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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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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用別的方式在鬧了
華隆工人包圍閣揆官邸 陳雄文:不理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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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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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怎不去找華隆當初的經營層?
董事長 總經理 董事 常董 還是廠長? 組長? 只要是資方的. 全部抓出來揍一頓? 法律上能告的都告了!能敗的都敗了 現在政府妥協要債權銀行吐錢出來....這或許還可能被債權銀行的股東告圖利! 從0到部分有.還想一步登天全部都有! 這邊所謂的全部拿還是只限於自救會成員.而非全部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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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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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才說要用工資墊償基金確實繳納與否來成為銀行核貸依據, 這樣一旦公司財務出問題,積欠工資自有來源可支付,不會影響到其他債權人, 如果完全不管就草率借錢出去,那日後權益受損也只能說活該。 核保或借貸前不好好審查,沒資格說無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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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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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有什麼可憐的? 最少政府(官員)、供應商、上下游業者都同樣是共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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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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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番話完全道盡了兩岸三地華人的真實情況, 最少以我所知台灣和香港都是這個樣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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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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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怎麼覺得這次你在這..... 講的話好像風一樣, 有感覺,但是隱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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