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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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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也禁止墮胎的話
新生兒出生率應該會超過2.5 台灣就有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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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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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8個月不能夾娃娃 優生保健法規定,懷孕在24週以內可以合法中止妊娠,不過在12週以上胎兒視同有生命,做人工流產屬不合法,除非是對母體生命有重大影響,或胎兒有重大畸形才可以在24週內引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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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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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八個月哪看來的資料? 記得超過22周,墮胎對母親的傷害太大,容易引起母親死亡 所以有規定 超過22周以上 除非有什麼特別狀況,否則是不能合法墮胎 反正絕對不是32周了 此文章於 2019-05-16 12:31 PM 被 itstur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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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Here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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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 可以跟老爸、老媽結婚 可以跟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結婚 這世間都不用講規矩了 那還要法律幹嘛 但再怎麼樣 法律不能越級控制人對身體的自主權啊 又不是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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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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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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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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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外的內政本就無法干涉太多,光美國國內其他州就允許墮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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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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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講的通論正確,就和以前人可能覺得殺人者死合理一樣,不過現代人就是會有更多考量,覺得刑罰應該有更複雜的考慮,只有像汶萊那種極端回教國家才會持續用古代想法思考 人類之所以能一直進步,就是因為一直有人做更複雜的思考,檢討原有存在的觀念和規則,這才是人類和動物最不相同的地方,而不是數千數萬年不變。 此文章於 2019-05-17 06:52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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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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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是說
如果個案是亂倫或遭受強暴 經過評估後仍可以墮胎 那還算勉強說得過去 至少在前面的歡愛的部分是自由意願 在做之前就可以評估好受孕的可能 提前吃避孕藥都可以 可是連被強暴都非得生下來 那我想 驗出孩子有先天缺陷應該也是不能拿掉… 真是匪夷所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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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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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進步社會的發展,就是越來越不殘忍,更多人道考量,但是願意給予活著的個體有更多的選擇和自主權。所有進步和傳統道德論點上的衝突,也都是圍繞著這些不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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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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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去合法州墮胎~
或者是直接搬到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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縈繞舌尖的泥煤海藻香味,喉頭傳來的果乾香甜,與尾韻的苦澀,胸膛傳來的暖意。這就是艾雷島威士忌的迷人之處。 If your scotch doesn’t taste like a campfire, I’m not intere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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