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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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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這過程我後來還滿享受的 班導的數學教的,沒有一樣記得,反而是這題讓我很印象深刻 我想班導應該是想讓這些辛苦準備高中的學子學數學的快樂,故意搞一題 高中聯考打死不會考的題目 ![]() ![]() ![]() ![]() 當然還有其他的老師 像是教14章 還在黑版畫的特清楚的生物老師, 好大一個黑板上,好明顯的線條,好曖昧的同學微笑 還有教地理 卻特愛傳授氣功打通任督二脈的練習技巧 當然,我偶爾會練,不過從沒打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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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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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已說只能用無刻度尺,不能用有刻度尺,圓規也不行
那麼解法不管是採用正統的尺規作圖,或是其他非正統的做圖法 通通不能在無刻度尺上做記號做刻度,讓它變成有刻度尺,否則即違反題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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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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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中學的作圖就是尺規作圖,而尺規作圖的限制是只能使用沒有刻度的直尺和圓規 這個題目因為是要將線段三等份,所以特別強調只能用沒有刻度的尺,沒提到圓規是因為尺規作圖本來就可以用圓規 這是我看到這個題目時直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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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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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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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意思是說 user(前身是CWZ1116) 其實就是reference_c的另一個分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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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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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說明referee詭辯法
一日referer又喝醉酒還酒駕,低能到把車開上沙灘,無恥的撞死人 警察聞訊趕來 referee說,我開的不是車,是自動導引裝置,沙灘上沒有號誌與道路標線 警察不能依道路管理條例抓我 我喝的是化學合成水,不是酒,我喝了導致有低能傾向,是屬食物中毒,不是酒醉,我才是受害者 referee遂被扭送法院 referee對法官說,你只能審自然人,我承認我是敗類,我不是人,那你就不能審我 速將我無罪開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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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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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大家一直在執著無刻度的尺是怎樣? 題目沒說只有一把尺吧我不能有一把小的然後畫條直線 是那把小尺的三倍長? 其實就算只有一把也能夠輕易做出尺身三倍長的線,哪需要在紙上畫刻度? 而且就算畫了也沒實際上意義,因為畫上去的可以是任意長度,又不是拿來定量量測 不過黃吉似乎還沒說明清楚他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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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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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B為不等長 做 ABCD四方形 連AC BD對角線 E為 AB中點 連 CE DE F為 CD中點 連AF BF AF與BD交叉點為 G BF與AC交叉點為 H GH延伸 BC 點為I 延伸到 AD點為 J GH=1/3 AB 驗證 GH與 EF交叉點為 K 相似三角形 BEF HKF BE:KH=EF:FK 因為 EF=BC FK=CI 所以 BE:KH=EF:FK =BC :CI 相似三角形 ABC CIH AB:HI=BC:CI 所以 AB:HI=BC:CI=BE:KH 因為AB=2BE 所以HI=2 KH 同理 GJ=2GK=HI=2KH 因為GK=KH=1/2 GH 所以 GJ=HI=GH 因為 IJ=AB 顧得正 GH=1/3 AB 總之文字描述很複雜要畫圖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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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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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方法一開始就有想到 你也是指先沿著尺畫一整段線,再移動尺的一端到線端,再畫線來延伸吧 但是你還要再證明這由三段線組成的線仍是條直線 此文章於 2013-10-15 01:44 PM 被 黑暗的左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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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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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此文章於 2013-10-15 01:39 PM 被 皇極驚兲拳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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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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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點唯一直線, 線內取任一點與兩端點連結,都屬於同一條直線 AB線上,任取一點,,然後與端點連結延伸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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