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14
|
抗爭不聽警察勸離的人就直接架機槍掃光吧
極端另一邊就是這樣嘛 此文章於 2018-10-18 06:46 PM 被 lis29570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626
|
引用:
如果我沒有犯罪的話 想開車就上車開車 警察攔停下車受檢,就下車受檢,哪裡有問題嗎? 看到逃逸被追捕後還一副受害者的姿態檢討執行者的瑕疵,只覺得胃食道逆流又出現了 ![]()
__________________
![]() 財.色.藝.無德可矣?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0
|
台灣人真有趣,
一邊説台灣是犯罪者天堂, 另一邊打傷疑犯, 就說執法過當。 與其用心當差, 還不如馬馬虎虎過日子。 造就台灣為犯罪者天堂, 各位説執法過當的, 全部都有出一分力。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0
|
引用:
我個人贊成。 這樣犯人也不會跑, 警察追犯人也是在冒生命危險, 與其死警察, 不如死犯人。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
引用:
在國外只要可能威脅到警察安全,當場擊斃都沒問題。 警察已經避開要害了,是嫌犯受傷還要硬跑,延誤就醫才死亡。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8
文章: 39
|
引用:
你光是用幾個關鍵字就能查到關於美國警察執法過當的案例與爭議 而且我的意思是人家不見得都會認為:警察做的都不會有問題 對我來說依照這個案例,本來就有討論空間 雖然,我覺得開這三槍根本沒有什麼不對 此文章於 2018-10-18 10:15 PM 被 Swift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
我個人不認為台灣算犯罪者天堂,不然治安不會這麼好
應該是很多人的要求標準很高吧 引用: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10-18 11:04 PM 被 Melia1830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
支持動槍.....建議弄個基金,專門做這類賠償,但是動槍乃是必要之態度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
極端的限制警察用槍 反正警察掛了也不關自己的事 和廢死團體有甚麼差別...反正警察人多死幾個還是必須依法維持治安 自己可以爽爽安全過日子
此文章於 2018-10-19 04:12 AM 被 虛心受教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
引用:
原來就是同一則新聞 那只要有官員腦袋清楚就好,法官方面也只好慢慢來,等等看他們能否自行淘汰,可能要花上很久時間吧 台灣人以前不在意司法改革,長年忍受惡劣司法品質,也只好承受這種共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