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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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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說明。 那如果收到這種「不合法」的送達通知書, 不去也不連絡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當事人要承擔這種後果,算不算前面說的強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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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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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方的通知書不到場的法律效果是之後得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 不過這種訂在晚上的到場通知書,如果檢察官有注意到的話,一般不會核准拘票的。 當然如果警方可以證明這時間是經過當事人同意,只是後來又被放鴿子的話,就還是會准的。 不過最好還是聯絡一下改訂時間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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