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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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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起來就覺得對方只是要惡整你而已 他們是公務員 相信基本的國文能力與常識肯定是有的 用屁股想也知道 樓主寫的這2句話 哪會構成恐嚇 我舉個例子你就會明白: A:「如果妳不讓我強姦妳,我絕不會善罷干休」 B:「如果你敢不交保護費給我,我絕不善罷干休」 C:「如果我打你∼你敢還手,我絕不善罷干休」 D:「如果你敢亂造謠破壞我的名譽,我不會善罷干休」 以上 相信只要有點國文基礎的都看得出來 只有A、B、C才會構成恐嚇罪(屬於我有惡意傷害對方在先,之後我又威脅對方) D只是在對方還沒出手傷害我之前,先警告對方別亂來,否則我也不是會任人宰割的紙老虎 樓主的言行屬於D 所以對方夫妻其實也知道告你,結果肯定不會成功的 因此開庭時還故意請假不來(因為知道不會成功,所以不用那麼認真出席) 連續2次讓你台灣頭跑到台灣尾 純粹就是耍你、玩用你而已 看你被搞得跑來跑去,加上心生恐懼,他們心理肯定樂歪了 結論: 樓主真的太古意了 還有幾位網兄有提到 對方是公務員 其實你若有時間 要報復他們,這實在是太容易了(但絕對不要選法院路線,太累人) 網兄們都有提到公務員最怕發生哪些狀況 隨便都嘛可以玩到他們起肖 尤其你也有提到你回撥時發現對方是用他上班局處(公部門)的電話來購買私人用品 光是這點你就可以好好玩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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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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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建議樓主放下.
沒關係,惡有惡報,不是不報,這樣的行為,最後吃苦的會是對方自己. ![]() PS:頂多對方工作的地點信箱發信過去,高雄市政府,高雄市長信箱都一併寫過去,但寫過去的內容都不能讓人有"玩你"的內容,都據實以告即可(都已經有不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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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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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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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大果然高手 知道高雄市長菊姊是勞委會主委出身 本案牽連勞工(樓主)與公務員(對方)之爭 想必菊姊一定會念記舊恩 再度重披戰甲為勞工發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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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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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第一次收到傳票的時候 我連是誰告我我都搞不清楚 當初這對夫妻 我只當牠們神經病 第一次出庭結束時 我跟檢察官說 因為家裡有老人家要照顧 同時我還附上病歷證明 希望如果下次還有開庭 能以視訊方式在台北 檢察官只告訴我 會幫我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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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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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知道我說那兩句話的確會引起對方用來告我 當初第一次開庭時 女檢察官還拍了一下桌子 要我把說出這句『不會善罷干休』的意思解釋給她聽 我只告訴檢察官 我會說不會善罷甘休 是指如果他要在網路上毀謗 我會採取法律行動 只是我的確表達有誤 給檢察官造成困擾 深感抱歉 後來這段話 檢察官也寫在不起訴書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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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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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收到第二次傳票時 我第一時間就打給高雄地檢署的書記官 他在電話裡態度很差 只告訴我說是檢察官的意思 要我出庭就是了 我說那為何案由會變成恐嚇取財得利.....他只淡淡地說:是檢察官的意思 結果前幾天打去給她(書記官) 她又改口說是法務部的關係(前言不對後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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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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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打到高雄地檢署反映這件事 他把電話轉給一個姓盧的科長 該科長告訴我說 那個書記官現在不在這了.....他要問一下 順便會把家中老人家的病歷證明寄還給我 結果寄還給我的就是那個爛書記官 而且名字還打錯 結果派出所不讓我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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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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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官署的電話不是都有錄音嗎?開庭也不都有錄音錄影嗎?只是我不知道會保存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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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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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噗!不要一天到晚窮緊張 告訴人本來就沒有出庭的義務,你不出庭,人家拿你也沒轍 等到人家把你轉證人再說吧~~至少也是3庭之後的事了 就算轉證人(傳票上都會註明,賣緊張,呵呵....)一樣還是可以請假不出庭 如果檢察官或法官極度需要你出庭,傳票上會特別註明,要你"務必"出庭 等到那時候你再去就好了啦,大概是5~6庭之後的事了(能開到那麼多庭再說吧) 不過版主這種訴訟,可能連起訴的門檻都沒達到 這時候檢察官根本就巴不得你不要出庭,因為你出庭還要跟你核對身分,還要跟你問話做筆錄 非常浪費時間......你不出庭,他開庭可以提早結束,檢察官巴不得你不要來 這樣說你懂嗎? 不懂就不要跟人玩吧,含淚自己吞一吞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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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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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家故意整你的,故意把你名字打錯 很多公家單位喜歡看文書,打電話沒什麼人會鳥你 一個訴訟就是一個案號,一個申訴也是一個案號 打電話有用的公家單位大概就是110或者1999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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