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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電腦零件堆中....
文章: 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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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講的這個故事鬼還是有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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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的Flickr相本(Flickr帳號之後可能會停用) 鬼的IG(攝影作品都放那邊了) 心情不好的時候來大喊吧! ![]() 鬼大概是傷心咖啡店裡唯一剩下的工讀生了吧... 鬼用的相機: Nikon D90, Nikon D7200, Nikon D750, Nikon D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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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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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愛情是博愛的嗎?!愛情本來不就是自私的..多半都會有佔有!!難道說 先認識就代表注定了這一切嗎! 成人之美!我不認同..為何總要人犧牲自己的幸福而成全別人呢!!別人我不了解..可是你能確定對方真的適合女方的嗎?!!還是你真的適合呢!!這些都是由女方來決定的吧!!我們能做的..就是讓女方覺得你合不合適!~~愛情需要多方觀察!!再挑選!!我還是覺得公平競爭!!各憑本事!!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這不是不變的道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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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杏壇村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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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如果情比金堅..那第三者必定無功而返
而當第三者有機可乘時..正不表示此感情有問題... 既然有問題..何不換人做做看.. 所以第三者並沒有錯...錯在此感情受不受得起考驗 再者..感情並不是先到先得..而是能者居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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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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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適者生存的淘汰觀點...
常看情殺自殺的新聞,雖然我覺得很傻, 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看得開. 上個月,我學校有個外校女孩子跑來男孩子的學校上吊身亡. 如果被搶走男女友的人去自殺了,發瘋了, 那麼,良心會覺得安心嗎? 或是被潑硫酸,甚至情殺, 當然你也可以說,反正感情不堅遲早要分, 倒不如我加一把力,適者生存嘛...有能力者得之, 是他自己禁不起打擊,與我何干? 這樣講心裡真過得去? 尤其一個是好友一個是至愛,如何能忍受? 做事情請先為別人跟自己想想吧, 替別人留一步也是為自己留餘地, 尤其有些本事不錯的人,搶完一個又一個, (我是相信這種事會上癮的) 要自制,夜路走多會遇到鬼. 人生還有其他不錯的樂趣,請多培養其他興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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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南極
文章: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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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想一想~
今天她會為了你而離開別人~ 改天她就有可能為了別人而離開妳~ 除非你只想得到她的身體~ 嘿~來鬧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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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法天堂
文章: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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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已經有兩種想法分出來了.第三者真的是橫刀奪愛嗎?
那也得看當事人用什麼方式去追求女方,有沒有耍小手段攻擊 對手才算吧.如果不只是第三者還是第N者這又怎麼說,而且什麼 是死會,光用有男朋友判斷太淺了吧.有得是有固定男朋友,連 合照都貼在辦公桌上.又有的有一個以上的男朋友,但同事問每 次嘻哈打混帶過,自己不喜歡這種情形,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歡誰 的女生這又是那種死會.別光用自己的角度去想,換個角度看看 吧.有些人說的話太衝了.第三者就等於橫刀奪愛?你把愛情這種 事看得太簡單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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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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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小弟女友已經認識10年了 其中也是經歷過不少你們這些自認為爭取自己權益的人 一樣安然無事 愛情上我不是弱者 也不用怕去遇到這些阻礙者 小弟發言是對於各位觀點的不能認同 各位似乎想盡理由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說一句愛情不是理性的 那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不用預設如此多的立場跟假設 事實上別人已經走在一起 你的介入確實增加彼此的衝突與困擾 兩者是否痛苦與快樂 是由他們自己決定無須第三者的介入與干擾 愛情是自私的沒錯 但人的不只有自私 應還有是非判斷與道德之心 再說一次 難道真的只有恐龍妹才沒男友嗎 天下之大 是您們不願用心找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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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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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也得循正當管道...
如果正正當當的出擊相信女方也會給予正面的回應... (正面的回應不單指答應喔...也包含禮貌性的拒絕...) 耍小手段才是令人可恥的... 建議還是先想辦法混熟再說吧... 先在身邊當個好朋友...如果他們不合自然會分開... 到時候再猛烈攻擊就對啦~ 在這段時間也可以多看一些好女孩呀~ 何必一定要侷限自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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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三重幫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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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認識當然不代表注定一切,但是如果先是男女朋友,為什麼要破壞人家感情呢? 人家幸福的在一起,為何要介入 或許你會問妳能確定他們幸福嗎?我當然不確定 但是只要是還在一起,難道痛苦會比幸福多嗎? 痛苦比幸福多,我相信早就分開了..... 我只知道第三者介入,當中一定會有許多糾紛,會造成女方相當痛苦 愛一個人,是希望她快樂, 會造成女方痛苦的事,我相信只要是深愛女方的人都不會做的 除非是很自私的人,只愛自己的人 跟這樣的人在一起,女生會幸福才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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