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
引用:
看你最後這句話,讓我覺得 台灣勞工對於權益最愛比爛了,把別人的餅畫小遠比把自己餅畫大重要多了,你把我餅畫小一點,我把你餅也畫小一點,相互打壓下勞工權益只會愈來愈爛。 且看樣子你也不了解失業救濟金與合約內容 失業補助金救濟金是6個月領取期限的,也只有原投保薪資的 60% (若有扶養親屬會再多10%~20%) 而遠通與交通部的合約是 收費員轉職三年內 遠通皆都必須要補足到原薪資 我想正常情況下若是真為長久生計打算的收費員,在沒受到刁難與打壓的情況下 應該會選則合約的保障吧 今天這局面加上遠通一路來的發言不一與所公布的一些內幕 (玩弄成轉製成轉介,及一些工作需求與地點明顯之刁難) 要我相信遠通是有誠意的在轉置收費員實在是很難。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86
|
引用:
本來3萬 就安排一個工作給3萬 讓他做滿5年 之前有年終幾個月就照發 之前沒有年終,那半個月都不必給 就這樣走完五年 第六年開始砍到基本工資的19,273元也可以 甚至要解雇也沒話說 反正之前答應安置的那5年要走完 此文章於 2014-06-22 07:16 PM 被 NintendoFamicom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7
|
引用:
徐員外說自己委屈就太超過了 大家都依合約行事而已啊 收費員合約結束 當然就沒工作了 不然咧 現在徐員外也只是依合約提供工作而已 看之前的新聞是說會補足35K~39K啦 比失業救濟金還多 職缺整理 http://goo.gl/rgcIE0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
這些權貴有一起上過公關課
![]() 老師教的標準詞彙就是"委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