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老飛俠
Senior Member
 
老飛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34
朋友的臉書上說巴黎以前就玩過這一招,結果呢?房屋出租變少了,肯租的房東也更嚴格篩選房客,結果造成原來立意要保障弱勢的法案反而讓弱勢者都租不到房子,效果適得其反。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看!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16-03-10, 09:47 AM #4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飛俠離線中  
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tacowave
你敢這樣報,國稅局也敢這樣跟你課稅阿......
我也有房出租,我是不想玩這招的


課稅在高 也不可能100%呀
怎樣都賺
 
舊 2016-03-10, 09:59 A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2016離線中  
sawatariask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看來怎麼輪
都是一群...XX

過一陣子又會看到呆灣各式的美麗風景...
舊 2016-03-10, 10:00 A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watariaska離線中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TP821893
要加這一條才有公平正義
承租人連續住滿三年有權向房東以公告現值購買所承租的房屋。房東不得拒絕。

房東一起住的情形呢

變成房客一起住三年後再以公告現值買回來
舊 2016-03-10, 10:06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azama離線中  
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引用:
作者yaohoung2
我覺得與其發錢給中低收入戶
還不如 集中管理(小孩照顧 老殘安養等)
輔導就業 改善收入
限期使其脫離中低收入的困境

不然中低收入戶無論給多少錢
最後都永遠還是中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有很多就是本身條件就是比較跟不上社會需要
給錢 才是最簡單 最實際的作法, 其他都是沒必要的
競爭力不夠就是最基本無法解決的問題, 條件不好你又說要塞工作給她
那是要害哪間公司?

你給她工作, 然後小孩誰帶?
把小孩集中管理? 除了大一點可以上幼稚園以外, 我不相信你會把小小孩交給別人集中管理

遇到這種, 作法就是直接承認這代沒救, 直接救濟她
想辦法給她的下一代正常的教育, 起碼能救下一代
衣食足, 然後給教育機會
以前三級貧戶都能翻身, 現在社會如果一點辦法也沒有, 那是笑話.......
舊 2016-03-10, 10:07 A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XL離線中  
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引用:
作者老飛俠
朋友的臉書上說巴黎以前就玩過這一招,結果呢?房屋出租變少了,肯租的房東也更嚴格篩選房客,結果造成原來立意要保障弱勢的法案反而讓弱勢者都租不到房子,效果適得其反。

所以說, 立委考察都不知道在考察甚麼.....
還不如划臉書來得有用
舊 2016-03-10, 10:11 A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XL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老飛俠
朋友的臉書上說巴黎以前就玩過這一招,結果呢?房屋出租變少了,肯租的房東也更嚴格篩選房客,結果造成原來立意要保障弱勢的法案反而讓弱勢者都租不到房子,效果適得其反。

現在單身年過45,據說很多房東嫌麻煩都不願租給這類人

租屋專法通過後,單身有點年紀更難租到房子

篩選房客時知道是中低收入,乾脆不租就好
舊 2016-03-10, 10:24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  
tacowave
*停權中*
 
taco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lompt2016
課稅在高 也不可能100%呀
怎樣都賺



相信我,沒有人願意被國稅局勾稽一輩子
舊 2016-03-10, 10:34 A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acowave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新聞只是概述,應該還有很多細節要討論

譬如
這兩個月欠租是要先把押金扣光後才開始算嗎?
住宅基金代償房租後,房客要還嗎?
住宅基金只代償兩個月?
如果房客欠兩個月又正常幾個月又欠兩個月呢?
舊 2016-03-10, 10:39 A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  
吼吼熊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doskey
最強老爸在法國遇到的案例:政府規定在冬天不得驅趕房客或霸佔房屋的人,違者須受監禁


之前冬天去巴黎玩,真的靠北冷,去了才知道賣火柴的小女孩的感受。
舊 2016-03-10, 10:43 AM #5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吼吼熊現在在線上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15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