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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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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才在跟別人討論:
酒駕被抓到,你不能關他,因為違反比例原則,光是酒駕(未肇事)不能算是重罪。 酒駕肇事了,他神智不清非故意,要予以改過自新的機會。 在法律上似乎一般都是這樣解釋的,雖然很難叫人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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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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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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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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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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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沒甚麼好講的
太過注重權益而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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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車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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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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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要用鞭刑,因為撞到人他們本身又不會痛,還可以耍賴不願賠償, 多鞭幾下讓他們嚐嚐被害人的痛苦,至少會收斂一點, 不過我國是"人權國家"以上的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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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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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這裡的版友比較沒意識到,台灣草根型底層勞工在工作(特別是體力活)時,幾乎無法離開保力達或維士比,據他們說法是會沒力氣,看一下他們的電視廣 告,銷售對象大家心裡也有底了。 這還算平均水準,管理差一些的,直接就擺出台啤方陣了。 以前老家透天厝大整修時,家裡冰箱就塞滿工人們的維士比 ![]() 其實還有國軍那群,據他們說法,以前酒駕沒成為社會議題時,「我負責開車」意思是今晚「只要喝一大碗公」的意思 ![]() 很懷疑基層部隊應該都是靠酒量升遷的,那時看到的梅花比槓槓們都還會喝,三顆花的酒量可以鎮壓全場 ![]() 此文章於 2015-01-12 11:13 PM 被 coolcliff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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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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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澳洲 馬國 土耳其也太奇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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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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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鄰居 原住民建築綁鋼筋的, 他不喝酒當然也沒看過他喝保力達或維士比,我經常看他拿罐鮮奶在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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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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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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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這位應該算常態分佈靠前面的少數了,據我問到的,工地裡的原住民們更會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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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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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喝酒沒關係 但你就不要出事 除了自撞滅亡的應該要發褒揚令入忠烈祠外 剩下的毀人家庭的以及害別人生命財產受損的應該要給予最嚴厲的懲罰 弄一兩隻來瞧瞧其他就很乖了 這叫做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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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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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會懷疑裡面是不是裝米酒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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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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