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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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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隨便找個加拿大,無期徒刑一級謀殺罪最低服刑25年,二級謀殺10年 可以申請假釋 你的邏輯只能你來解釋,我覺得你所謂的不是笑話的無期徒刑, 就是關到死不給假釋機會罷了 實際上多數國家還是有假釋制度,樓主寫的殺死13人的船長,被模里西斯判無期, 還不是關13年假釋 剛查模里西斯1995年廢除死刑,殺13人判無期徒刑,關13年假釋,那你說模里西斯 的無期徒刑是不是笑話? 此文章於 2019-10-23 02:27 PM 被 burei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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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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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韓民國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後,已沒有執行死刑,被納入「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行列。但是,刑法中仍保留死刑條款,當中規定死刑以繯首死刑或槍斃(軍法適用)方式執行。 拉脫維亞 20年 保加利亞 20年 捷克 20年 烏茲別克 25年 烏克蘭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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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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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電腦可能沒法輸入"上意",很不方便…… 說外國如何如可的,可能要考慮一下,他們走到今天花了多少年。德國早在17xx年就有人開始提倡廢死,雖然沒有實施。 我們的問題之一就是,還在爬就想要跑,還不會走就想要飛,摔個鼻青臉腫自是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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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9-10-23 06:29 PM 被 Crazynu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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