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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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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有個疑問...
顏家所謂的「正義」是指什麼?? 顏家所謂的「真相」是指什麼?? 顏家所謂的「道歉」是指什麼?! 怎麼都是一堆抽象形容詞?!有人可以具體解釋一下嗎? 爬了 PTT 一些文, 有人引出了 2002 年的報導, 當時顏家的陳述跟現在說法差異相當大∼∼ 為何有這些落差,我想身為外人的我們不得而知.. 不過,陳同學的道歉,在事發之後「完全沒有嗎」?!我想不是吧? 看來,說謊的一方總有氣球被戳破的一天... 社會冷漠看來在這次事件降至冰點∼ 無法兼善天下,先獨善其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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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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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相同的,我也覺得陳同學從他手中失去了一條人命,日後的煎熬,應該也算付出代價了.本來象徵性的賠一元,也沒代表求得公道,就是勝訴了而已,但民事告了不求賠償,我孤陋寡聞了點沒聽過.尚未發生的事,說再多有用嗎--沒用,已發生的事在這裡說有用嗎?也沒用.所以你也別介意,大家都是說說心中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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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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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一則新聞,有一些答案...自己看+判斷
玻璃娃協會:幫助致傷亡 不追究 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台北景文高中陳同學因協助顏姓玻璃娃娃下樓,不慎摔倒意外致死,被法官判應與學校負連帶責任,共同賠款三百多萬元,受到社會大眾關切,質疑這項判決「好心沒好報」,有阻止人做好事的反效果。中華玻璃娃娃社會關懷協會今天宣布,未來若有玻璃娃娃因受人協助而受傷或死亡,家屬代表保證將不予追究,並且會感謝當事人。協會也將居中協調,甚至募款,不會讓陳同學付錢。 中華玻璃娃娃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鄭淑勻表示,自己就是玻璃娃娃病友,她說「我們很為難」,「很心痛」、「也很同情陳同學」。此事對整個玻璃娃娃傷害很大,不但所有的玻璃娃娃家長都很擔憂以後沒人敢伸援手,未來小孩的路要怎麼走,也有更多的身心障礙者的家庭憂愁,不知道未來怎麼辦。 鄭淑勻強調,這是單一的個案,孩子是無辜的。協會裡的家長將出來聲援陳同學,保證未來倘若有玻璃娃娃受人幫助而不幸受傷甚至死亡,將不追究任何責任,也會感謝幫助的同學。但告人的顏家也是協會的病友,這項保證是否包括顏家,鄭淑勻歎氣不語。 鄭淑勻指出,今天一早就接到家長電話,說孩子今年要上小學一年級,左鄰右舍現在都在討論這件事。家長很擔心孩子被排擠,想要出來聲援陳同學;也有玻璃娃娃在MSN難過地說,「怕以後找不到工作,因為沒有人敢用他」;同時協會也接到很多指責電話,所以決定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 鄭淑勻說,五年前事情發生時,顏家也認為陳同學是個好小孩,因認為當時學校不理不睬,才決定對學校提出告訴,由於一審敗訴,律師認為缺少行為人所以不成立,決定再上訴時,才將陳同學一起列為被告。 【2005/08/26 聯合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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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賞月貓城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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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台灣要越來越冷了.幫助人的心都被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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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我是網球丸子,缺錢條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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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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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對大家的影響是,以往的法則助人為快樂之本被打破了∼
以後大家看到有需需要幫助, 一定都會先想想「量力而為」的道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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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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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羅生門
有人說學校對顏家很好 顏家說學校不理不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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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地瓜島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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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號稱與顏家很熟的立委跑出來辯駁:
1.顏弟弟並不用上體育課,為什麼要下樓. 2.下樓可以抬輪椅,為什麼要用背的. 3.陳同學不是平時那位"專門"負責照顧的同學. 4.是不是陳同學趁四下無人故意欺負顏弟弟,而意外致死. 5.校方是否蓄意包庇陳同學. 立委說這就是顏哥哥口口聲聲要討的正義和清白. 恕在下筆拙,無法形容詳情,總之在立委口中,陳同學被完全 妖魔化了. ---------------------------------------------------- 吐血! 這就是我的感想,尤其是看到"專門"那兩個字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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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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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我查到地方法院,92年6月30日的裁判書裡 陳同學就已經是被告了耶 真的是再上訴時才一起列入的嗎? 是我搞錯還是鄭淑勻說謊? 還是記者亂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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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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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這樣! 那能掌握媒體的人 永遠無罪? 只要能掌握輿論,就能豬羊變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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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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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判決和媒體的報導,
並沒有說明事情發生的真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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