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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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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mus:
你可以查一下阿拉夜店大火業者判刑多久就知道我說的對不對 9死8傷,業者判5年8個月 所以那個姓呂的說,我已經做好被關的準備,因為律師應該已經跟他說明情況,再表現 出悔意跟誠意,也許判個更少,就算進去關,最多30個月就可以申請假釋,出來沒錢一身 了然,你真的奈他無何∼ ![]() 此文章於 2015-07-03 02:09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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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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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你舉的例子都有一個共通點~"避險" 去夜店, 騎車若沒戴安全帽,帶著100萬在身上 都是高風險行為 夜店份子混雜 騎車不戴安全帽不用說 帶100萬在身上(看運氣) 這三樣都是你早就知道可能會發生什麼危險的 所以個人覺得可以採取行動避免這些風險 當然你硬要做是你的自由 你採取預防措施還出事 值得同情 反之大概只能用活該形容了 就像飆仔自撞命危 我想不會有陌生人為他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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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歹歹 隨人顧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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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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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錢,民事部分也不知道怎麼判 而且光正常官司部分應該是還不會動到他所有財產 不然八仙規模500人求償(死幾個未知),比阿拉那個死9個的求償金額應該精彩很多 這次就考驗台灣法院怎麼對付這種闖下滔天大禍又雙手一攤無錢一身輕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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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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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避險是你知道危險才能避險 就好比頂新的地溝油 你會知道大企業這那麼無良,然後政府還他媽的讓地溝油進出海關不管,讓大家吃地溝油吃爽爽嗎? 大家想說大企業不敢這麼幹,但他就這幹了,大家想說政府會把關,結果政府說業者會自主管理 結果就是頂新賺大錢賺爽爽,大家吃地溝油吃爽爽,所以你知道問題出在哪了吧? 此文章於 2015-07-03 02:18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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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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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越鑽越裡面了 好 退出來看 總之就是你去樂園玩 今天出事了 然後你要全民買單你的醫藥費? 這樣對嗎? 假設你被sogo 百貨掉落的磁磚打得頭破血流 你會要sogo 賠? 還是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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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歹歹 隨人顧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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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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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如果不是權限還不夠,早就上八卦版洗到他娘親都知道他在那PO廢文
一百八十幾個人出病危通知書還問人褲子什麼時候會掉?在講同不同理之前, 有沒有想過大腦是個好東西,自己也該要有一個? 講白了不就是"衣服穿太少才會被性侵害"的那套檢討受害者邏輯? 國賠與否看新北市政府在管理方面有沒有缺失,現在講國賠還太早。 但是數學問題很簡單,光是重傷者的醫療費用一個人要一千萬, 僅整體醫療費用支出就輕鬆突破新台幣30億,而八仙的總資產也不過20億元, 生吃都不夠賠了還有重傷者的生計跟其他賠償金。 這種狀況健保不出來坦,什麼時候政府才要出來坦? 政府可以代位求償向廠商討錢,但是傷患可以等到向業者求償拿到錢了再來治? 動負責人負責?公司帳戶剩十幾萬,就算沒脫產好了, 光是重傷者的醫療支出隨便都超過30億元,還有傷者的生活支出, 活動負責人最重不過5年刑責,他能負什麼責任? 重大災難會因為參與者性質不同就有是不是國難的區別? 韓國歲月號翻船事件是不折不扣的人為疏失,有哪個國家會質疑那不是韓國的國難? 這次的事件重傷者人數多到可以對全國教學醫院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作壓力測試, 這不叫國難什麼才叫國難? 在我看來空難死傷者、交通事故死傷者、公共活動死傷者、跑趴夜生活的死傷者都是一樣的。 還是說跑趴的人沒有資格平安地回到家?照那種邏輯, 五木酒店、台中市府路沒有一天到晚發爐燒死人是否太沒道理? 跑趴的人死傷者比較活該、氣爆的死傷者比較值得同情? 因為喜歡不同的事情所以生命有高低之分? 去跟努力急救中的醫護扯這些價值觀啊?要不要賭醫護會回答傷患就是傷患沒有高下之分? ![]() 此文章於 2015-07-03 03:11 PM 被 VF-19ADV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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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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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的問題出在兩個業者都不打算負責,且實際上他們也扛不起這個責任, 國賠與否要看新北市政府在這件事情上有沒有缺失, 但是健保、中央預備金出來坦是絕對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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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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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扯遠了無益討論真相∼ 我只問你 老胡任內的阿拉夜店大火,為什麼市府會代位求償業者以及後來法院另判市府國賠!? 法院判決書有詳述你先去看完在來扯∼ 此文章於 2015-07-03 03:21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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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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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賠歸國賠 未來可能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的項目,包括醫護人員加班、醫療、物資等費用 1.醫療、物資等費用 歸健保 健保應該是大家都一樣吧,不公平待遇這個..... 是否遇到有上新聞,補助就比多 沒上新聞就自認?? 有多少病人睡走廊的,政府有管嗎?? 2.醫護人員加班費 勞工局要出來檢查吧 此文章於 2015-07-03 03:29 PM 被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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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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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患當然沒有高下之分
但是獲得的資源明明就有高下之分 醫護的態度當然沒問題 現在是政府的態度有問題 為什麼人多你才要坦 少人的事故就不是人? 不一樣都是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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