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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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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好朋友最後都會變成死仇,沒有秘密是永遠的。我是很好奇,這種嘴巴上的好朋友值幾毛錢? 有臉去要求被耍的人要大肚包容這種「好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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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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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社會新聞看夠多的話,應該會發現很多女人都有不堪的過去, 通通挖出來台灣離婚率會更高,晚上去信義路撿屍大道看一看, 一票鮑妹這種女人,這些女人將來也是會嫁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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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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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男女關係開放 如果是同一朋友圈認識的 應該要有自覺吧 結婚前要多打聽 自己去問人 而不是要人家主動來告訴你 你去問人是求證 人家來告訴你是講閒話 雖然是同件事 結果卻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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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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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害...知情不報謂之x
胖弟早晚會出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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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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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嫩OL遭大學生扛屍性侵沒在怕 堅稱下次還要再去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夜店撿屍性侵事件頻傳,女性飲酒請多注意安全。一名年輕OL去年和同事到台北市知名夜店LUXY開趴喝掛,被不認識的沈姓大學生扛到旅館性侵,所幸友人機警報案,警方巡查時恰巧撞見欲把被害人扛回夜店丟包的沈男,當場逮個正著。不過OL酒醒後渾然不知被性侵,出庭時還向檢方表示她不怕會出事,「我酒量很好耶!」 檢方調查,21歲的沈男去年11月24日和友人到位於台北市東區的夜店狂歡,途中經過包廂時,瞥見一名漂亮的年輕女子疑似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上休息。 「她是我的菜。」沈男向檢方供稱,他跟被害人素不相識,但略帶酒意的他控制不了下體,藉機摸進包廂隨便找個理由支開被害女子友人,將酒醉女背到附近的「真愛旅館」。不料沈男把被害人放在旅館床上脫去衣物後,略帶酒意的他再度控制不了下體,遲遲無法勃起只好改用手指性侵,再打手槍自慰。 完事後,沈男才想到包包還放在夜店置物櫃,決定將被害人扛回去丟包順便拿東西落跑,就在他快到夜店時,剛好被獲報趕到現場員警發現,加上被害女子友人指證歷歷,讓他百口莫辯,當場被逮捕。事後沈男深感後悔,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30萬元,但檢察官認為他行徑惡劣,6日偵訊後依強制****罪予以起訴。 不過最誇張的是,被害女子從頭到尾都不知被人性侵,連檢方日前傳她出庭,她仍沒搞清楚狀況,反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直到檢察官詳述當晚案發經過,她才曉得自己被人佔便宜。檢方問她還敢不敢去夜店,「當然敢!我酒量很好耶!」這名24歲的粉領族強調她下次還是會去玩,態度讓旁人印象深刻。 新聞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20...m#ixzz2LznCFP00 漂亮的年輕女子為何總愛跑夜店? 然後看到這篇知識+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61112140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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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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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一次三千的話要接100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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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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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這才是重點. 被撿100次就有3000萬收入. 難怪漂亮的女生總愛往夜店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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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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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不用繳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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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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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在於.真實的情況有幾個人能接受? 而且.女主角"也許"從良了.願意好好對待胖哥? 寧可聚婊為妻.不可聚妻為婊 也許哪天.女主角又不安份了.被胖哥發現 又是另一個故事再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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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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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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