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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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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叫警察是有用,不過如果次數太多會變黑名單 警察會找一些理由不處理,如找不到車主之類的 因為我家門口沒畫紅線,但一樓是客廳當車庫用常常被擋 後來還是放個告示牌請勿停車就改善很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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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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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有時間跟他耗的話 如果車子前後的地是你的 車內沒人 只要你不碰到車子,你想怎麼檔都行 我這邊有一個攤 以前在路邊空地賣小吃賣多年 某天看到攤子被施工的鐵皮圍起來了 不知圍了多久了,現在還在裡面 ![]() 此文章於 2019-04-08 10:05 PM 被 dragon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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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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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合法途徑就是要你們對耗, 方法有很多, 看什麼人用, 以及對什麼人, 沒有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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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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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警察沒用的,
警察也無法拖走,因為車子不是停在"公共道路"上, 警察最多只能幫你試看看找車主, 基本上對車主一點點嚇阻力都沒有,尤其對不要臉的人來說。 今天車主已經造成他人的"困擾"!!! 最不違法的情形就是在不碰到車子的情形下,把車子困住, 目前只有這方法才能讓車主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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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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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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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地方門口是畫白線,甚至沒畫線 是可以停車的 但是屋主長期把前面的空地當自己的私人停車位,不願給別人停 上次也遇到一次,這地方明明可以停車 屋主特地從屋內走到門外,手插腰的瞪著我 我也瞪回去,車照停,不鳥屋主 屋主敢動我車試試看,反正你家就在旁邊,要弄你也不難 看誰比較吃虧 ![]() 我也沒有擋到屋主出路口,因為那條是大馬路,還有人行道 屋主只是單純把公有地當私人土地使用 這種人很多 ![]() 此文章於 2019-04-09 08:14 AM 被 qwer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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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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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四個輪胎氣放光光,
由於不是不能恢復的損壞, 毀損罪無法成立, 但對車主的處理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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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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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是有經過錄影存證,但在搬移對方車輛以後,若對方車輛出現任何問題。您都難脫干係。 例如,對方一口咬定電動照後鏡失靈不能轉動,是因為移車所造成,這就沒完沒了。 就算再怎麼不滿違停,也不要動到對方的車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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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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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抹狗大便不涉及刑法毀損罪,但民法賠償責任一定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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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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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可能會中標,要看法官怎麼認定致令不堪用這一項。 以前上課有聽過老師舉例,有法官用文字解釋,認定輪胎放氣後車輛就無法行駛,毀損罪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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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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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 這種人比比皆是 說白了 抱怨自家門被擋是假 怨恨門前停車位被停走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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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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