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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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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點儒道至聖正好寫到法律的不同
個人蠻贊同的 這些強盜法律 惡法 都是因為主法的人 本身就怕自己會犯法 所以偏向罪犯而立的 而不考慮保護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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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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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新聞提到某藝人 (之前開鍋店, 現在牛肉麵) 酒駕, 願意捐1000份牛肉麵給弱勢團體
現在地檢署宣判, 可以緩起訴 醒醒吧, 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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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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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人呢,要罰到他的身體上,就說侵犯人權 要他命呢,就連政府都挺廢死,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罰太多錢、或是關太久呢,就說罰得太重,跟其他一些案例判刑比起來、就會顯得不符合比例原則 什麼理由推託話術都有,問題就是、沒見過這些人能解決過任何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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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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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每個成年人都發 跟以年齡認定又甚麼不同? 沒收然後強制治療 跟直接強制治療有甚麼不同 為什麼要多發一張酒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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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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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死再多人,在政客眼裡就統計數字和零星案例而已.跟自己利益相關的事才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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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靜默 宜從容 宜謹嚴 宜儉約 居安慮危 處治思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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