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關閉的主題
 
主題工具
西皮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中華民國
文章: 83
這個事件 本不成"案"
台灣並沒有"關說"治罪條例
如果公職人員關說 或是接受其關說(未收受金錢或勞務或等值物為前提)
通常是以違反行政中立為由
依情節大小 受到申誡 記過 調職等等處份
特偵組追蹤數月後 發現涉案人並無不當資金往來
所以不能成"案" 若是有對價關係成案
則此案適用於公務人員 則必為貪汙罪

基於五院院長地位獨立而崇高
僅違反行政原則 基本是不會受到懲罰的 也不能送監察院
因五院於我國憲法 乃是平行單位
監察院位於其中之一 不在其他四院之上 也不獨立於五院之外
若監察院可以處理 相對就有可能包庇 這是當初設計的基本考量
(也就是特偵組成立的原因)
----------------------------------------
(分隔線以下並非公領域 已經是國民黨家事)
但是 基於國民黨黨章 則必須送考紀會
結果大家都知道了 考紀會合議為撤銷黨籍
因王金平為不分區立委 為黨意所指定立委 本身不具民選資格
失去黨籍後 自然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 進而不能再具有立法院院長職位
大家都在討論 關說何在?
先不談關說何在 這是國民黨家事 只要目前證據足以考紀會委員相信即可
並非需要檢警調提供什麼鐵證...
是不是內部鬥爭 我也不關心 也管不著
但是太多人也不關心 事件的內容與事件的初衷了
------------------------------------------

但這次事件不管如何
我身為中華民國公民 到有一個確切的希望
就是將來各黨派不分區立委 不得參選立法院長
原因是 :
1.不分區立委身分來自政黨指定 沒有民意投票基礎 僅是黨意下的產物
去留全看黨中央臉色 立場可能不夠公正超然
2.立法院長由立法委員自行遴選 為民主精神標竿
去留應由立法院表決 不該由單一政黨決定
3.若因院長公私領域失德 而被撤銷/開除黨籍 影響立法院運作
徒然製造爭議與社會對立 浪費社會資源

以上 也不會有 到底是要拔除王金平黨籍 還是總統藉故拔除立院龍頭的鬥爭說

本事件 無論是鬥爭也好 確保廉潔政治也罷
做人皆是糾由自取 沒有因哪有果
王若無瓜田之事 沒有這種煩惱
馬若非支持低迷 不陷入這種困境
以致兩人親痛仇快 旁人漁翁得利...
舊 2013-09-14, 11:26 PM #4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西皮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馬政府又一內閣部長疑涉刑案關說

只看到一個 擁有最高權力的法匠 用違法證據
指揮下屬 當打手 把一個立法院龍頭 砍掉


手法未免太過粗糙

老話一句 當程序正義 出現問題?

那 小馬這種做法 跟 明朝東廠有何差別

所謂特偵組 大概 以後會成為有權力的人
間街直接打手罷了

甚至還師出有名 跟疑犯說
他是包青天 以上令人啼笑皆非........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3-09-15, 01:16 AM #4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5738離線中  
Tacoma
Regular Member
 
Tacom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90
重點是其他人已經被模糊焦點

當事人一直無法對關說一事做解釋
舊 2013-09-15, 01:23 AM #4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acoma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太黑暗>>馬政府又一內閣部長疑涉刑案關說

引用:
作者Tacoma
重點是其他人已經被模糊焦點

當事人一直無法對關說一事做解釋


現在 以回歸司法 最大黨
這星期 會請律師提出抗告

最終還是回到司法系統 就讓雙法兩造 法院見真章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3-09-15, 01:29 AM #4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5738離線中  
alan945
New Member
 
alan94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
引用:
作者Tacoma
重點是其他人已經被模糊焦點

當事人一直無法對關說一事做解釋


我看都有出來解釋阿

全部都說沒有關或被關說

只是總統府跟特偵組又拿不出更有力的證據只好轉移焦點了吧
舊 2013-09-15, 06:43 AM #4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an945離線中  
東誠
Major Member
 
東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arnan
美英的民主國家其實也有類似的事情
但大都是先將證據公諸於世
給一些時間讓大眾有所公評
就我有印象的結果幾乎都是議長自行宣步退位
馬英九這樣急急忙忙的出手
一點讓民眾評判的時間都不肯給
身為過總統卻不信任民意
要怎麼奢望民意能信任你

問題在於 立法院的保護傘

關說這事 深根很多人的心
看病住院也要喬
參加國家考試也要喬
酒駕被臨檢也要喬
被開紅單也要喬
..........
.........等

這事件有一個很好問題:
如果你是一位主管當你面對一位八面鈴龍下屬的該如何?
尤其他在人脈處都有
舊 2013-09-15, 08:40 AM #4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東誠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太黑暗>>馬政府又一內閣部長疑涉刑案關說

說本不成"案"

這幾天 特偵組 怎又開始移送司法調查
相關考紀委員會 要查那些檢察官 前法務部長


那不就自打嘴巴
結果後來怎樣 我看大家也更不相信司法了

不就跟役男事件一樣
先趕緊送禁閉
文件都可以後補 造假 目地達到就好 最重要

死了人 出事再來推說行政疏失

小馬應該也從這邊學到的


也滿可憐小馬的 那麼有權力的人
做事 怎那麼不經思考.......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3-09-15, 09:33 AM #4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5738離線中  
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東誠
這事件有一個很好問題:
如果你是一位主管當你面對一位八面鈴龍下屬的該如何?
尤其他在人脈處都有



這個問題要分兩方面來談

在私人利益優先的私人公司、要不要炒是老闆的事
不需要找任何人開會協商,因為公司是老闆的


但是如果放在政府等不能以私利至上的組織
那就得公平、公開而且於法有據
因為政府是全體國民的、不是一家一黨一人的所有物

相之於車輪黨之前的014、賴素如、李朝卿等人
甚至自己本身特別費的處置方式、很明顯公平是談不上了

然後所謂四考紀會、不僅關起門來開
連參與人員名單都保密,公開也稱不上

最後連於法有據都找不到、也不去法院告發(無論有沒有罪都是可以先告發的)
你要強調是奉公無私…請問這是要如何服眾?
舊 2013-09-15, 10:51 AM #45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emon..離線中  


    關閉的主題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5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