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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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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搞錯重點了,殺害有害動物是不得不為。不是可以選擇虐待或殺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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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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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每種動物本來就有不同的功能和意義,貓狗已經跟人類一起生活一萬年了,如果把牠們視為人類社會的一份子並不為過,那受到人類的特別保護也是合理的。 不要問為什麼只有貓狗可以,這個問題跟你為什麼不能上未成年少女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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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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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他還搞錯了一個地方,那些人對待小動物根本不是虐待,而是虐殺。 所以問題應該是:你要被虐殺還是被一刀痛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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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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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實驗室的全都算殘虐了。 解剖課都是活的。 動保要不要罰?地方不一樣命就不一樣免罰? 捕獸鋏跟補鼠夾...夾到都差不多還虐鼠勒 ![]() 此文章於 2016-07-01 03:01 PM 被 我愛E奶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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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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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動保也不懂阿,那天狗貓有傳染病,撲殺狗貓看看! 不被動保人士幹翻才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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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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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我家的例子
我爸嗜血,用捕鼠籠抓到老鼠後,裝袋重摔致死或裝袋用鐵鎚爆頭。 我媽膽小,用捕鼠籠抓到老鼠後,用水桶裝水淹死。 我不想麻煩,直接用黏鼠板黏,黏到後放陽台曬死。 我鄰居有塊玉米田,常抓到田鼠都烤來吃,分我吃我都不敢吃。 照動保的邏輯, 我老爸沒罪 我老媽虐殺 我虐殺 我鄰居哩?有沒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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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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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排水道旁
老鼠之多可以想像 什麼都要墊高 不然第二天就看塑膠袋都是破洞了 連外面垃圾桶也是用比賣場賣得更厚 要不是沒養狗了 不然真不知我是在餵誰吃東西 又亂咬電線亂大便 要不那天才官員家跟我換 還能再堅持他的意念 那我只能說他屌過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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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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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吧,若真如你所說,其他動物指的是"未被正確分類之"人為飼養或管領的附項 那開頭的老鼠虐待罰款就不成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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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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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些住在天龍國天邊的 有何好說服這類人的? 小的不才, 以前開餐廳 鼠患嚴重 從一開始不敢殺 到後來虐殺了不下百隻老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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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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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動物: 指犬、貓 "及" 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 "及" 其他動物。 這是個人針對文字上的解讀 不過其實不管如何,基於尊重生命,本來就該呼籲不要有過度虐待及不必要的行為 上面有些網友的一些舉例都過度伸張虐待 虐殺的範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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