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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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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ick6666
這如果在美國 一定無罪 , 拿球棒的還會被關...
呆彎的法棺 ..希望他們遇到球棒的壞人都能順利奪棒..XDD

美國的法官要律師選上才能當,不像台灣考試就可以了,變成沒人管的公務員。
     
      
舊 2018-05-04, 10:06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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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一審1年4月,是有多怕坐牢? 7月就可以假釋出來了,這種小案搞不好更快,
200萬和解,這種差不多就是被和解,定讞了才找記者報導没用,要一開始就趕快找記者來爆。

遇到拿槍的怎麼處理,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95年度上訴字第3520號,google 于明文。

至於本案法官認為體型差異太大應該可以壓制,奪棒.....
反觀另一案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6年度上易字第936號
女的跟男的打,一審無罪(正當防衛),二審判30日,理由,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人際間衝突、互毆的勝負,並非完全取決於身型優勢,意志、氣勢、性格、經驗、技巧、時機等都是因素,「有時人高馬大稍被牽拉,反而重心不穩倒地不起。」

反正都給法官講就好。
 
舊 2018-05-04, 11:26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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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離線中  
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2
有聽過 空白奪白刃。
沒聽過奪棒。這法官,是否跟社會脫節,我就不曉得。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8-05-04, 11:59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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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離線中  
leco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6
叫該審法官親自示範一下奪棒好了,當大家都受過訓練嗎,衝突時哪有這麼簡單
舊 2018-05-05, 12:13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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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od離線中  
cocol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461
引用:
作者E.A.G.Y.O.O
喪失性 能力驗的出來,喪失嗅覺應該驗不出來。


聞屍臭味 .........
舊 2018-05-05, 12:13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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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la離線中  
view342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6
法官應由全民直選。
舊 2018-05-05, 02:13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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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342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lecod
叫該審法官親自示範一下奪棒好了,當大家都受過訓練嗎,衝突時哪有這麼簡單


用身高體重比也是怪
李連杰跟連勝文打
誰會贏?
然後李連杰還拿鋁棒
舊 2018-05-05, 05:41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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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老飛俠
Senior Member
 
老飛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33
原來持鋁棒打人可以賺200萬,筆記ing...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看!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18-05-05, 07:41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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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離線中  
KAO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0
下次歹徒開槍~~警~回擊~~法官~~警應奪槍~~~.............................重判警 罰200元.....
舊 2018-05-05, 08:05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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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2
1是這個鋁棒是18吋短棒 不是打棒球的鋁棒
兩個人身高差了10公分
體重以格鬥來說差了五個量級
在這樣的差距之下持短棒是否有絕對優勢?

2是被告在審理時的說法 都被證人推翻

3是不用講到防衛問題 就一般人走路擦撞
一方跌倒碰到頭死了 另一方需不需要負責?
舊 2018-05-05, 11:26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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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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