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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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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問題是他國內政,而且中共管啥了嗎?
送中條例是香港自行修訂,中共有指示?你有證據嗎? 再說修改條例,共同打擊犯罪就是香港制度改變?你們都不覺得無限上綱的太過頭了嗎? 明明就是維持香港資本主義而已 那天香港熊貓被送回去也說香港被送中了! 最最要的是,香港回歸後還沒交稅金給中國大陸 那天要繳稅才是真正的回歸,才叫改變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B8%8D%E8%AE%8A 五十年不變,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鄧小平於1984年提出的方針,全稱為「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現有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此文章於 2019-10-27 04:34 PM 被 cd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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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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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你要屬人主義,行,可以給你,再問一個問題,將來要怎麼收回來?50年結束,然後呢?反問,英國給過香港這些東西嗎?現在的問題還是在,香港是中國的屬地,你把香港當做中國的殖民地看也一樣。你得先面對一個事實,中國有這個代表權。立法會再怎麼立法,也只能保護香港人,不送中也不可能讓香港加入屬人主義。一個國家有兩個有主權的引度協議?對中國來說,這才是問題。對中國來說,中國人犯罪逃到香港,又是另一個犯罪天堂。那我只能再問你,是你,你又會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不進立法會修法,不然怎麼做? 2.談就談,不論基於什麼主義,理論,中國本身就不需要? 3.那就讓這個問題再壓50年,嗯,犯罪者的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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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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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應該說,最後台灣才是犯罪者的天堂。
又或者,台灣才是法外之地,未來的台灣會比香港更慘。香港不論結果如何,中國一出面,一出手,終究可以一點一滴的走到收回的目的地。但是台灣就不一樣了。台灣人是送不回台灣的。 民主也給你,立法也給你,兩制也給你。對內怎麼談,台灣對罪犯像現在政府一樣的容忍,不表示中國也能容忍,出於中國自已本身的需要就不可能容忍。(不論是政治上的需要,或是真正對移送罪犯的需要。) 對外怎麼談,由國務院外交部去談特區的但書,一樣也會達成目的。 這跟本就不是什麼加入屬人主義的問題,而是五十年後,中國決心收回這些權利後,一切的引渡協議就是得重新談,香港在這個問題上,就是不可能跟台灣配合,跟本不用中國在後面出手。 所以,民進黨的蔡政府還是打錯算盤了。 姑婆勇的一席話,我們只要記得:「司法是主權的延伸」、「對部長客氣點」。真的是現世報啊。 ![]() ![]() ![]() 清廷入關後,還留有三藩,最後還是要納入一個體制之下的。這是出於清朝的國家需要嗎?並不是,而是出於,這個政權實質統治的需要。這跟主權是無關的。 此文章於 2019-10-27 05:17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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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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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趣了,又是這種鬼打牆的說法。 香港人殺了香港人,人現在在香港境內,香港政府說無法審判。 然後結論是:臺灣是犯罪天堂!? 這是啥神邏輯!??? 身為一個正常人,完全無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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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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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香港政府說無法審判,是因為你台灣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嗎?當然要送到台灣來審。 那蔡政府為什麼要拒絕呢? 香港政府說無法審判,又是因為我香港是屬地主義,另外一件事是,香港本身不可能加入屬人主義。我剛剛已經提到,英國離開前,就沒有給予香港這些東西,現在中國本來就可以不給予。那需要有什麼吃豆腐的陰謀?現在香港是中國的屬地,主權又在中國的手上,將來要走向一國一制或一國兩制,還是一樣得再走進立法會。 你都已經提到了,香港怎麼簽,之後回收之後,還是要重簽,中國國務院外交部不會進一步去跟別國簽?不會在協議上簽下特區但書? 剩下的推論我就懶得打字了。自已去想吧。 此文章於 2019-10-27 05:34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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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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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就開始懷疑, 他真的是學法律的嗎? 連我這種沒考過律師的人, 基礎常識都比他多懂一些 不然就是像別人說的 就是在先射箭後畫靶 ![]() ![]() ![]() 此文章於 2019-10-27 06:57 PM 被 冬之炎陽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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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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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去年的判決書就有寫,大大如果是學法的應該有能力查吧? 能判刑的地方香港都判了,現在才會服滿釋放 香港政府不是一個各體,他們的司法評價可是亞洲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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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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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為應該是從不講信用,透過法條,變成合法! 自此之後此一現象即使不斷發生 ,香港律政司可以堂而皇之面公開對港民發表, 一切合乎依照基本法修訂的送中條例。 這算是香港身為司法人員最後的一點自尊, 把原本不合法的行為,修改成合法 就可以對媒體公開說明[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 此文章於 2019-10-27 07:12 PM 被 麵疙瘩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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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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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還是錯的,香港人應該是在立法會裡,針對相關問題提出一系列的輔助法條,讓送中得以通過。一開始就不應該反送中,或是之後三個月的訴求還是得針對送中的輔助法條抗議。 講信用也一樣,50年後呢?這個問題50年後還會再來。每逃避一次,香港就每況愈下。 這早就說過了,這是香港的民主搞死了自已。我在別串早就提到了,中國只要放著香港這樣鬧下去就行了。民主?你們要先搞清楚,民主雖然是人民當家做主,但是這也意味著,後果得自做自受。 我剛剛還沒有說,這次的送中,就是中國想把特區內的犯罪在中國的體制下分別的送交相關的特區,或是中國人在港犯罪送回中國,又或是中國人犯罪逃到香港被補後送中,目的極其簡單。跟吃台灣豆腐一點關係也沒有,反而是蔡政府蠢到一開始拒收又支持反送中,蔡政府若是夠聰明,一開始就得安排接收並反反送中。那麼港府有什麼理由反對簽引渡? 再者,香港是屬地主義,英國殖民時代就是沒有屬人主義,我還是一樣的想,你把現在的香港看成是中國的殖民地,中國為什麼需要給香港屬人主義?香港憑什麼越權提出屬人主義? 最後,中國未來的引渡協議上,必定將會為特區留下但書。香港這次的反送中,就是中國跟香港自已本身的事,引渡協議的事,會一步一步的被取代,誰也阻止不了。港人若是夠聰明,應該是立刻進入立法會,把輔助的法案給立法完備。而不是反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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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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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要送立法會通過啊! 我還以為沒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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