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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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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在此之前你必需先證明,傳統夜市賣的盜版CD無法影響實力派歌手的存亡,網路和MP3卻不僅可以,而且還是致命的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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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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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穿了, 唱片業者是認定因為盜版多, 所以讓可以賣的賣不出去. 問題是誰來斷定, 沒有盜版, 消費者就會去買唱片? 我自己都買正版 CD, 轉錄成 MP3 通常是為了方便, 而我這樣是否就是盜版侵權? 我向來幾乎不買國內流行音樂的 CD, 我就是覺得難聽, 我就不可以說就是爛我不想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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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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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法重製就是盜版,用了就是用盜版 用盜版就是有罪 引用:
你確定有這法條就找出來,我也會去找,但不是現在 引用:
法官會視情節輕重與有無犯意,對做出彈性的判決 比如說店家是公眾場合,而且還是瑩業場所 會判違法的可能性很高,但是既是瑩業場所 人來人往很多,收點錢也不過份 但若是走在路上播放,其它人會聽的到的機會很少 本著微罪不舉的原則,不太可能抓你 就好像你在家用盜版不會抓你一樣 這可不是無限上綱,若是無限上綱,那你在家用盜版也會抓了 引用:
我是說你沒資格強迫,但可沒說你有強迫呀 既然你只是要求,那唱片公司也可以不鳥你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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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錢莊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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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沒國語音樂我也活的下去的 該收的國語老歌小的都買齊了 小弟喜歡的老搖滾和重金屬從亞馬遜買就行了 台灣的唱片公司連代理都做的亂七八糟 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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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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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0&postcount=305 他自己也承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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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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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唱片公司,沒有說這是致命因素 而我只是說以前沒有MP3,我也沒說這是致命因素 反正你也提不出,沒發單曲這是致命因素 沒在網路賣單曲,這是致命因素,大家彼此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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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W2(484|278) K2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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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是要戰爽的啦 ![]() ![]() 一有看到一個 ![]() ![]() 馬上就下來戰個天昏地暗 ![]() 他才不管啥盜不盜版 ![]() ![]() 此文章於 2005-07-02 06:47 PM 被 wayD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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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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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人很常見啦 嘴裡說的是人生道理,手裡作的是傷天害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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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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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製是指複製...不是買、用 相信智財局專員會很樂意為你解說... ![]() 不是說了嗎...法律只有一條,解釋有很多種 營業場所放...不等於惡意散佈... 既然音樂不能存在於空間... 那如何用公然散佈來提出告訴 這就是版權無限上綱... -- 更不用說賣航空版的原版CD...這很明顯就是圖利特定團體 法律有漏洞,就是要鑽的,不然怎麼對得起偉大的立法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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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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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當然可以覺得爛不想買,但是你覺得爛唱片公司可不覺得,你覺得爛,那些歌迷也不覺得,覺得爛反而賣最好是怎樣? 沒有盜版,消費者絕不會『全部』買唱片,但你敢說連一個也不會買?沒盜版會增加銷量,這是事實,就算不是全部,但還是不改會增加的事實,既然會增加,那反盜版就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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