一定

請各位不要針對某個政黨 或某個特定的政治人物發表言論 來這是嚼舌根的 不是來吵架的 要吵去政治版就好了


我最想通過的法案是〔海外經濟犯罪獵殺法〕

台灣真的是經濟犯罪的天堂 看看這些企業大老闆們 賺錢的時候風風光光 住豪宅 開跑車 娶美女 喝名酒 好好揮霍了幾年 然後看看不行了 開始掏空公司資產 脫產後跑到國外逍遙 害苦不少國內投資者 可是我們就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所以我希望通過〔海外經濟犯罪獵殺法〕 凡是情節重大 脫產跑到國外不回者...


立委無給薪制,且立委貪污唯一死刑....
舊 2004-11-22, 05:45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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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Club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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