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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jason01428
經過交通鑑定和調解委員會 對方是100%錯 不過一樣拿出以刑逼民
家人這邊也只能賠了 保險公司出5萬 自己出5萬
這就是不論對錯 受傷最大的例子


你至少也可以去免費法律諮詢阿,搶著買單
     
      
舊 2014-07-28, 03:29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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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frank3388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9
單眼失明、無照駕駛,非肇事原因,判決免賠

下面的例子,檢察官不起訴,法官判免賠。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28000444-260107
無照駕駛意外撞死人,也有無須負起刑責的罕例!左眼失明無法考照的陳姓男子,101年12月間無照駕駛行經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引道時,撞死穿越機車引道的張男。由於地檢署、法院一致認為,劉男雖被撞死,但車禍原因全是因張男違規硬闖車道所致,陳男不僅獲不起訴,法院也判決免賠。

陳姓男子在101年12月26日騎機車行經中正橋往永和環河西路堤外便道時,撞上走在機車道上的行人劉男,劉男倒地導致顱內出血,送醫6天後過世。

張男家屬認為,陳男眼瞎無法考照卻執意無照駕駛,才會釀成這宗死亡意外,除提出過失致死告訴外,也一併求償25萬餘元的醫療、喪葬費用。

陳男指出,他雖無照駕駛,但當時是依照遵行方向行駛,對此突發狀況猝不及防,並無過失。

新北地院審理發現,這件車禍是因劉男夜間行走至肇事地點時,明知該處因路側施工設置圍籬阻絕通行,應改行臨時設置搭建的鐵製樓梯下橋後再行走平面道路,但他不依規定貿然繼續往前步行至橋上車道,又橫越車行引道而往永和方向返家,加上張男身著深色衣物且夜間視線不良,才會引發車禍。

新北地院也認為,劉男違規橫越中正橋車輛行駛引道行走,才是車禍主因,陳男縱使單眼失明、無照駕駛,也非肇事原因,日前判決免賠。本案可上訴。
 
舊 2014-07-28, 06:48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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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3388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我有加保就要被坑就是了?

上法院的結果 本來就沒一定

就連 申請 事故判讀 責任歸屬

有人申請過兩次 結果都不太相同 就看法官採信哪邊?

想開點 花點小錢消災 換來少跑很多次法院 值得的........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4-07-28, 07:21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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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去跟人家借初步分析表來看所有文字

初步分析表僅供參考
主要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或者法院法官為主

不管任何文件
都要全部看過,一字不落
而不是只單單看自己想看的,斷章取義

魔鬼藏在細節裡

*************************

眼睛有問題不能考照
撞死人


[ 可上訴 ]


看到這三個字未必就從此沒事
對方不爽 [ 上訴 ]
你還是得奉陪
而且可能上去以後
被推翻

認定 眼睛有問題的那個人有疏失
或者因為視力有問題不應該開車上路
然後 過失致死成立

或者刑事沒事
民事要賠


****************************
舊 2014-07-28, 10:35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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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既然樓主也有錯 就別鐵齒了。

雖然違規情節來說機車騎士比較嚴重

但事實就是你不違規的話,他也不會受傷。
舊 2014-07-28, 11:21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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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7
引用:
作者jason01428
重點是對方有受傷送醫紀錄,告過失傷害就得上法院
如前面前輩所言,低消一個月易科罰金也要3萬外加背前科

今天只論對錯不論誰受傷的話
要是改成三寶肥婆開車,我方騎機車就變成我方被收掉了
三寶肥婆這種突然衝出剪線的行為,
跟不看後照鏡就開車門或著不打方向燈雙黃線無敵大迴轉是一樣的,
所以判他100%錯也是合理,但法律上受傷最大,以刑逼民無敵

這不可能
現在都講路權
你根本沒責任是要賠啥?
就算要賠強制賠一賠就好
根本不需要再出錢出人

"強制險除了不保本車駕駛人外,對於其他第三人,提供每人傷、殘、亡(含醫療20萬以內),最高合計僅170萬為限(2010年3月份起調高為180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部分條文」,於101年3月1日生效;死亡給付上限,從16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對車禍受害者保障更大

看護1200元/日30日為限,膳食費180元/日,義齒以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五萬元為限,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萬元為限,合理交通費用,以2萬元為限,以上資料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都可以查的到...女性臉部遺留明顯醜形理賠為48萬不是4萬...."
參考連結

此文章於 2014-07-28 12:35 PM 被 bigDDD 編輯.
舊 2014-07-28, 12:33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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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Jiun Yu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hawkwon
只要你沒有錯,以刑逼民也沒用

找不到比你這句還中肯的了!
舊 2014-07-28, 12:48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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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n Yu離線中  
杏仁核
Basic Member
 
杏仁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5
之前家人也發生過, 不過是車子直行被機車左方超車後又撞到左前輪.
人跟機車彈倒一旁,車子板金稍微凹陷 ,對方騎士輕傷但後座腦震盪送加護病房觀察
有趣的是對方媽媽談和解 ,還帶彪形大漢來壯膽.
明明是自己小孩無照還違規, 從頭到尾都不題自己不對.
最後也是保險公司來解決, 家人也沒拿到賠償. 車子最後用保險修一修 整件事情就算了.
舊 2014-07-31, 10:43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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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核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我有加保就要被坑就是了?

引用:
作者杏仁核
之前家人也發生過, 不過是車子直行被機車左方超車後又撞到左前輪.
人跟機車彈倒一旁,車子板金稍微凹陷 ,對方騎士輕傷但後座腦震盪送加護病房觀察
有趣的是對方媽媽談和解 ,還帶彪形大漢來壯膽.
明明是自己小孩無照還違規, 從頭到尾都不題自己不對.
最後也是保險公司來解決, 家人也沒拿到賠償. 車子最後用保險修一修 整件事情就算了.



不知道 保險公司 賠對方多少?

幾年前聽過親戚做保險的
親戚的家人開車不小心撞到騎機車的

對方腳受傷 當事人保的保險公司 總共賠給對方17萬醫藥費等等.........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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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感謝你了 -----------

此文章於 2014-08-01 01:30 AM 被 abo5738 編輯. 原因: 改
舊 2014-08-01, 01:29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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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杏仁核
Basic Member
 
杏仁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5
引用:
作者abo5738
不知道 保險公司 賠對方多少?

幾年前聽過親戚做保險的
親戚的家人開車不小心撞到騎機車的

對方腳受傷 當事人保的保險公司 總共賠給對方17萬醫藥費等等.........


賠多少這我就不清楚了.
台灣有些人的道德觀實在
舊 2014-08-01, 09:22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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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核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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