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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214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瘋狂散戶
如果是我 我也會裝死
被愛情沖昏頭時 人都會變傻的
個人造業個人擔 旁人看戲就好
好朋友又怎樣 位階永遠在會讓你小頭爽的人之下


這種好朋友最後都會變成死仇,沒有秘密是永遠的。我是很好奇,這種嘴巴上的好朋友值幾毛錢?

有臉去要求被耍的人要大肚包容這種「好朋友」?
     
      
舊 2012-07-30, 03:14 PM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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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214離線中  
usoki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引用:
作者roger214
這種好朋友最後都會變成死仇,沒有秘密是永遠的。我是很好奇,這種嘴巴上的好朋友值幾毛錢?

有臉去要求被耍的人要大肚包容這種「好朋友」?

社會新聞看夠多的話,應該會發現很多女人都有不堪的過去,
通通挖出來台灣離婚率會更高,晚上去信義路撿屍大道看一看,
一票鮑妹這種女人,這些女人將來也是會嫁人的.
 
舊 2012-07-30, 08:18 PM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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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oking離線中  
瘋狂散戶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8
引用:
作者roger214
這種好朋友最後都會變成死仇,沒有秘密是永遠的。我是很好奇,這種嘴巴上的好朋友值幾毛錢?

有臉去要求被耍的人要大肚包容這種「好朋友」?

台灣男女關係開放
如果是同一朋友圈認識的 應該要有自覺吧
結婚前要多打聽 自己去問人 而不是要人家主動來告訴你
你去問人是求證 人家來告訴你是講閒話
雖然是同件事 結果卻完全不同
舊 2012-07-31, 03:03 AM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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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散戶離線中  
y2kplu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7
真害...知情不報謂之x
胖弟早晚會出事的...
舊 2013-02-23, 06:56 PM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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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kplus離線中  
usoki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24歲嫩OL遭大學生扛屍性侵沒在怕 堅稱下次還要再去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夜店撿屍性侵事件頻傳,女性飲酒請多注意安全。一名年輕OL去年和同事到台北市知名夜店LUXY開趴喝掛,被不認識的沈姓大學生扛到旅館性侵,所幸友人機警報案,警方巡查時恰巧撞見欲把被害人扛回夜店丟包的沈男,當場逮個正著。不過OL酒醒後渾然不知被性侵,出庭時還向檢方表示她不怕會出事,「我酒量很好耶!」



檢方調查,21歲的沈男去年11月24日和友人到位於台北市東區的夜店狂歡,途中經過包廂時,瞥見一名漂亮的年輕女子疑似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上休息。



「她是我的菜。」沈男向檢方供稱,他跟被害人素不相識,但略帶酒意的他控制不了下體,藉機摸進包廂隨便找個理由支開被害女子友人,將酒醉女背到附近的「真愛旅館」。不料沈男把被害人放在旅館床上脫去衣物後,略帶酒意的他再度控制不了下體,遲遲無法勃起只好改用手指性侵,再打手槍自慰。



完事後,沈男才想到包包還放在夜店置物櫃,決定將被害人扛回去丟包順便拿東西落跑,就在他快到夜店時,剛好被獲報趕到現場員警發現,加上被害女子友人指證歷歷,讓他百口莫辯,當場被逮捕。事後沈男深感後悔,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30萬元,但檢察官認為他行徑惡劣,6日偵訊後依強制****罪予以起訴。



不過最誇張的是,被害女子從頭到尾都不知被人性侵,連檢方日前傳她出庭,她仍沒搞清楚狀況,反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直到檢察官詳述當晚案發經過,她才曉得自己被人佔便宜。檢方問她還敢不敢去夜店,「當然敢!我酒量很好耶!」這名24歲的粉領族強調她下次還是會去玩,態度讓旁人印象深刻。


新聞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20...m#ixzz2LznCFP00
漂亮的年輕女子為何總愛跑夜店?

然後看到這篇知識+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611121400314
舊 2013-02-26, 05:28 PM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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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oking離線中  
Rebelheart
Power Member
 
Rebelhear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引用:
作者usoking
24歲嫩OL遭大學生扛屍性侵沒在怕 堅稱下次還要再去玩.

引用:
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30萬元


一次三千的話要接100次.....
舊 2013-02-26, 05:41 PM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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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heart離線中  
usoki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一次三千的話要接100次.....

原來這才是重點.
被撿100次就有3000萬收入.
難怪漂亮的女生總愛往夜店跑.
舊 2013-02-26, 05:45 PM #4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soking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usoking
原來這才是重點.
被撿100次就有3000萬收入.
難怪漂亮的女生總愛往夜店跑.

還不用繳稅...........
舊 2013-02-27, 02:38 AM #4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otommy離線中  
skari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引用:
作者roger214
把好朋友當成傻瓜耍,很有趣嗎?

口口聲聲好朋友,找了一堆藉口推託自己的為難,怎麼不想想,胖哥是從頭到尾被瞞在鼓裡,而且是幾個「好朋友」加上「好老婆」一起耍,這是什麼樣的好朋友?

再者,有不少人辯解說說不定結婚以後就不同了,可是我怎麼看都不覺得結婚對女主角有什麼影響跟改變。

如果胖哥是明知道女主角的情況而接受她的話,那值得祝福。可是....看來不是這樣。

樓主你真有勇氣再說胖哥是你好朋友?


問題在於.真實的情況有幾個人能接受?
而且.女主角"也許"從良了.願意好好對待胖哥?

寧可聚婊為妻.不可聚妻為婊

也許哪天.女主角又不安份了.被胖哥發現
又是另一個故事再開了
舊 2013-02-27, 04:11 AM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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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ri離線中  
knoeatw1990
Advance Member
 
knoeatw199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引用:
作者胖熊貓
沒頭香搶前排板凳也行 老闆, 雞排不切大辣—份, 珍綠微糖多冰一杯



舊 2013-02-27, 06:56 AM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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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eatw199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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