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
引用:
XX放到忘記? 能當上主管的, 工作上的事情記得比生活上的還要清楚. 台灣社會養出來的主管, 其餘能力或有或無不一定, 工作細節記憶不弱. 跟那麼多不同公司不同部門的不同類型主管交手後, 以上定律.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
引用:
引用:
是真的放到忘記還是心存僥倖故意隱匿 我想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 ![]() 一般來說罰200萬可能代表有人考績堪慮 這次罰到1260萬元 感覺內幕很精彩呢 此文章於 2018-08-09 04:06 PM 被 lobben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44
|
要資料不是都撈出來 再給要的區間嗎,我不是資訊人員都知道不會在主機上做這動作.
不過本來認為 那委外資料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但富邦發這個聲明就覺得很奇怪,如果刪掉的是寄件夾卻回說對方寄來的信在收件夾都找得到啊,問題是你寄出去什麼不見了啊,讓人覺得有鬼. 2016年金檢 去查 2010-2012 年資料 不太符合實務,應該有特定東西要查吧,更神奇是2018才裁罰 此文章於 2018-08-09 04:35 PM 被 sp269193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
引用:
一般的查核程序是這樣 大致上金檢會先通知,要受檢單位準備好相關資料 受檢單位該藏的藏、該滅證的滅證,交出受檢者想交出的資料 金檢不是省油的燈,從被交出來的資料中查出問題後,要求受檢單位把其餘資料完整交出以湊出更完整的拼圖 (這次就死在這段,沒被交出來的應該才是重點) 受檢單位垂死掙扎(硬坳、滅證) 金檢回去整理相關資料,看情節輕重決定建議、糾正或是罰錢 被抓包後展開認罪協商(高層關係這時候派上用場) 最後定案才會宣布懲處內容(看樣子是太大包喬不定) 從進駐查核到宣布處罰確實有可能拖很長時間 新聞內容富邦提到 "金檢人員前一天已詳閱並列印相關郵件,「我們沒有必要去刪除郵件」" 這段話的意思是,交出去的資料金檢的人都看過了 問題是............金檢要的不是這些"被整理過的",而是要整個完整的自己來拚出內容阿 ![]() 以上.......都用猜的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可以吃嗎???? 此文章於 2018-08-09 05:26 PM 被 鋼蛋3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44
|
大致如此沒錯 金檢人員不是每個都那麼機車,合理都講得過去,但要是他認為你有隱瞞他才會下重手.
不過檢查是金檢局,金檢局將檢查結果引用法條給保險局,保險局去裁定才依分層負責上去吧.應該兩者都認為說不過去才會這樣裁.金檢頻率有的是兩年 有的看表現,但不會2016以前金檢都沒查2010-2012年的case, 2016還去查前次金檢過的範圍不尋常. 但委外會有什麼事這麼大條正常不會,除非委外對象很特殊,或後來賠了大錢. 表面上其他兩件都比這嚴重 遠雄人壽就罰很重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08-09 06:38 PM 被 sp269193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