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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4
網路實名制,不一定要用真實姓名當網路id來實現
方法多的是...

如果你叫王小明,就去申請一個網路發文號...123456789
每個人只能申請一個....
以後..你申請各大網站的帳號...不用再填手機了...
只要把123456789填上...
然後id就叫金城武...
大家點它的用戶資料,就能看到他是123456789
但不會知道他是王小明

可以有很多金城五,金城武,金乘五
網路號都不一樣...也許一樣...
這樣...大家就知道誰是分身...
網站可能會限一個發文號申請一個帳號
在這狀況..網站的停權,效力就很大了
拿pcdvd來說,停權...你就別想再回來.沒辦法弄分身小號..
網站可能會少很多人....很快就收了
所以pcdvd可能會改用禁言的制度,像01關30.60天
當然,pcdvd站長可能會說:滾,老子不希罕.....

看到123456789,不會有人知道是王小明,更不會知道是你...
除非你跟別人說
檢調要查...是可以查到....

如此...網路上一些隨意挑釁人的...應該會收殮一點
站長們也更能控制網站的風氣...同質化會更高,都是同溫層
反之,很難會有不同的想法碰撞
中立網站會生存的更辛苦...會遇到舉報一堆....動不動收到公文
     
      
舊 2022-01-02, 10:05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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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  
Asiablu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3
等那些藍營名嘴出事再來煩惱吧
這次公投民調準確率實在...
萊豬只有那位蘇醫師
為何不多找幾位醫學大老來背書
核四就更荒謬了...
 
舊 2022-01-02, 10:08 A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siablue離線中  
davidxyz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為什麼那些業者不贊成?
因為業者要賺錢!
業者要怎麼賺錢? 靠流量!
沒有吵起來,怎麼會有流量?
沒有流量,怎麼會有廠商來****呢?
所以這些放謊言鳥話的人,對業者來說是很重要的賺錢來源!
出事的話,
業者會說:那是該使用者的說法跟立場,與本站無關! (第四台政論節目也是如此)
業者就沒事了!

言論自由? 就代表可以亂說嗎?
就以這次武漢肺炎來說,
一開始一堆亂七八糟和錯誤的假消息到處是,
結果網友搬出:"傳染病防治法"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這些亂講話亂散播假消息的網友就消話了!
所以"傳染病防治法"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是惡法嗎?
它限制了言論自由啊!
舊 2022-01-02, 12:15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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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xyz離線中  
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66
[網路實名制的可行性]
#1

台灣有可能實施「網路實名制」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去年發出聲明採取反對態度。
委員陳耀祥表示,在台灣,對得來不易的自由比較珍惜,他不贊成推動實名制。

陳耀祥認為,只想以政府公權力管制,無法獲得成效,且對人民言論自由和人權造成侵害。
反而透過治理平台的建立,建構有效、真實的言論自由環境,會更恰當。

2021-06-24 實聯制簡訊遭誤解用於辦案 法務部:研議修法保障個資
警方運用「1922簡訊實聯制」辦案引發爭議,司改會呼籲研議修法。
法務部今天表示,將蒐集各國文獻資料研議修法,檢察官不會特別針對防疫簡訊實聯制或其他疫調資料來申請調閱。

2021-04-27 美國《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廢除爭議:社群媒體應不應該對用戶言論負責?
美國《通信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保障網際網路服務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對其他用戶在網路平台上發布的內容享有豁免權,
並保障網路服務提供者只要「立意良善」,就不會因為移除或審核第三方提供的惡意內容,而背負法律責任。

2020-07-22 網路中立性的利與弊:您需要知道的一切
這項規定的原意在確保網路的自由和開放,讓消費者能公平地取得網路內容,而不被商業****和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控制。

網路中立性對於網際網路使用者和 ISP 業者的影響大不相同,因此有許多支持與反對的言論。
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網路中立性能確保所有連線都得到平等對待,ISP 不會審查使用者的網際網路活動。
對 ISP 業者而言,這表示政府將嚴格控制其業務,可能會讓業者無法獲得額外收入,這些收入能幫助他們改善網路基礎建設。

2019-02 管制與保護 外國影音平臺在臺之自由
網路時代言論自由面臨的挑戰與思考
網路時代言論自由面臨的挑戰在於,考量視聽大眾對節目選擇權之確保、本土文化產業保護、
媒體與節目內容多元維護等公益目的,主管機關對於通訊傳播業者言論自由管制密度本應提高;
惟數位匯流下,公權力管制在實務面有其操作上的困難性與侷限性,網路時代欲達成達成上述公益目的,
須配合政府與企業以全球化思維、長期性戰略經營影視產業;
在數位匯流的趨勢下達成產業合作與技術創新,方能提升產業競爭力,使我國通訊傳播產業永續發展。

此文章於 2022-01-02 12:21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2-01-02, 12:17 P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  
FLYFLY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題外話,如果「網路實名制」不是預設意指國民身分證上的真實姓名來當網路ID的話,
我會覺得「實名」這個詞彙本身,被無限上綱+過度擴充解讀了。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網路實名制,不一定要用真實姓名當網路id來實現
方法多的是...

如果你叫王小明,就去申請一個網路發文號...123456789
每個人只能申請一個....
以後..你申請各大網站的帳號...不用再填手機了...
只要把123456789填上...
然後id就叫金城武...
大家點它的用戶資料,就能看到他是123456789
但不會知道他是王小明

可以有很多金城五,金城武,金乘五
網路號都不一樣...也許一樣...
這樣...大家就知道誰是分身...
網站可能會限一個發文號申請一個帳號
在這狀況..網站的停權,效力就很大了
拿pcdvd來說,停權...你就別想再回來.沒辦法弄分身小號..
網站可能會少很多人....很快就收了
所以pcdvd可能會改用禁言的制度,像01關30.60天
當然,pcdvd站長可能會說:滾,老子不希罕.....

看到123456789,不會有人知道是王小明,更不會知道是你...
除非你跟別人說
檢調要查...是可以查到....

如此...網路上一些隨意挑釁人的...應該會收殮一點
站長們也更能控制網站的風氣...同質化會更高,都是同溫層
反之,很難會有不同的想法碰撞
中立網站會生存的更辛苦...會遇到舉報一堆....動不動收到公文
舊 2022-01-02, 04:28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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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4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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