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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內心深處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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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本身就是一種慷他人之慨很奇怪的建築 公私不分 和稀泥的東西
台灣人情味 就是建立在你沒全對 我也沒全錯 所以大家比大聲比臉皮 廢除騎樓才是正解 把私人地 人行道 涵管 行車道 完全區別 就沒有鳥問題 只要有本事 停進私人地 就不罰 但只要超出私人地1MM 就罰到讓你脫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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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監督執政者陣營 而不是監督敵對陣營 這是本質上的區別 即便你跟我同一邊 此文章於 2019-06-13 11:44 AM 被 creep827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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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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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認為政府一年度的預算要撥出多少百分比給警察體系?
而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 有規定警察要查證 至少依我的檢舉經驗 台北市是真的有查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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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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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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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她可以把車停到家裡面去,然後做個車庫門,關上車庫的門 現行的狀況是住一樓的都認為門口道路用地是自己家門口,所以停車不應該違法 有些甚至連騎樓都停上去 況且此違規大法官也沒有說她停在自己家裡面違法 是指因為兩張照片相隔18分鐘,沒有連續性的照片來證明 不過這法官是白癡,都停在紅線處,為什麼還要拍到她停進去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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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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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北市土地這麼貴的地方,騎樓都有辦法淨空的好好的,我是搞不太懂為什麼其他地方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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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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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察來也只會吹吹哨子把車趕走,有屁用啊 還是靠人民檢舉警察開單才有效... 此文章於 2019-06-13 11:57 AM 被 Jo Jo C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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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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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簡化一下
如果你還想不懂我也沒辦法 假設原本整個台北市都是住商混合 後來都市計劃把台北市分成二個專用區 一個住宅專用區:只能當住家,不能開店營業 一個商業專用區:只能開店或當辦公司,不能當住家 這樣一來原本分散停放在整個台北市的車輛 就變成 上班時車都停在商業區 下班時車都停在住宅區 停車位問題會不會更嚴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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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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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騎樓的建築物幾乎都有受惠到增加建蔽率的優惠 當然要回饋給社會大眾行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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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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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覺得的 若規定一視同仁 沒什麼康人之慨問題 騎樓很適合在台灣多雨跟炎熱的氣候 整平下 對孩童跟老人在通行時也很友善 錯在這觀念應用在臺灣 民眾素養不夠 維護個人權益強烈 卻無著想大眾利益 就導致現在騎樓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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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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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人說要這樣改啊,你煩惱起來等?
不過先進國家似乎是比較類似這樣,反正他們也都能解決問題,就是更不方便罷了 台灣地狹人稠,要這樣做確實有點困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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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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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家長最欠檢舉.....
當路都他家的一樣 明明就還沒下課 就違停在那裡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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