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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離題一下,你們知道什麼叫"媒體治國"嗎???就是說媒體比政府單位權力還大,這件事爆出來後政府至少會做做樣子辦一下


體是第四權,在國外沒被寫入憲法都還用修正案或釋憲保障新聞媒體的新聞採訪自由,報導自由,賦予新聞媒體監督政府跟人民知的權力,
是台灣太病態。
     
      

此文章於 2015-09-05 12:21 PM 被 aerocat 編輯.
舊 2015-09-05, 12:19 PM #4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  
acetyI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引用:
作者ZADAUS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許川(58歲)涉嫌性侵並勒斃同居人女兒案,在殺人部分,最高法院5日維持更一審認定,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少女生父對此表示,許嫌迄今都未道歉,他無法原諒這種人。

本案一審時,法官認定許男性侵少女(18歲)518次,判刑2496年、併入殺人罪判處死刑;二審雖維持殺人罪死刑,但性侵部分出現逆轉,517次性侵因證據不足而改判無罪,另判許男性侵少女1次有罪。

由於高檢搞烏龍、對517次性侵部分未提上訴而定讞


我對上述幾句比較有疑問

死刑定讞?

高檢搞烏龍?

所以最後死刑也沒了? 連續犯517次性侵的部分也沒上訴?
 
舊 2015-09-05, 12:23 P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cetyII離線中  
SUGO0625
Master Member
 
SUGO06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心底~
文章: 1,583
引用:
作者acetyII
我對上述幾句比較有疑問

死刑定讞?

高檢搞烏龍?

所以最後死刑也沒了? 連續犯517次性侵的部分也沒上訴?

扯爆了~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數位科
舊 2015-09-05, 01:14 P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GO0625離線中  
SMiLEAhPaiN
Golden Member
 
SMiLEAhPa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1428652.A.A68.htmll

其實我認識事件中的當事人,
少女的媽媽因為家境差,所以到許川開的小吃店幫忙
PS:小吃店也不是開在新聞中寫的金山,而是在淡水聖約翰大學附近
少女應該是我偶爾去吃飯時,會在小吃店店內寫功課的小女孩(那時她國小)
小吃店後來才搬到三芝生意還不錯,少女的媽媽買下二樓
另外還在與小吃店店面同社區的大樓內部,買了其他房子給爸媽居住
......2010年9月少女的媽媽後來就是在大樓內部的父母家自殺
少女的外婆後來有提告懷疑是許川潛入屋內殺人再偽裝成自殺

少女死後家人已經搬離三芝
而在三芝的小吃店店面連同二樓在閒置多年後,被我另位朋友買下開店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smileahpain.tw
回復的去年一月的資料,重新來過吧...
舊 2015-09-05, 01:29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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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AhPaiN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本案已經結束全部定讞了,
殺人部分--無期,
強制****部分 -- 4年。
舊 2016-01-13, 12:34 P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  
area5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154
葉教授有沒有出來表示過什麼意見?
舊 2016-01-13, 02:41 P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ea51離線中  
尤典汴太d+
New Member
 
尤典汴太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aerocat
本案已經結束全部定讞了,
殺人部分--無期,
強制****部分 -- 4年。


好想罵髒話.......
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前也是個正人君子,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與其看新聞擔心受怕,不如自行了解現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舊 2016-01-13, 02:42 P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尤典汴太d+離線中  
佛朗多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0
是人都有可能失誤
只不過米蟲的定義是失誤了卻不用附任何代價
特別是法院與公務機關那些人
舊 2016-01-13, 02:45 P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佛朗多離線中  
wanwa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2
這種人還不直接抓去斃了
這世界真的越來越沒天理
該死的沒死
不該死的卻死了
舊 2016-01-13, 02:51 P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anwa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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