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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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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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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冤假錯案 栽贓 人為錯判 以上的問題永不能免 但是,這都不能成為廢死偽善者的藉口 死刑判決應該論理從寬、論法從嚴,但是絕對不能廢 現在的問題在於,權力者與偽善團體只在0和100之間裝死與沽名釣譽 可行的改善方案都沒有具體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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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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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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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去一趟阿布達比,在搜尋資料中找到一位背包客-方世宇的遊記。請各位用 "旅行日記 day49 尼日瓦"搜尋,裡面提到作者搭便車(小貨車)到賈布林城堡,結果東西放在車斗忘了拿下來,城堡的管理人員很有自信的說別擔心,你遺落的東西等一下一定會回來,先去逛逛古蹟吧,結果他的東西果然小貨車車主發現,並送回來。這是為什麼,絕對不是當地居民品德高尚,是因為中東回教國家嚴刑峻法啊!你敢去中東國家調戲他們的婦女嗎?
所以嚴刑峻法對降低犯罪是一定有效,就像你去新加坡也不敢亂刮車,因為新加坡政府一定會用鞭刑懲治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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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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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就說加重刑度(包含重刑升級成死刑)對有腦袋有邏輯、只是裝瘋賣傻心存僥倖的犯罪者一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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