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9
|
看對發明的定義是什麼
1.是像他們一樣,做出真正能飛的東西才叫發明 2.還是畫出一個有想法,但不知道能不能飛的東西就叫發明? 以現在的專利權,似乎是2,不用真正做出那個實際能用的東西就可以申請專利
__________________
-------- 提醒您,每日點10個AD 管告 舉指之勞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開版網站先在心裡設定好答案,
然後期待大家講出一個被多數人公認的認知, 偏偏這個認知不符合開版網兄的答案, 這不叫作無聊我都不知道叫什麼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
引用:
專利問題討論到最後都是哲學問題,所以我已經很久沒有去研究專利的本質 回答的可能不是很好, 專利法所謂發明,是指新穎且實用的方法或製品,並不需要實現該發明才能申請專利 說明書裡的文字和圖表能讓他人仿效製作出來即可 專利法很難訂出一個明確的要求,每個法條都有模糊空間,基本上就看申請人如何讓審查員去相信 原則上是認為審查員採從寬認定,有問題再讓法院去審理 我舉兩個我看過的例子 (1) 設置在海上的可移動式島嶼型核電廠,可以躲避海嘯地震,這個有拿到專利 (2) 設置在太空中的巨大透鏡,將太陽光聚焦在隕石上燒毀它,這個沒拿到專利 ======================================================== 但又有個例外 如果有兩個人,同一天申請了同樣的專利,且無法判定這兩人是誰比較早產生該發明的概念 則專利權會歸給合理勤奮付諸實現的那個人 也就是如果某甲申請專利但沒做出實體,某乙申請專利且有做出實體 專利權應該會歸給某乙 此文章於 2016-10-17 03:03 PM 被 MPEP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10
|
此文章於 2016-10-17 03:30 PM 被 taisheng..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