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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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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後從好人變綁匪。 ![]() 時間真的會改變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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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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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關個資法事,單純就是懶,公務員心態 不然條子手上的那個小電腦,那不是早就被告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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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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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條子那個小電腦是國家提供給他, 並付予一定的執法權利,條子有權使用電腦查詢的資料來處理公務,但不代表他可以用在規定的範圍以外 此文章於 2022-06-30 01:35 PM 被 toris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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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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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鬧了,當個小警察,還要自備apple watch 充電線 ![]() 應該說失主也不怎麼在意 這邊可以主動查詢有沒有人送去招領 https://op2.npa.gov.tw/NM107-512Client/OP02A01Q_01.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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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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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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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成語:「為德不卒!」
翻譯:「沒有把好事做到底。」 出處:司馬遷《史記淮陰侯列傳》:「公,小人也,為德不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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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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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然呢? 改檢討失主嗎? 這整件事看起來 最有問題該譴責的就是撿到失物的人 貪 貪 貪 失主都願意付一成價值的酬勞 居然有臉請失主幫忙解鎖給他母親使用這支手錶 鬼才知道是他自己要使用 還是他自己要使用 真的是臉皮厚到可以防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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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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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看過新聞內容 除了沒電無法看apple watch 內容來判定使用者外 失主報失時,報失單位以"鐘錶"項目登記 而被拾獲時,拾獲單位註記的是"智慧型手表"項目 失主看了招領公告半年多當然是找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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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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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文章: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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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那個鞋子案例,單純警察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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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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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以前撿過好幾次東西, 例如其中含信用卡、證件,我就撥打該銀行客服,告知對方 請跟對方聯絡看是否要聯絡我,留上我的手機號碼,如果幾小時 內未回覆就送去某某警察局,請他自己去。 一次是政大女學生,我還擔心對方害怕我是歹徒,說讓我姐跟她相約面交。 一次是聯絡不上本人,背包內手機剛好有電話,我就打他媽……呃,打給她媽媽。 跟她說明情況(背包錢包手機課本),她說她會打他兒子……的手機。 (原來我讓兩隻手機互打就好?!) 我說等一下,你打給他也是我接!!! 然後問了她家住址,不遠,繞過去2、30分,就繞過去。 按電鈴,開門後交貨,他媽說謝謝就關門,然後回家。 我一直覺得,心存善念,不要害人。可以幫忙就量力幫忙。 好心有好報! 實際上並不是,我一直很雖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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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文章: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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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要不要以後 不要再撿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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