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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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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1
引用:
作者judoyang
現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 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
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

現行的法律是先送勒戒所戒除為先,能戒除就沒第十條的罪責


今年四月底發生的桃園吸毒者倒車輾斃七歲女童的事件....

我們來看看喔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430/37189637/

女嫌丁易津家境不錯,父母都是開餐廳,但她不學好,2013年間因吸食安非他命,遭裁定觀察勒戒,完畢後2014年又再度施用毒品,去年遭判刑3月,去年4月丁女繳清罰金後,去年7月又再度吸毒,今年2月被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警方說,丁女吸毒被抓不怕,她去年7月吸毒被逮後,去年9月、10月又兩度吸毒被逮,再被法官合併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27萬元。但她不以為意,竟然還在臉書上秀出因毒品案,到各警局、地檢署的打卡動態,價值觀錯亂讓警方傻眼。

2013....觀察勒戒....
2014....易科罰金....
2015....易科罰金....
2016....開車輾斃女童....

其實跟顧律師講的差不多啊....只是未來應該連罰金都不需要了呢XD

只要去勒戒一下就行,很簡單的,勒戒很簡單的

我完全支持顧律師,只要他自己連續三個月使用二三級毒品以後,再去勒戒我就支持他
     
      
__________________

我路過...故我在.... asopp
舊 2016-08-03, 04:28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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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pp離線中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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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asopp
今年四月底發生的桃園吸毒者倒車輾斃七歲女童的事件....

我們來看看喔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430/37189637/

女嫌丁易津家境不錯,父母都是開餐廳,但她不學好,2013年間因吸食安非他命,遭裁定觀察勒戒,完畢後2014年又再度施用毒品,去年遭判刑3月,去年4月丁女繳清罰金後,去年7月又再度吸毒,今年2月被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警方說,丁女吸毒被抓不怕,她去年7月吸毒被逮後,去年9月、10月又兩度吸毒被逮,再被法官合併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27萬元。但她不以為意,竟然還在臉書上秀出因毒品案,到各警局、地檢署的打卡動態,價值觀錯亂讓警方傻眼。

2013....觀察勒戒....
2014....易科罰金....
2015....易科罰金....
2016....開車輾斃女童....

其實跟顧律師講的差不多啊....只是未來應該連罰金都不需要了呢XD

只要去勒...


你就是那種很明顯都沒看清楚人家在講什麼就在批評的人。
 
舊 2016-08-03, 04:37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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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aso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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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1
引用:
作者惡蟲
你就是那種很明顯都沒看清楚人家在講什麼就在批評的人。


那你看懂我要表達什麼?請說^___^
__________________

我路過...故我在.... asopp
舊 2016-08-03, 04:38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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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pp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其實就乾脆承認毒品泛濫已失去控制
菲律賓的作法有爭議 但是人家還有勇氣面對問題
而不是把頭埋入沙坑…
舊 2016-08-03, 04:41 P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202離線中  
shadow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asopp
那你看懂我要表達什麼?請說^___^


你引用和打的這篇根本不值得一看,因為完全和你要批評的顧立雄論點,風馬牛不相及!
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舊 2016-08-03, 04:46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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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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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1
引用:
作者st202
其實就乾脆承認毒品泛濫已失去控制
菲律賓的作法有爭議 但是人家還有勇氣面對問題
而不是把頭埋入沙坑…


+1

我原則上支持毒品吸食或成癮者微罪或除罪....

但是先決條件是販毒、運毒者唯一死刑....

毒品真的太好買了Orz......
__________________

我路過...故我在.... asopp
舊 2016-08-03, 04:46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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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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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1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你引用和打的這篇根本不值得一看,因為完全和你要批評的顧立雄論點,風馬牛不相及!


哪裡不相及?

以下是顧律師的臉書文章
真正重要的,是在既有的刑罰體系中,讓其他管道也有空間可以介入,透過雙管齊下的方式,讓施用毒品的人在被監禁之前,藉由醫療化的方式,真正改善藥物成癮的狀況。

我貼的新聞,丁女勒戒過,也沒有被監禁....然後,有改善嘛?

顧律師的想法對我來說就是烏托邦,但是我們現在住的地方是鬼島....

還醫療化的方式咧,醫護人員不夠血汗?健保盈餘幾千億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路過...故我在.... asopp
舊 2016-08-03, 04:53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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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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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引用:
作者st202
基層警員何必動怒
以後不小心撞上了 開個勸導單曉以大義
道德勸說一番也就是了

又一個滑坡謬誤。

有些人的邏輯真的很有問題,常常看見這類的推論:

同性戀結婚合法 -> 所以以後人獸交也合法 -> 所以以後強姦也合法了

硬掰這類的邏輯,只會讓人有更大的空間攻擊你的論點而已,何必自曝其短?
舊 2016-08-03, 04:58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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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引用:
作者asopp
借我把上面的文字中,吸毒改成"詐騙"來看看喔....
"詐騙"這種東西,就好像乞丐一樣
如果有得吃有得住,誰想當乞丐?
如果日子過得好好的,有多少人願意"詐騙"呢?
對於"詐騙"者,社會其實是要給予他們幫助,改善他們的生活
生活改善後,絕大多數人,就如同上面提到例子一樣
自已就會自動把"詐騙"給戒掉
如果只是一味把"詐騙"者視為社會害蟲,壓迫他們,歧視他們,讓他們更加邊緣化
那就難怪"詐騙"永遠禁不完了,因為除了繼續"詐騙",他們也沒有其他快樂,一無所有了
奇怪∼也會通耶∼換成犯罪也可以,換成砍人、殺人、酒駕都行喔....
ps:下面這段是朱學恆臉書寫的....剛好跟我對西班牙的感覺一模模一樣樣....
許多人覺得天啊毒品政策真是太棒了的葡萄牙被列為2015年全世界最悲慘的國...

我都懶的打臉了,你自己看一下你犯了什麼邏輯謬誤。
http://mrpm.cc/?p=998

全世界最悲慘的國家,打擊毒品成效卻遠超台灣,不學他要學誰?
舊 2016-08-03, 05:05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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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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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1
引用:
作者Adsmt
我都懶的打臉了,你自己看一下你犯了什麼邏輯謬誤。
http://mrpm.cc/?p=998

全世界最悲慘的國家,打擊毒品成效卻遠超台灣,不學他要學誰?


看完了∼沒覺得我犯什麼錯....

至於要學習西班牙打擊毒品,先去學習對方花了多少人力物力跟財力才達成

然後看看他們的財力現在是怎麼樣....

不要在你的腦海裡打我的臉,歡迎在PCDVD上用文字打
__________________

我路過...故我在.... asopp
舊 2016-08-03, 05:08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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