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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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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人反對機會教育,但機會教育要透過正確管道,並不是拿大聲公張揚就一定會有正面作用,本討論串就是很好的例子,少數人根本不是真心研究過相關法案,就是看到臉書寫了就想跟著公審而已,該便利商店店長的表現是其中較惡劣的範本值得點名作記號嗎? 明明大多數人都表達並不會對盲人及導盲犬有惡意或排擠,只是社會大眾認知度不足(較少接觸也無從認知),可以討論如何做到雙贏,店家如何創造友善空間,這都需要學習跟接納過程。社會福利的性質本來就是在民生飽暖為優先之後的事情,能做更多相信大家都不排斥,但不應該講成法條有寫就要當成比自己溫飽還重要的事情要誓死達成,那種叫做惡法 可是就有少數人拼命在帶風向激化議題,然後再一副是要為盲人及導盲犬討公道的口氣,噹別人不識字看不懂法律....這叫機會教育? 這叫唯恐天下不亂吧,整串看下來真的看不出哪個族群或哪些人士對盲人及導盲犬有敵意了。 整體社會學習跟接納過程真的都需要時間,要不然政府早就該立法重罰100萬或直接列入刑法,就像其他重點法案一樣拼命抓,那樣大家就會在畏懼觸法的情況下學習得很快,但問題是會福利制度用這麼重的手段,只會招致民眾反感,對需要社會福利幫助的族群也沒有什麼正面幫助。 此文章於 2015-06-08 04:01 P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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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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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雞蛋裡挑骨頭~ 事實上是. 在"本論串之後",也讓更多人去討論和了解並認識更多導盲犬相關事項, 而你所謂的正確管道在那裡呢? 開版網兄做到了.. 你做了嗎? 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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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5-06-08 04:01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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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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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對開板的沒意見,他對時事有自己的解讀,開了一串文章, 但你硬說他是要讓大家對導盲犬有更多認識才開這篇文章,你不要睜眼說話了, 要讓大眾關心這些議題有很多很好的方式,你不要以為世界上只有臉書,只有取暖文只有打卡文抱怨文才叫做值得讓人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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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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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講的是機會教育, 這事件,這論串就是一個機會, 而你只能去扯正確管道... 是誰睜眼說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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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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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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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只說"沒有人反對機會教育,但機會教育要透過正確管道",意思是有更好的方式可以宣導這些事,沒必要只挑在唯恐天下不亂的臉書去宣揚這些事 我不知道你有什麼好緊張的,好像別人有看法就不行 你要認為這就是很好的機會教育管道,那很好啊,以後你多多在這個管道上吸收新知啊, 反質疑我能讓你舒服一點嗎,那請便吧,你又不了解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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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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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訓練員的FB寫得很清楚,已經訓練結束了,他只想帶狗去吹冷氣 寫得很清楚,狗並非執勤中訓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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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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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講的太好了! 都在檢討訓練員的態度真的不是重點,讓大家知道有這條法律的存在意義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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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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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導盲犬當下並非執勤中,也非訓練中。 那算遛狗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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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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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訓練結束只要在公共場所人狗就是不能分離,訓練狗兒不能隨意脫離主人,否則狗兒容易混淆導盲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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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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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意見即便訓練期結束,要適度延伸解釋為仍具導盲犬執勤身份也並無不可,因為人跟人之間有各種辨識身份的方式不會混淆,但狗應該不會分那麼細吧, 反正只要訓練師行得正,去的時間跟場所都可受檢驗,這一點的判斷留給訓練師空間應該是合理的,沒有造成其他人困擾或排擠真盲人的福利,也不用太嚴苛解讀啦,除非他是牽狗去喝酒又要人家給他方便… 此文章於 2015-06-08 06:41 P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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