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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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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還好耶,因為警察莫明得很緊張 這男生第一次雙手伸到背後被警告 第二次手伸到背後被開槍,並不是沒有給他機會 另一個網友的新聞連結寫說他應該是想拉掉下來的寬鬆褲子 沒找其它連結 影片裡的警察從一開始就很緊張 (來處理有人把槍對著窗外) 我想有可能是飯店的人告訴警察他入住時有帶步槍 (結果是殺蟲的槍) 這樣緊張就合理了 我只能說 在台灣這樣搞,借酒發瘋得很快就死光了 ![]() 此文章於 2018-04-28 09:48 PM 被 星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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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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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拿一個案例跟你說 在那個案例裡面 警方自身的要求自相矛盾的時候 往往下場就是那個被擊殺的人倒楣 這個案例裡面 雖然那個開槍的警方後面被判無罪 但是美國的輿論已經抨擊他的行為 是冷血無情的處決了 ![]() 任何人面對槍口對著的狀況想保持冷靜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持槍的人也依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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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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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街頭混混就很老練了, 雙手在可以看到的地方, 不要亂動, 開口就是okok, 先示弱.
#5元素有一幕就是最好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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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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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語言不大通的時候OKOK很好用 因為通常不會為難外國人 你講OK大家就很好商量 不過他的例子是本國人就沒那麼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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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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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提告是基本權利,你不能要求他不要告 但,司法判決又是另外一回事,不少案例會讓人覺得司法只是...算了,不說也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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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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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個異想天開的想法,會亂判的法官,先把他們抓去作成盾,
再交由員警使用,由他們幫忙擋子彈,好提高員警的生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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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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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亂告 有一部份原因是因為會亂判 權利要行使之前總是會評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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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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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 總算有一個有仔細去看整個狀況是怎麼一回事的人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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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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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影片看完很難?
影片現場至少有三名警察、二把步槍 動作也是警察命令的... 結果還是被打死了.... 你回文不是要爭辯 別人回文就是要找你吵? ![]() ![]() ![]() ![]()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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