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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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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選票,老闆有鈔票,選舉是要花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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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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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超票絕對無敵的。公家機關。還不是靠民眾繳的納稅錢。 台灣官方 永遠相信 勞檢是無敵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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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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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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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月薪45,000,但實際可不一定是用45,000/240去算 另,很多人沒注意到一件事,每個月加班(延長工時)上限是46小時,很多公司都很難避開這一個缺失,但休假日出勤,是不列入延長工時的計算 意思就是,當月21天,每天加班2小時,每週六加班8小時,延長工時=21*2=42小時,合法!至於四週的週六加班8小時....去那了?? 既然要週休二日,又要取消七天假,那就直接套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就好,順便把天然災害的休假也一併套過來 不要資委會休假休很爽,勞工被剝了很多層皮還得謝主隆恩... 此文章於 2016-06-07 11:32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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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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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會鑽研這麼多條例去分析, 但看人就知道其實台灣勞動是惡化, 連投票都懶得去.
一個是慢慢來, 一個是快快來; 所以原本慢慢走, 現在要快快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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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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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
看新聞是說休息日出勤也要加倍呀 現在修法到底是怎樣呀 不過沒辦法 除了KMT是這些新立委的仇人外 財團 財閥 大老闆等都是它們的友人 親人 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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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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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這個有沒有製成表格或對照圖的說明?
比較容易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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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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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學現賣一下,按照官員解釋,出勤加倍是指你拿到的總金額。 因為你休息日如果沒去上班照樣有領月薪,所以基本上你已經領了一份錢, 然後加班費再給你一份錢,這樣子你總共就領了兩份錢啦,這樣就叫做加倍了。 並不是你休息日工作時可以多領兩份錢喔。 此文章於 2016-06-08 09:35 AM 被 tb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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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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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周休二日 勞團批:變形工時偷國假
引用:
![]() --- 休息日出勤, 薪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計算沒有爭議, 但到底是一倍薪資還是兩倍薪資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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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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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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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重點
1. 七天國定假日確定放不了-------->當初民進黨立委在議會痛罵陳雄文在演哪齣? 2. 休息日以時薪計算---------->例假日不管工作幾小時(需少於等於8小時),假使工作四小 時,當月薪水多兩天的工資。 3. 假使月薪換算下來的時薪100元,當月加班四小時的薪資計算和日期: 3.1 平常日: 當天前兩小時(2*100*1.33)+隔天前兩小時(2*100*1.67)=532,當月薪水多532元 3.2 平常日: 當天前兩小時(2*100*1.33)+後兩小時(2*100*1.67)=600,當月薪水多600元 3.3 休息日: 勞動部指的加倍? 3.3.1 若是指當天的工資再加一倍給你,以往案例勞動部解釋過沒上班一樣有工資,所以工作四小時4*100*1=400,當月薪水多400元 3.3.2 若是額外給兩倍工資,工作四小時4*100*2=800,當月薪水多800元。 3.4 例假日: 工作四小時算一天還要兩倍8*100*2=1600,當月薪水多1600元。 有錯請指正 只能說騙術一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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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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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按照官員解釋, 平常日加班的薪水是 0.33 和 0.67, 而非 1.33 和 1.67(所以新聞中有提到 0.33% 和 0.67%)。不過網友有提到,一般公司不會這樣算,這樣算是不可能有人加班的。原來公司還是可以輕易 "優於勞基法"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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