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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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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贊助真的很誇張
第一次看好聲音的時候被嚇到 覺得有點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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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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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趨勢,未來都會變成這個樣子 ![]() 個人是不排斥啦,我反而覺得鬼島的反置入性行銷太誇張 每次看新聞節目報導美食,講了一大堆連店名是啥都不知道,想去吃還要找 ![]() 節目也被反置入性行銷搞到沒錢做節目 兩岸都是奇耙 要是兩岸加起來除以二就剛剛好了 ![]() 此文章於 2016-01-30 03:51 PM 被 k2島民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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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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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新聞節目與一般娛樂節目不同(即便是「娛樂新聞」),新聞節目可以營利,但斷不可以營利為目的而新聞,因此新聞內不得置入行銷、新聞外不得冠名贊助,此乃全世界新聞人之共識,即便是中國大陸新聞機器,也披著最低限度的「新聞中立」外衣。 這裡如果有新聞學系的朋友,不妨替島民兄講解一下「新聞自由」與「新聞責任」這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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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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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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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商人思維而是觀眾思維 難道你看美食報導都沒有想過要去吃嗎? 每次看那些美食報導就歸懶趴火, 報導長長的一篇卻連店名都沒有, 想吃還得東找西找 ![]() 不以營利為目的跟不說出店名應該是兩回事才對 不要收錢不要接受贊助不就好了? 要是收錢接受贊助而做的報導不說店名豈不是掩耳盜鈴? 要是照你講的這個標準為何每次報導電影都會說出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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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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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營利,可。 接受贊助,可。 以營利為目的,可。 以營利為目的而製造新聞,不可。 以營利為目的而製造之新聞,謂之「廣 告」。 引用:
以低標準來說,叫「守法」。 按規定,收受贊助之報導內容,必須明白標示為「廣 告」,否則無從分辨「廣 告」與「新聞」之異同。 引用:
因為第三者無從得知是否有利益輸送,因此這類報導在審核時一律以客觀(例如法律規定之最低標準)檢視之。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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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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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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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不算日本節目的置入性行銷?
![]() [youtube]YExpxhOZpIY&start=1124&end=1233[/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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