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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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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基金會 燒燙傷基金會......等
不曉得這些單位存在的目的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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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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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覺怪怪的,好像在設停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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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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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賠多少要賠多少 這要上法院才能知道 台灣畢竟是法治國家 新北市政府已經申請假扣押動做 以地方政府而言. 這已經是目前能做的 再來. 政府要負管理責任? 照這邏輯引申推論. 路上摔車? 路人跌倒? 闖紅燈肇事? 算不算政府管理交通馬路不善? 所謂的就事論事. 不要一昧把主要責任都塞給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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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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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八仙把水池抽空租給玩色辦這個活動,事前沒有跟政府管理單位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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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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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鹽水蜂炮.平溪天燈.台東熱氣球.澎湖花火節.... 沒事就沒事.出事就怪政府...這還有天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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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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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81氣爆當天高市府就開始訂定勸募計劃了~~~ 這種意外就是這樣 兇手跟究責本來就是要仔細查證 這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理的清楚的 81氣爆不也是一開始中油 後來才查證是李長榮的~~~ 但是捐款帳戶就必須盡快開設 一來正視聽 讓善心人士能夠盡快以管道付出他的愛心 也防止有人打著意外的名義在招搖撞騙(當晚不就抓了一個趁火打劫的) 二來費用的撥款不像捐款那麼快 有些錢是不能等的 至於有人說陽光基金會 燒燙傷基金會這些單位的存在的目的是啥 我只能說 別這這些單位當成是公家單位 他們沒有第一時候出來處理這些事情的義務跟責任 他們跟慈濟一樣都是屬於比較後勤的單位 現在這個時候 就是要等著第一線的專業人員去搶救 等72hr之後以及未來的關懷 才是這些團體發揮他們的力量的時候 所以 就祈禱吧 希望傷害都能降到最少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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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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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人捐錢只是凸顯施政無能+護航財團
法院該做的只有重判重罰 賠償金理應納入後續醫療費用+未來可能失去的所得+精神賠償 政府應當是保護人民的 別被幾十年來的威權體制洗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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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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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指望政府能夠為人民多做什麼 你只要期望發生意外災難時 裡面有多幾個官員親屬、權貴子弟 特別是有證的最好 政府不用等到人民多說 自然就會幫你處理到好,甚至修法、立法 ![]() ![]() ![]() ![]() ![]() 此文章於 2015-06-29 02:42 PM 被 griffey14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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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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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後應該規定民間大小活動需有法官及立委親人在場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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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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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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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八仙是新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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