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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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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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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農地兄弟共業的問題真的沒大家想的那麼複雜,不要說叔叔人心險惡,也不要懷疑自己老爸不會說謊,單單是"趁意識不清全部過戶"這種連續劇劇情就很難發生,也許祖父死前只有你叔叔在身旁照顧,老人家不爽其他人不理他就全部給叔叔,而其他兄弟在繼承時提出特留分,也能推翻遺囑取得產權,或許你叔叔的兒子也正在罵你老爸貪心.
我推測沒錯的話,事主父親當初繼承時應該是沒農民身分.一般是公務員,有公保就沒農保.也有可能是私企高層,沒時間去搞張農民證. 以前的農地政策是要農民才能持有,繼承是共同持份,但只能登記在有農民身分的人底下. 會搞易地,就是原本分到的那塊地擋到別人建農舍,易地後他就可以蓋產權清楚的房子,但通常會把容積率用完,也就是說其他人是沒機會再蓋房子的. 現在的問題只是要將那塊地登記到你父親名下,沒有牽扯到農舍產權問題,並不困難,方法有很多,尤其兄弟倆已對簿公堂,不怕撕破情面,那能用的手段就更多了. 但我還是要提醒,除非是開發計畫區,否則農地現在便宜到沒人要買,我家農地重畫後,確定這些地只准農用,不會有徵收開發計畫;年輕一代也都不務農,情願去工廠上班,現在地是給人承租,3分地一年拿個幾千元,老一輩的整天都問有沒有人要買地,我本來想全部吃掉,評估後,我也想賣了我的3分地. 農地最值錢的地方是可以蓋合法蓋農舍,你家情況不適用,賣的地價甚至不夠請律師打一場官司.最好的辦法就是叫你叔叔拿一筆錢買下來.不然就是留著,等你們這一代有共識後再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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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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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趁意識不清全部過戶 這是我阿嬤說的 就當著阿嬤的面 拉著阿公的手蓋章的 所以後續調解的時候 才有辦法讓叔叔還回部分的地 沒辦法過戶的地 就簽土地互易契約書 這塊地是不是農地還是建地 我不清楚 也沒精力去處理以前遺產公不公平的問題 畢竟那又太久遠了 也很難再處理 現在的問題是 我只是想知道 這份土地互易契約書到底有沒有效力 所謂的15年時效 到底是怎麼認定 所謂的時效抗辯 我不是很懂 為何會有律師認定已過15年時效 可是後來處理毀損罪的檢察官 卻認為還在時效內 要把土地登記在父親名下 不付出代價 實在太困難了 這也正是兩難處 該地又不值錢 父親又嚥不下這口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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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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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paochen.com.tw/OnlinePub...onsDetail/2/159 以上看了會睡著 簡單的說,土地互易契約書超過十五年沒實質過戶,所以無效。律師觀點 但在這十五年期間因為毀損罪官司,在法院攻防中有主張這項權力,所以在判決確定後,是因為這契約書獲勝,變成以判定當天開始重算十五年。檢察官觀點 但問題是法院攻防中你們有沒有同時要求過戶(執行這項權力),還是只是在爭你有沒權力破壞上面的東西,這個會影響到這契約書在是否有效(法庭上有要求執行過戶這項權力,勝訴就會重算,沒有,那就...有得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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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 此文章於 2018-04-18 05:46 PM 被 小肥羊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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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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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果然是聽說的,我猜你祖母應該不喜歡這小兒子.不過就算是你祖父自願,這種遺囑也是無效的. 因為祖母與其他兄弟還是享有法律特留份,所以調解只要說出關鍵字"特留份",就一定有其他人的份. 但這麼多年看過這麼多案例,我一直在想,在家中照顧陪伴老人家的難道不應該多分點嗎?其他在外地工作的,久久才回去探望的,到底有何資格分產? 雖然我也是外地那種,但我是支持照顧者全拿的. 引用:
無法過戶是因為地上有房子,所以才簽土地互易.這點拿出互易書就很清楚了. 鄉下地方這樣搞一定是農地,因為農地免稅.如果是建地,你爸每年要繳地價稅,就不會有現在產權不清的問題. 引用:
你不拿出來,沒人知道.但就算你拿出來,這裡還是沒人知道,因為大部分人不是專業地政士. 這種事找律師沒用,因為律師在這種案例只會根據法條做辯解,而忽略歷史共業與雙方當事人的心理,結果一定是兩邊都不滿意,只有律師高興地數鈔票. 請找附近的老土地代書,這種兄弟鬩牆吵著分家產的事他們看多了,要怎樣搓到雙方滿意他們都很有經驗. 我的看法是,一塊不能蓋農舍的農地+你家也沒人想真正務農,就像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賣給你叔叔比賣給外人好.至少你叔叔不會對自己的地搞傾倒廢棄物,賣建築砂石這種傷害土地根本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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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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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毀損罪官司是15年後才打的.... 檢察官似乎是認定後續父親有在該土地上 造橋、鋪設田埂、種植東西之類的 所以時效似乎還有效 依然領有管理權 感覺到最後 該不會所謂的時效 會由法官由認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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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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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猜錯了 阿公阿嬤從小就最疼叔叔了 所以當年父親才會遠離加上北上打拼 也還好有北上 不然依現況待在鄉下 可能還真的會餓死 遺產分配的部分 是依照阿公生前還有意識的意思 父親他們三兄弟都在場 還有就是 父親的立場很清楚 如果阿公沒說要留給他 他不會去拿 當初跟叔叔調解時 阿嬤也在場 父親也表明了 如果阿嬤要他全部都給叔叔 他可以當場簽字 無法過戶不是因為上面有房子喔 是因為叔叔還沒跟其他房分割 所以自然他這一塊地也無法過戶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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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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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嘛~~~~~~~~~~~~~~~~~~~~~~
叫你爸回去找他們談。看能拿多少錢就拿多少錢。拿了錢後就沒煩擾 之後隨便他們要怎麼搞都行了。 不然就是 你們拿錢出來解決呀~~~~~~~~~~~~~ 該買下來的地就買買買 全部買下來。讓你叔叔他們閉嘴也是方法。 只要錢能解決的事情。就不是什麼大問題了。 還有你爸的立場 就很清楚了嘛 ~~~~~~~~~~~~~ 父親的立場很清楚 如果阿公沒說要留給他 他不會去拿 當初跟叔叔調解時 阿嬤也在場 父親也表明了 如果阿嬤要他全部都給叔叔 他可以當場簽字 ~~~~~~~~~~~~~~~ 對你們來說 根本沒差。 賭一口氣真的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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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此文章於 2018-04-19 03:37 AM 被 厝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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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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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與否不是能輕易分辨的.
其餘不多說, 因為我會想開口罵親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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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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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初有跟叔叔談過 想說不想跟他東拉西扯了 請她把造橋、鋪田埂的錢 至少讓我們回收一部分 他都不願意 我們也不可能去買他手頭上的地 一是對我們沒用處 二是離我們太遠,無法管理 三是怕他跟那些缺錢的親戚來亂 最後 老人家嘛 不就為了面子或是一口氣 我也不好說些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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