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8
|
對了, 我要避免有些腦波很弱的人解讀為: "你要沒有汙點才可以指責(一定有人不承認他原本要講這個)."
那個意思是說世界本來就是灰的, 哪裡更偏黑一點, 即使是同樣類型的事件, 很可能比例也會不同. 譬如說, 我很訝異還沒有人提到房47的故事? 那個幾乎就是不斷發生卻很可憐的典範. 但這兩個例子有絕對的明顯不同, 不過, 說了可能也是白說, 特別是由我來說 XD 所以算了, 只是先加強某些人的腦波.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22
文章: 0
|
引用:
我就看到你主動提到房47的故事, 既然你說說了也是白說,所以算了, 那你就尊重自己閉嘴不提也罷。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8
|
引用:
甚麼事情都各打五十大板 大概這世上都沒有好人了 小學生上學若被壞老師欺負 我看你大概也會說 一定是小學生穿的太暴露 才讓老師忍不住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8
|
引用:
不要跟只看顯而易見的那些人一樣, 要深入去思考, 考量不同的條件以及準備. 我並不是說自己一定是猜對, 但絕對不能否認有這種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提醒自己. 不要讓自己落入類似的陷阱之中, 成功可以累積, 失敗卻只要一次. 所以另一串有提, 甚至要小心謹慎到幾乎不在隱密的個人辦公室有太多來往, 待太久. 不論有沒有, 太多人可以用表態來引導別人的思維, 而更多人不會注意到其中異常. 這女業務太冷靜了. PS. 我從沒說那位老闆作法不可議, 色/貪, 是人性的兩把大刀啊! 此文章於 2022-10-20 04:05 PM 被 Earstorm-5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22
文章: 0
|
凡是反者想,先建立好反駁著是錯誤,被蒙蔽的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36
|
引用:
突然想到以為前輩說過的話: 律師幹久了就知道完美受害者基本不存在。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
這個事情
我會用認罪和解的賠償金額來判斷女業務員的心態 如果錢不多 那懷疑她仙人跳就很難成立 如果要求的和解金很高 那或許… 在這項關鍵事證知道之前 有點難斷言! 我具體一點好了 我個人的價值認定 比方如果是200-300萬 我會覺得差不多合理 畢竟銷售佣金就可以到300萬了 我舉發老闆那我就沒有下一筆了 我只拿這200-300萬不見得划算 我單純是為了嚥不下被性侵這口氣 如果是500-1000萬 那…? 不過這單純是我對金錢的衡量大概是這個感覺 此文章於 2022-10-20 05:11 PM 被 dkjfso 編輯.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8
|
引用:
這也不準 重點是銷售人員的薪酬中位數是多少? 若年薪不過4-50萬 那200-300萬的確是大的金額 有可能誣告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36
|
引用:
用銷售中位數恐怕不準確,應該是看案件當事人的正常年收入。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8
|
引用:
敢用身體當籌碼 肯定也不是甚麼剛畢業的菜鳥 用中位數應該不會相去太遠 若是黃金銷售員 應該不會區就這點錢拿去跟老闆對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