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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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一直舉例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裁決案例,但這真的跟我的認知有很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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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09:19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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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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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都三寶就看誰的命短...
同車道還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我也真他媽的笑了... 白爛的警察加恐龍的法官,歡迎來到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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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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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09:31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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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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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應該這樣
1.前方計程車---->離他遠點 2.前方車打方向燈---->離他遠點 |
2019-05-22, 09:37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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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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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普通機車沒有倒車檔,就算有倒車檔在行進間也打不進去。 所以只有向左、向右、向前、停下四種。(減速依然是向前) 如果開霹靂車,還有超速動力飛過去這個選項。 要應付開車門擊落法,至少要向左邊距離對方車身一公尺。 有些白痴就是車門直接開到底,擊落你以後還說你怎麼騎那 麼快,剛才看沒車才開的…… 以前網路上有個影片,媽媽開車,停等時開車門擊落一架, 下車查看後,後座的白痴兒子又開車門擊落第二架…… 沒被車門嚇過幾十次,哪裡算真正上路?! 就事論事,頂多歪樓抬槓。挑釁又不會發大財…… 如果不急,我機車快樂表都騎40,90%的時間都被超車。 我騎快或慢,並沒有理由支持我去指責別人騎太快或慢。 大約西元2000年我就嘗試註冊了,當時系統說這使用者名稱 已經有人使用,我就放棄當了路人,期間試過幾次都不 行。18年後心血來潮再試一試,居然可以…… 我在 PIL 也是同樣使用者名稱。有些站友也在 pcdvd。不過 都不熟,攻擊性頗強。 我大部分時間都是認真善意發言,但是不見得能夠被接受。 如果我認真回答問題,又沒有賺你錢,不卑不亢就好,幹嘛 討好人? 如果是站長站娘發言,可能會狗腿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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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09:43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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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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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判決與認知有很大差異也不是什麼新聞了~
看開點. (別找我戰, 我100%贊成同車道這個觀念) |
2019-05-22, 09:56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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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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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你繼續保持你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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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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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10:02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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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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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除了拼生死,在任何情況下 當你無法判斷對方的行為,又沒有安全的路線可以行駛 當然是對方減速你也減速啊 就算對方慢到停下來,你頂多也只是停下來,又不會撞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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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10:14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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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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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計程車沒打方向燈,
但機車騎到內線左邊超汽車,這條就說不過去了 另外又是機車自撞上去,這條也說不過去 你就算汽車沒打方向燈左轉,是違法交通法規,但都不是致命點 你機車飆這麼快,也不保持安全距離,又從內線道超車 只要一兩個上述的不作,會撞上?? |
2019-05-22, 10:33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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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大台北
文章: 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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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影片警方罰單的處理有問題吧....
該影片裡的路口是劃雙黃線.... 允許超車???? 應該是機車騎士要吃雙黃線超車的罰單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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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10:45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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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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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沒有這種可能?警方誤以為騎車的是對向車 此文章於 2019-05-22 10:57 AM 被 ho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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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10:56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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