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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問題~ "它"不是混合車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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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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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按太快.. 可是你貼的第一張圖所標示的混合車道是有問題的...搖頭~ ![]() 道路交通號誌標誌標線設置規則沒有提到. 可是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有提到. 所以我有說過只是名詞認定不同. 因為是單一快車道是沒有辦法向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理所標示的斷面圖汽車跟機車在同一段面上. 所以混合車道一定有機慢車跟汽車一同行駛空間.因為混合車道夠寬. 而混合車道就汽機慢車都可以行駛的 引用:
樓主那張圖的白實線是10公分的.是分快慢車道. 如果是15公分的你標得就是對的.可是如果標15公分線那車道寬也不符合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中混合車道的寬度. 此文章於 2012-07-24 03:59 PM 被 二手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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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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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汽車道就汽車道~是規劃給汽車開的~不然禁行機車做什麼 混合車道就是混合著用 慢車道就是給慢車用 還汽車道未劃禁行機車就是能給機車用勒 別玩文字遊戲好嗎? 難道消防警鈴旁沒寫警語說不能亂按~就可以亂按嗎~ ![]() 引用:
還在鬼打牆 道路交通號誌標誌標線設置規則 哪條有說混合車道的白實線是要多寬 這是你自己從新聞亂引申的東西好嗎~ ![]() 此文章於 2012-07-24 03:59 PM 被 weiro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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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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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法規有規定) 機車也不是慢車. 快車道未劃禁行機車就是能給機車用這是對的. 阿不然台北市現在都有3線道開放2線道給機車. 那我問你.3線到中間車道又不是混合車道.在台北市為什麼能騎機車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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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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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竹市政府交通局解決機慢車道遭佔用的撇步,就是從此不劃「機慢車道線」,只劃「路面邊線」, 讓原是汽車慢車道變成汽、機車均可行駛的「混合車道」,藉以保障機車騎士行的權益。 新竹市府交通局交通工程與管理課課長倪茂榮說,所謂的「機慢車道線」是指寬10公分的道路路面白線, 而「路面邊線」就是寬15到20公分的路面白線,為了讓市民容易區分,新竹市針對後者一律劃設20公分寬以資區別。 近年該局針對道路「白線」部分,決定只劃「路面邊線」,不再劃「機慢車道線」,且把原來的汽車慢車道,預留機慢車輛行駛空間後,改稱「混合車道」 這是課長說的. 這你這樣說.道路交通號誌標誌標線設置規則也沒有規定10公分的線是混合車道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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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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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機器腳踏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 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 ,但應開啟警示燈。 =============================== 不要跟他爭了 . 交通規則中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 10cm 叫做快慢車道分隔線 為什麼叫做 "快慢車道分隔線" , 不就是這條線是用來區隔 "快車道" 跟 "慢車道" 的. 此文章於 2012-07-24 04:26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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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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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等不等於汽車~強迫症患者有另外開一帖~你要去可以去那玩~ 但機車行駛車道部份另外有規定~ 機車是不等於慢車沒錯~ 但我前面也跟你說了~ 為何 高速公路限定大型車輛只能行駛在外側車道~而且其限度還比小型車嚴格? 這是 車種分流 ~就跟一般道路的 汽車、機車 之間的關係相似 你要無視 車種分流 的原則~那我也沒什麼好跟你談下去了 引用:
混合車道部份沒特別規定 全台除了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外~ 絕大多數的路都是混合車道~只是在某些區域~混合車道也是快車道 我是不知道為何有人一直在快車道上打轉啦~這東西只有某些區域有 然後就有人離開了這些區域~就不知道怎麼騎(騎到路肩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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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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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oadweb.cpami.gov.tw/web/protocol/protoco2_2.htm
混合車道係指汽車、機車及人力車輛皆可使用之車道 什麼叫做皆可使用?有一種車種不能用時,是不是皆可? -------------------------------------------------- 第 95 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慢車道算不算是混合車道的一種?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4 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這裡說得很明確,慢車不能進入快車道,所以快車道(某些人所說的汽車道)是混合車道嗎? 如果快車道是混合車道,為什麼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慢車應『靠右側路邊行駛』,而不是『靠右順序』行駛,光明正大的騎上路中間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5 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標線或號誌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四、右轉彎時,應靠右側路邊右轉。但行駛於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左側車道或左側慢車道者,應採兩段方式右轉。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行駛車道內行進。但行駛於同向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右側車道或右側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六、在設有交通島劃分行車方向或快慢車道之道路行駛,不得左轉。 如果第二條車道慢車可以走,為什麼不直接叫你換到內線車道後,直接左轉就是了,何必要你做兩段式左轉? 很顯然第二條車道的認定,不是慢車道、也不是混合車道 -------------------------------------------------- 規範、手冊也是要有法條才能做出來的,不能無中生有、沒有就自己生。去把法源依據找出來,好好的對照一番吧! 此文章於 2012-07-24 10:30 PM 被 se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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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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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上畫了一堆 10CM 寬的白實線 , 這個不曉得要幹嘛的 ?
快車道只有某些區域有 ![]() 我只能無限佩服 ![]() 難怪這些人之前會跟小建起這麼多衝突 , 硬ㄠ的能力太強大了 ![]() 此文章於 2012-07-24 10:36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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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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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0公分白實線與15公分白實線之間的空間,是四輪汽車拿來臨時停車、卸貨用的,你在桃園天天都可以看到,難道還不知道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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