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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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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管是否是同人 重要嗎? 我個人認為~ 基本上mokog123所做的事情有點不太道德 不管他從那裡得來的IP (只要不是HACK PCDVD的主機以外) 他能得到某位網友的IP 也沒必要這樣在公開地方PO出來 這算是什麼行為? 恐嚇或是威脅嗎? 不然為何隨便公開別的的IP呢? 您自己去想想是否是同樣一個人 我也不知道 但是請問有那樣的名字的人會有幾個呢? 如果你說我自己的名字 那麼很容易說也有別人也是用同樣的名字 畢竟我的名字算是蠻多人有重複的~ (自己在申請EMAIL時候常常發生已經有人用了) 自己來承認哪個人就是自己? 如果是您.....您會嗎? 如果是我 我絕對不會去回答這個問題的 您要證明 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不知道成語有沒有用對) (當然如果您不介意您自己的IP被公開 哪個是你的事情 很多在PCDVD的網友們都是在公司上網的 如果被別人公開了IP而公司的電腦被攻擊了 請問這個是誰的錯呢?) 如果按照你的道理來說 根本沒東西是100%一樣的 我就已經說了情況很類似而已 我並沒有說是完全一樣的 請你看清楚再回 能夠鬧成這樣, 真的對事不對人 對我自己來說 我目前是對事不對人 不管今天被公開IP的人是誰 這樣的行為不太能被接受~ 因為今天這個事情的兩個主角可能是別人 (比如主角掉換位置, 變成卡美兄公開mokog123的IP) 但我也是會提出同樣的問題的... 基本上 我記得他自己也說過怕別人公開他自己的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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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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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追殺比爾 不是有一ㄍ彩射板ㄇ
那ㄍ彩色ㄉ意思是遠本還黑白ㄉ畫面變彩色ㄇ 那他會出dvd板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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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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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全部四十二個中文字 錯字四個 注音七個 如此黃金的比例 造成撲朔迷離的錯覺 讓人忘記主題到底在討論什麼 加上精心設計的劇情 把觀眾的感官提升到另一個層次 充份洗滌了都會人的貧乏心靈 這樣的好文 值得我們一再細心品味 真是韻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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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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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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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123只是暫時迷上了壹週刊
才會做如此掲人蒼疤的事 , 如此狗仔隊的做法 雖然人人都覺得不道德 但是看在人人的眼中 , 都是刺激與驚艷 這也是為什點擊率高 , 但是又人人都進來評論一番 真是別有一番風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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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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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Zell 請問追殺比爾 不是有一ㄍ彩射板ㄇ 那ㄍ彩色ㄉ意思是遠本還黑白ㄉ畫面變彩色ㄇ 那他會出dvd板ㄇ Originally posted by Zell 請問追殺比爾 不是有一ㄍ彩射板ㄇ 那ㄍ彩色ㄉ意思是遠本還黑白ㄉ畫面變彩色ㄇ 那他會出dvd板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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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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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Zell 請問追殺比爾 不是有一ㄍ彩射板ㄇ 那ㄍ彩色ㄉ意思是遠本還黑白ㄉ畫面變彩色ㄇ 那他會出dvd板ㄇ Originally posted by Zell 請問追殺比爾 不是有一ㄍ彩射板ㄇ 那ㄍ彩色ㄉ意思是遠本還黑白ㄉ畫面變彩色ㄇ 那他會出dvd板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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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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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mokog網路上依合法管道取得的合法資訊, 就算你不願意, 也不能影響他的發言權. 假如真的有那麼一天, IP列入你合法的隱私權, 你才有阻止他張貼的權利. 不過即使IP列入合法的隱私權, 而你又自己願意公開, 那就不能怪別人引用你願意公開的資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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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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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你在網路世界公開自己IP呢? 然後在另一個地方承認那是你的IP? 上次遇過一次認錯人不必道歉的, 難道懷疑站長方向錯誤也不用道歉? 藍派還有人訴求網路禮儀的, 現在我十分懷疑那只是晃子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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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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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不能影響他的發言權 請問我什麼時候說會/要影響他的發言權的話了?? 請自己再看一次 我什麼時候說過這樣子的話了 ?? 請不要在哪邊胡說八道 然後說我沒說過的話 更何況我已經表明我自己的立場過了 對我自己來說 我目前是對事不對人 說過我自己的立場也說過我自己看法然後也解釋過了... 我說的是關於道德...是否應該~ 我什麼時候說過 會/要影響他的發言權的話了 怎麼最近的人講話都怪怪的 別人沒說過的話 也說是別人說的? 這已經是同篇文章裡面遇到第二次同樣的問題了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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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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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把全部所有黨/派系的糾紛帶回政治區去... 這裡是意見反應區 不是政治區 要談政治 請回政治區去~ 這裡是意見反應區 此文章於 2004-05-02 02:06 AM 被 chaoto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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