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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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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美食團購網靠什麼賺錢阿?

我想團購網應該是會跟業者 收所為 網路上架費用

怎算 ?看他怎談

比如說賣A業者 一大票餐卷 總金額 50萬 抽個一趴好了

團購網裡 業者一堆 那麼多家 總金額 抽一趴 就很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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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6-21, 11:1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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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abo5738
我想團購網應該是會跟業者 收所為 網路上架費用
怎算 ?看他怎談
比如說賣A業者 一大票餐卷 總金額 50萬 抽個一趴好了
團購網裡 業者一堆 那麼多家 總金額 抽一趴 就很嚇人了.........

不只 1% ,是 30% ~ 50% ,但店家倒閉就要他們自己負責陪給消費者

所以才會有不少店家又優惠券和付現是給不同服務,因為靠團購網賣掉的東西是沒賺還可能賠,有些業者都就當行銷費,但有些業者就當作賣試吃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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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6-22, 12:01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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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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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引用:
作者dmwc
…但店家倒閉就要他們自己負責陪給消費者…
 店家倒閉,團購網是不會賠的,因為團購網提供的是「平台服務」,平台提供者只要確定買賣時供應商存在就好,買賣成立後就是買方與賣方的契約了,與團購網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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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舊 2013-06-22, 01:34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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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離線中  
KGB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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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這個東西。。。。沒有上架費,餐券也不可能有抽成,收上架費餐券又抽成,你們以為
餐廳那麼好做喔。。。

一般都是收****版面費用,版面越大費用越高(雙週或月費),但是現在生意不好做
(店家/網頁),所以衍生出店家提供一定數量餐券,直接以餐券折抵全部或部分**費
用。****業者怎麼處理是他的事,店家只憑自己發送出的餐券提供服務。

透過**代銷餐卷,問題會很多,光帳就很難算,遇到惡意的更有口難言,有點腦子的老
闆絕不會幹這種傻事。

此文章於 2013-06-22 03:51 AM 被 KGB 編輯.
舊 2013-06-22, 03:45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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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美食團購網靠什麼賺錢阿?

引用:
作者不笑的老K
 店家倒閉,團購網是不會賠的,因為團購網提供的是「平台服務」,平台提供者只要確定買賣時供應商存在就好,買賣成立後就是買方與賣方的契約了,與團購網無關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3020682251.html)。


民法裡面好像不是這樣認定?
團購網基本上都有收餐廳的相關費用
多少要負些責任的.....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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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6-22, 03:51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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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carbocation2014
Major Member
 
carbocation201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71
引用:
作者不笑的老K
 店家倒閉,團購網是不會賠的,因為團購網提供的是「平台服務」,平台提供者只要確定買賣時供應商存在就好,買賣成立後就是買方與賣方的契約了,與團購網無關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3020682251.html)。


基本上是不正確的,因為部分團購網業者若店家倒閉是會賠償消費者損失的
這在他們官網就有說明了。況且真發生你所說的拿到法院上也不見得過的
了消保法。

我想問題的關鍵會出在店家也倒,團購也倒的情況下。


至於團購的確也有很多玩文字遊戲,要玩就要多留意評價了
我自己買了6-7次都沒問題。像是之前買某飯店buffet,根本
沒有所謂差別待遇問題,進場就是隨你吃。其他只能說自己都
沒注意遊戲規則又能怪誰呢?
舊 2013-06-22, 04:24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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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ocation2014離線中  
不笑的老K
Major Member
 
不笑的老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引用:
作者carbocation2014
基本上是不正確的…況且真發生你所說的拿到法院上也不見得過的
了消保法。…
 敢問兄台該怎麼罰?用哪一條罰?

 目前並沒有針對團購行為而訂定的法律,因此實務上是以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與禮券定型化契約來規範;但問題在於,團購網承銷團購券所收費用的名義是「手續費」或「承銷費」,這個費用是團購業者向商家提供服務或勞務之收費,而非直接向消費者收取,所以團購網與消費者間並不存在契約關係,認真講的話…民法上目前是罰不到的,除非團購業者甘願從他的手續費裡退給你。

 因為沒有合理適用的法令,所以只能強上《消保法》第三十六條,認定企業提供之預購商品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處以六萬到一百五十萬罰金;不過這是罰給政府的行政罰金,不是強制履約或退還購物款項。

 有關規範「團購網」商業行為的相關法令,大陸方面是《電子商務法》,這個在五月底才剛起草而已,而台灣這邊…俺最後一次看到時 (大約是去年十二月),還在考慮「該怎麼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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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舊 2013-06-22, 05:20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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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離線中  
pcvhaha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47
引用:
作者不笑的老K
 店家倒閉,團購網是不會賠的,因為團購網提供的是「平台服務」,平台提供者只要確定買賣時供應商存在就好,買賣成立後就是買方與賣方的契約了,與團購網無關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3020682251.html)。



自民國100年7月29日起付費成功之兌換券所收取之金額將存入渥奇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GROUPON TAIWAN)於華泰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詳細說明請見使用者條款。
.信託存續期間:自發售日起算一年。
舊 2013-06-22, 08:37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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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vhaha離線中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KGB
一般都是收****版面費用,版面越大費用越高(雙週或月費),但是現在生意不好做
(店家/網頁),所以衍生出店家提供一定數量餐券,直接以餐券折抵全部或部分**費
用。****業者怎麼處理是他的事,店家只憑自己發送出的餐券提供服務。

這個就是抽成阿,先要打9折以下就已經壓縮利潤或沒利潤了

你賣10張給我只給7張的錢,或是賣10張外還要另外免費提供3張,都是算抽成

餐廳又不是吃免費就沒有成本,尤其如果數量一多壓縮到原本的付現客戶,原本的客人不爽再也不來,反而更沒人氣,所以店家也會怕只好限制每日數量,最後這種團購網店家不愛客人也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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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舊 2013-06-22, 08:40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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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離線中  
typh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三界火宅
文章: 396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除非是網友私底下開的團,否則不要去跟這種東西。腦袋 coco……
__________________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舊 2013-06-22, 09:43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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