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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14827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4
引用:
作者cys070
是不知道檢警或法院會怎樣做
不過對那幾條沒什麼信心就是
那幾條只講明警檢不能違法取證
沒說配合單位不能主動提供會怎樣.....

有錢能使鬼推磨
我有經驗
看小廣告打電話給徵信社
沒幾天派人送來一個信封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裡面一張紙,用手寫地址
誰送來的誰寫的
鬼都不知道

     
      

此文章於 2016-01-02 10:17 AM 被 sn148275 編輯.
舊 2016-01-02, 10:14 AM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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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148275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7
引用:
作者sn148275
有錢能使鬼推磨
我有經驗
看小廣告打電話給徵信社
沒幾天派人送來一個信封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裡面一張紙,用手寫地址
誰送來的誰寫的
鬼都不知道



檢警應該不用那樣麻煩
平常應該就有合作默契

看一些網路平台聲明也是如使用者有違法行為
會主動配合調查
 
舊 2016-01-02, 10:20 AM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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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cys070
檢警應該不用那樣麻煩
平常應該就有合作默契

看一些網路平台聲明也是如使用者有違法行為
會主動配合調查


+1...印象中有看過這樣的聲明或使用者條款...
除了影片播放平台之外,好像遊戲網站也是,
可能是遊戲基地或是巴哈姆特有聲明若提供或討論盜版訊息,
只要有廠商來檢舉站方就會主動配合調查,
同時還有一個著作權讓渡條款,
使用者在站上發表一切言論著作權自動歸站方所有,
站方可以任意出版,編刪或與第三方共享.
舊 2016-01-02, 10:27 AM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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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離線中  
yyptw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49
引用:
作者黃色烤鴨
這種狀況上了法院只要問公訴檢察官一句話:"我的IP、跟ISP使用資料是怎麼流出的?"
如果不能舉證是用法律所允許的方式取得相關資料,偵查庭就可以質疑這些證據沒有證據能力、不能作為犯罪偵查起訴審判之用。
就算真的有做了什麼事,唯一能舉證當事人身分的證據是透過非法手段取得的,
這案子要怎麼繼續下去?

理論是這樣

可是現實是這樣

這個案子,洩漏工商秘密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調IP喔!)

穩懋半導體機密險洩中國 7人被逮

不要說檢察官,連調查局都去追IP

中共覬覦該公司半導體技術(據說用在雷達上)

真如網兇所言

這案子要怎麼繼續下去?
-------------------------------------------------------------------------
這時候老兵就會跳出來說

誰說不能調IP?不能調IP就是賣台

此文章於 2016-01-02 11:16 AM 被 yyptw 編輯.
舊 2016-01-02, 11:08 AM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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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ptw離線中  
藍色 憂鬱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7
引用:
作者yyptw
理論是這樣

可是現實是這樣

這個案子,洩漏工商秘密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調IP喔!)

穩懋半導體機密險洩中國 7人被逮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1499882)

不要說檢察官,連調查局都去追IP

中共覬覦該公司半導體技術(據說用在雷達上)

真如網兇所言

這案子要怎麼繼續下去?
-------------------------------------------------------------------------
這時候老兵就會跳出來說

誰說不能調IP?不能調IP就是賣台
穩懋公司內部之前就發現,已離職的張、董兩名工程師,不時將不相關部門的資料傳送到自己信箱

別丟人了
舊 2016-01-02, 11:51 AM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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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 憂鬱離線中  
yyptw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49
引用:
作者藍色 憂鬱
穩懋公司內部之前就發現,已離職的張、董兩名工程師,不時將不相關部門的資料傳送到自己信箱

別丟人了


有熟識的人承辦此案

內情不是這麼單純

此案應是國家安全問題

檢方指出,穩懋公司為全球六吋砷化鎵及氮化鎵半導體晶圓代工龍頭,生產量全球排名第

一,產品廣泛運用在手機、無線電、軍用高功率雷達通訊設備

此文章於 2016-01-02 12:16 PM 被 yyptw 編輯.
舊 2016-01-02, 12:11 PM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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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ptw離線中  
fum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4
引用:
作者黃色烤鴨
另外好像有人說聲請調取票"勾錯"最重本刑範圍?現在法院內公文書原稿都"範本電子化"了案號、事由、適用法條、包含"那個勾"在內都是電腦打字,如何"勾錯"?...

是親戚的案子,
律師沒有指出來我還沒有注意到。
檢察官一共申請了3次,
前2次都是勾本刑3年以下,沒有准。
第3次是勾本刑3年以上,
起訴書上面就可以看得到。

因為現在還在進行中,
我也不好透露太多。

有同學剛從北檢退下來,
他說如果是他被分配到這個案,
應該是會不起訴,
還說起訴的檢察官太年輕太認真了。
舊 2016-01-02, 05:33 PM #4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umi離線中  
yyptw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49
引用:
作者fumi
是親戚的案子,
律師沒有指出來我還沒有注意到。
檢察官一共申請了3次,
前2次都是勾本刑3年以下,沒有准。
第3次是勾本刑3年以上,
起訴書上面就可以看得到。

因為現在還在進行中,
我也不好透露太多。

有同學剛從北檢退下來,
他說如果是他被分配到這個案,
應該是會不起訴,
還說起訴的檢察官太年輕太認真了。


下面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引用:
作者黃色烤鴨
假設真有那麼個"萬一",蠢到連法條都會抄錯、最重本刑都會弄錯的人,誰敢留他?(二度聳肩)
...

檢察官偵查到起訴都是同一人且同一事實者

假設真有那麼個"萬一",蠢到連法條都會抄錯、最重本刑都會弄錯的人

法院仍會審理喔

依刑事訴訟法第300條規定

前條之判決,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這條好處是:

假如法院為無罪之判決確定

任何人(包括檢察官)不得再就此人此一事實,再起訴一次(縱向觀察)

任何人(包括檢察官)不得再就此人同一行為所相關連的犯罪,再起訴一次

譬如罵吃屎一句話侮辱數人,僅一人告訴,法院判罵人吃屎無罪確定,其他人不得再行告

訴(橫向觀察)

免於重複訴追的恐懼

援引錯誤的法條,檢察官考績不會受到影響喔

此文章於 2016-01-02 06:23 PM 被 yyptw 編輯.
舊 2016-01-02, 06:18 PM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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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ptw離線中  
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引用:
作者藍色 憂鬱
穩懋公司內部之前就發現,已離職的張、董兩名工程師,不時將不相關部門的資料傳送到自己信箱

別丟人了

他以為這些科技公司的都沒有一些資安軟體在管控,也完全不留下紀錄。老是要故做玄虛。
對於研發部門的權限控管,跟郵件、網站的監控,早就是標配了。什麼國安?這件事情如果從國安的下手根本查不出來。
為什麼?因為這種大量資料的傳遞,根本不可能管控。你管什麼資料?什麼都管?那得有多少資料量要複製?你又不知道誰有問題,當然是全部都要複製才有辦法應付事後的查詢。
你能記的頂多就是哪個IP哪一天是哪個使用者罷了。這種誰傳資料給誰的,根本就是公司層級才會記錄的東西(而且我有很多客戶根本不想紀錄,幹那SQL一天暴增的資料量多大啊)
故作玄虛,丟人哪。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此文章於 2016-01-03 08:44 PM 被 吉他之繩 編輯.
舊 2016-01-03, 08:43 PM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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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  
sn14827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4
自刪

此文章於 2016-01-03 09:59 PM 被 sn148275 編輯.
舊 2016-01-03, 09:58 PM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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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14827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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