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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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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貼個舊聞
問題是怎麼撬開高嘉濃及王銘藏得嘴
《星期專訪》楊實秋︰產品交換弊端 美河市案應重查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46721
這個案子真的很離譜,若依檢方起訴內容,高嘉濃及王銘藏沒收賄,也沒受上級指示,卻甘冒坐牢風險圖利廠商,根本不合邏輯;此外,你可以發現,這個弊案的一個關鍵點,就是政府吃人民(以公告市價強徵民地),廠商再吃政府(以私有地主優先爭取聯合開發案),以美河市案來說,政府是以要建公共設施為由低價徵收民地,日勝生為了吃這塊肥肉,去買地成為私地主來爭取開發資格,也因此,政府吃掉人民的這塊肥肉,沒有進到市庫或是國庫,反而都被廠商吃走了。
     
      
舊 2015-09-26, 03:42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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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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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引用:
作者Benny1979
美麗灣蓋不下去,倒楣的會是台東縣政府
文林苑蓋不下去,倒楣的會是原屋主
所以,美河市無法交屋,倒楣的絕對不會是建商......
如果有機會看到雙方的合約,說不定建商還有機會拿到
捷運局或是市政府方面的違約金呢.....


文林苑無法交屋,是建商跟著住戶一起死,美河市無法交屋,建商肯定是跟著倒楣,只是最終政府還是得承擔相當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5-09-26, 09:12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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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iC8e1e5I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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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引用:
作者P&W
文林苑無法交屋,是建商跟著住戶一起死,美河市無法交屋,建商肯定是跟著倒楣,只是最終政府還是得承擔相當責任∼


美河市都蓋好2年了,還不能搬進去住啊,可以告建商違約嗎
舊 2015-09-26, 09:27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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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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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美河市現在變成違建
理應全部拆除
舊 2015-09-26, 09:57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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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villg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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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
同樣都是聯開案,好像某家就沒事?新聞才報個沒幾下就被淹沒了。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3...-post_4252.html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2999
舊 2015-09-26, 10:20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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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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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美河市都蓋好2年了,還不能搬進去住啊,可以告建商違約嗎


看合約書吧,合約書上有交屋日期與方式,不過就我朋友與建商交手的經驗,這是一場硬仗要打∼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5-09-26, 10:57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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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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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引用:
作者skyvillgust
同樣都是聯開案,好像某家就沒事?新聞才報個沒幾下就被淹沒了。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3...-post_4252.html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2999


現在有美河市違憲為大法官解釋案例,只要內湖、三峽等地主願意提出告訴,應該都有機會能夠平反,至少能獲得相當程度的補償金∼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5-09-26, 11:03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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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villg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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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
只是覺得....
都有弊案在,怎打那二家那麼用力,反倒內湖的都沒問題???
舊 2015-09-26, 11:27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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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villgust離線中  
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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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引用:
作者P&W
文林苑無法交屋,是建商跟著住戶一起死,美河市無法交屋,建商肯定是跟著倒楣,只是最終政府還是得承擔相當責任∼

美河市早就交屋了,上次市府要拿分配到的住宅當社會住宅
還有住戶出來哭說房價下跌怎麼辦

引用:
作者skyvillgust
只是覺得....
都有弊案在,怎打那二家那麼用力,反倒內湖的都沒問題???

應該是不好處理的才會一直上新聞吧

建案交易延殆是建商付的代價,關市府甚麼事情
2次鑑價上路 北市聯開案上千戶卡關
「希望城市」三年前預售時,因美河市案爆發爭議,郝市府要求重談權益分配,代銷耗資上億元搭蓋的接待中心因無法公開銷售而被迫拆除。據了解,北市府現要求更動住屋分配比,從市府、建商四比六,調整為六比四;該案建商私下表示,市府掌握生殺大權,若不重談權配比,就無法取得使照,得負擔沉重利息及高額房屋稅、地價稅,根本「吃人夠夠」。

冠德建設副總張勝安也說,「冠德捷世」三年前預售,去年底完工,但拖到現在還無法取得使照,造成上百戶已購屋民眾無法交屋而強烈反彈,若北市府要求權配比過於嚴苛,不排除走向仲裁。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認為,市府重談權配可平衡彼此權益,「最重要的是依法辦理。」但他說,建案交易延宕等後果,市府得自行承擔。
捷運內湖聯開案不解密 恐成美河市翻版
高嘉瑜說,目前捷運聯開案有20件的權益分配還在協商或仲裁,其中大橋頭和南港機廠聯開案,投資人正是因美河市案爆出弊端的日勝生,在已完成的權益分配案件中,市府參與開發有10件是市府擁有逾8成5市有土地,但有6件市府分回的比例卻未達5成,如景安站市有地有9成4,但分回僅有3成2,質疑分配比例不公,導致市府損失。
舊 2015-09-27, 01:15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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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culla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38
E04!! 如此明顯人謀不臧 圖利廠商的案子 竟然還是拿百姓的錢去賠....
該被抓起來五馬分屍的好像都沒事....
E04!!


引用:
作者藍色 憂鬱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926/570664.htm

大法官會議25日做出732解釋,宣告美河市案的土地徵收違憲,若原地主向北市府請求賠償或補償,粗估市價恐達228億。


可不可以找當初作決策的那些人賠償
舊 2015-09-27, 01:44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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