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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cell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
笑死人, 不會寫程式還反過來告人詐欺
沒本事就不要學人家搞購物網站
     
      
舊 2019-06-04, 01:2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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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cell離線中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solarcell
笑死人, 不會寫程式還反過來告人詐欺
沒本事就不要學人家搞購物網站

其實你說的雖然酸酸的
不過卻是中肯的事實...

而且突然覺得七八區越來越不七八了
大家都一本正經,然後正氣敏然~
 
舊 2019-06-04, 01:31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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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  
人肉插騷包
New Member
 
人肉插騷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引用:
作者solarcell
笑死人, 不會寫程式還反過來告人詐欺
沒本事就不要學人家搞購物網站


就是把網站搞好的成本太高 可以動就好 有事法務上 不然付薪水幹嘛
__________________
尾崎豊 - OH MY LITTLE GIRL
舊 2019-06-04, 01:32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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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插騷包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看*官的心情吧?!

前陣子有人分享自己覺得像裂開的照片就被法辦了…


所以前面舉澳洲的案例是不是假新聞啊?
舊 2019-06-04, 01:37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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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奶油銓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引用:
作者起司
如果你明知道過期,還故意隱瞞,向店員使用
你不就是要詐欺店員嗎?
事後告你詐欺哪裡奇怪

店員沒注意到過期,不代表你沒有詐欺店員

不過新聞這個案例,不是騙人,是騙電腦
電腦不是人
所以應該不會成立詐欺


第 三十二 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2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
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題是使用代碼的人也可能不知道啊。

在板上就有一個討論串,讓人分享飲料上的遊戲優惠代碼。 A網友可能先用了也沒上去說謝謝。 我看到上去用結果也順利地拿到該有的優惠,結果我就可能要承擔這個風險。

惡意的使用當然是不好,所以事主被告了。

但這機制不加以規範的話顯然變成無知的第三方也同時受害吧。 我是覺得廠商對於自己的優惠代碼錯誤的可以在不該優惠的地方也有優惠,也要自負一些責任。 畢竟廠商出貨前也有審查的權利與時間的。

此文章於 2019-06-04 01:39 PM 被 奶油銓 編輯. 原因: 補上一個漏打的字
舊 2019-06-04, 01:38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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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銓離線中  
GCVincen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不是經常有人上網分享折扣碼,折扣碼都有限量使用次數範圍,可以用就爽到,不能用就再看看。
經常有手機專案要公司統編、員工編號,那這些盜用別人號碼的要不要通通抓起來?
如果直營店店員為了業績,拿自己員編給客戶辦方案,要不要起訴?

真不知道這公司的頭頭在想什麼?
對客戶提告,唯一保證獲利的是法院(收了裁判費),雙方律師(一審5萬以上?!)。

包贏不包輸的只有銀行。去取款沒點,回家發現少了或是有偽鈔都是你倒楣。
銀行清點發現多給你,不還就是侵佔等罪名。你存錢存完,銀行突然發現有偽鈔,
甚至少錢,還可以賴到存戶身上。
同樣一句
引用:
金額請當面點清離櫃恕不負責

單純只有銀行不用負責,銀行要你負責,你還是要負責。

此文章於 2019-06-04 01:45 PM 被 GCVincent 編輯.
舊 2019-06-04, 01:43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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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Vincent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看內容,他明顯違反使用條約


規定優惠碼只能用一次,他一用再用買了上百件

規定優惠碼只能用在手機、平板,他開兩個視窗,A視窗放入手機平板達到條件後輸入優惠碼,然後再用B視窗移除購物車裡的手機、平板,再放入其他便宜的商品,但是優惠價還在(例如手機+平板用了折價卷後折2300元,他把手機和平板移出購物車後在放入個2500的耳機,2500耳機折價2300=耳機只要300元)(有錯請指正)


這種人還有人要挺他??

這相當於去下班後的超市,把A商品上面的減價100元標籤撕下來貼到B商品上去結帳
網站有BUG不代表可以這樣玩吧???!!以為這樣做沒有法律責任嗎??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此文章於 2019-06-04 01:49 PM 被 老柏(第四) 編輯.
舊 2019-06-04, 01:44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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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hwdopwrg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9
利用網站BUG購物和網站標錯價這是兩回事

事主還把自己利用BUG使用優惠碼的過程錄影下來

本想錄影自保卻變成自己的犯罪證據
舊 2019-06-04, 01:45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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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dopwrg離線中  
GCVincen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使用優惠碼前有點同意法律事項,並且詳讀內容的請舉手!

使用條約是法律嗎?

拆封使用視同同意微軟 eula,你違反微軟 eula 要不要被關?!

直到出貨前,廠商都有權利取消。

此文章於 2019-06-04 01:50 PM 被 GCVincent 編輯.
舊 2019-06-04, 01:47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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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Vincent離線中  
lor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78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歐美國家有個地方比華人社會好就是: 他們會集體吐槽甚至"處理"那些奸巧的人~


並沒有

之前在國外唸書時,一週一次去鎮上的社區中心上小說/詩寫作課
中間下課一堆社區的大媽大叔級(也才40歲左右,我當時20初)的都會分享coupon使用方法
還會以之前比別人更低價購入相同商品為樂/榮
我也間接受惠,曾以1.99鎂買入一袋30∼40隻冷凍雞腿

本站另一討論區有分享amazon硬碟標錯價
4chan和reddit(美國版的ptt)都一堆人在分享
舊 2019-06-04, 01:52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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