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Puff Daddy
Golden Member
 
Puff Dadd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南加州的牧場
文章: 3,280
還在鑽 抄球不小心碰到對方腳 呢... Orz

NBA 官方規則是防守方手碰到攻方的手, 若是攻方的手有碰球是合法的. 注解說手是球的一部分.

你還在跟我揮 腳 和 身體? 你的腳和身體長在手上嗎?

別鬧了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
I pimp therefore I am

此文章於 2016-06-19 08:08 PM 被 Puff Daddy 編輯.
舊 2016-06-19, 08:05 PM #448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uff Daddy離線中  
nonam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
補充一下advantage/disadvantage 得利/不得利規則


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 2014
RULE EIGHT - OFFICIALS, TABLE OFFICIALS, COMMISSIONER: DUTIES AND POWERS
Art. 47 Officials: Duties and powers
47.3
When deciding on a personal contact or violation, the officials shall, in each instance, have regard to and weigh up the following fundamental principles:
• The spirit and intent of the rules and the need to uphold the integrity of the game.
• Consistency in application of the concept of 'advantage/disadvantage'. The officials should not seek to interrupt the flow of the game unnecessarily in order to penalise incidental personal contact which does not give the player responsible an advantage nor place his opponent at a disadvantage.
• Consistency in the application of common sense to each game, bearing in mind the abilities of the players concerned and their attitude and conduct during the game.
• Consistency in the maintenance of a balance between game control and game flow, having a 'feeling' for what the participants are trying to do and calling what is right for the game.

以下為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翻譯的
2014 國際籃球規則
第八章 —裁判、記錄台人員、臨場委員:職責與權力
第 47 條 裁判:職責與權力
47.3
在決定身體接觸或違例時,裁判應就個別情況,依下列基本原則作權衡考量:
• 規則的精神與原意,並保持比賽的完整性。
• 前後一致適用‘得利/不得利’ 的概念。因此意外的身體接觸,引發身體接觸的一方未得利,其對手也並未處於不利,裁判不必中斷比賽影響其流暢
• 每場比賽都應前後一致運用常理判斷執法,並應考量球員的能力、態度與動作。
• 在控制比賽與比賽流暢之間,始終尋求一平衡點,同時‘感知’比賽參與者行 為的意圖,作有利比賽的宣判。
 
舊 2016-06-19, 08:40 PM #448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name離線中  
af1985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PCDVD潛水區
文章: 109
別吵了等著明天看比賽吧
明天裁判我覺得應該不會干涉太多了
畢竟剩最後一場,聯盟該賺的都入手了

我希望Curry大爆發拿73分來個Happy Ending
舊 2016-06-19, 08:57 PM #44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f1985離線中  
shockwave
Senior Member
 
shock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229
明天應該可以看到移動迷宮重現,裁判寬鬆對勇士有利
舊 2016-06-19, 09:50 PM #44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ockwave離線中  
griffey1452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5
引用:
作者shockwave
明天應該可以看到移動迷宮重現,裁判寬鬆對勇士有利




移動迷宮最佳人選包格斯無法上場

效果會降低許多

舊 2016-06-19, 10:19 PM #44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riffey1452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不要變全武行就好........
打到第六場感覺兩邊都結怨
在加上場外咖哩嫂老是愛放話 ~講的好像都騎士的錯

另外希望不要在是那種大比數差距,說真的本季季後賽真的比較難看.........

此文章於 2016-06-19 11:12 P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6-06-19, 11:09 PM #448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ys070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野口兄這個不是NBA的規則,那個不是NBA的規則,但您舉的規則、精神,大部份都是Fiba的,也不是NBA。

FIBA的規則與執法,可能比較接近籃球創始人的精神,將籃球當作君子之爭有風度的比賽,然而在NBA裡卻不一定是這樣,為了比賽的流暢性,一些小接觸經常都是不吹的。

像西河有名的四度空間抄截-先不論他雙腳都踩到場外-其實很多人都認同那個抄截根本就打手了。可是西河動作太快,裁判可能當下根本沒看清楚,事後也可能補了個不痛不癢的哨。

還有我討厭的CP3,更是善於利用裁判的死角,有時利用自己的身體,有時利用對手的身體遮擋,堂而皇之的上下其手。

Lin有一球Powerful的追魂鍋,有時會列入生涯十大好球,但發生在前的抄球,Lin就認為他是被犯規的了(發生在湖人時期)。我相信球員自己都很瞭解規則,尤其是他這種高智商的人。

我想NBA的執法,也許就是這項運動的人氣,始終無法超越在前的其他運動項目的原因吧。雖然很無奈但現實就是如此也沒有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6-06-19, 11:56 PM #448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  
野口隆史
Elite Member
 
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23
引用:
作者Crazynut
野口兄這個不是NBA的規則,那個不是NBA的規則,但您舉的規則、精神,大部份都是Fiba的,也不是NBA。

FIBA的規則與執法,可能比較接近籃球創始人的精神,將籃球當作君子之爭有風度的比賽,然而在NBA裡卻不一定是這樣,為了比賽的流暢性,一些小接觸經常都是不吹的。

像西河有名的四度空間抄截-先不論他雙腳都踩到場外-其實很多人都認同那個抄截根本就打手了。可是西河動作太快,裁判可能當下根本沒看清楚,事後也可能補了個不痛不癢的哨。

還有我討厭的CP3,更是善於利用裁判的死角,有時利用自己的身體,有時利用對手的身體遮擋,堂而皇之的上下其手。

Lin有一球Powerful的追魂鍋,有時會列入生涯十大好球,但發生在前的抄球,Lin就認為他是被犯規的了(發生在湖人時期)。我相信球員自己都很瞭解規則,尤其是他這種高智商的人。

我想NBA的執法,也許就是這項運動的人氣,始終無法超越在前的...

不是喔
我一開始就是在講nba的
一開始就很清楚表達規則中禁止肢體觸碰
跟手掌是球的一部分表示質疑
我也有找出不fiba跟nba規則中相關規定
根本就不是他所述那樣
我也點明規則重點在於裁判的認定
兩邊的規則,根本就沒有他講的那些東西
__________________
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舊 2016-06-20, 12:47 AM #44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野口隆史離線中  
gLiC8e1e5I8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引用:
作者Crazynut
野口兄這個不是NBA的規則,那個不是NBA的規則,但您舉的規則、精神,大部份都是Fiba的,也不是NBA。

FIBA的規則與執法,可能比較接近籃球創始人的精神,將籃球當作君子之爭有風度的比賽,然而在NBA裡卻不一定是這樣,為了比賽的流暢性,一些小接觸經常都是不吹的。

像西河有名的四度空間抄截-先不論他雙腳都踩到場外-其實很多人都認同那個抄截根本就打手了。可是西河動作太快,裁判可能當下根本沒看清楚,事後也可能補了個不痛不癢的哨。

還有我討厭的CP3,更是善於利用裁判的死角,有時利用自己的身體,有時利用對手的身體遮擋,堂而皇之的上下其手。

Lin有一球Powerful的追魂鍋,有時會列入生涯十大好球,但發生在前的抄球,Lin就認為他是被犯規的了(發生在湖人時期)。我相信球員自己都很瞭解規則,尤其是他這種高智商的人。

我想NBA的執法,也許就是這項運動的人氣,始終無法超越在前的...



足球一堆假球還不是成為全球最紅的運動
舊 2016-06-20, 12:53 AM #44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LiC8e1e5I83離線中  
Puff Daddy
Golden Member
 
Puff Dadd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南加州的牧場
文章: 3,280
引用:
作者Crazynut
然而在NBA裡卻不一定是這樣,為了比賽的流暢性,一些小接觸經常都是不吹的。

像西河有名的四度空間抄截-先不論他雙腳都踩到場外-其實很多人都認同那個抄截根本就打手了。可是西河動作太快,裁判可能當下根本沒看清楚,事後也可能補了個不痛不癢的哨。

還有我討厭的CP3,更是善於利用裁判的死角,有時利用自己的身體,有時利用對手的身體遮擋,堂而皇之的上下其手。

Lin有一球Powerful的追魂鍋,有時會列入生涯十大好球,但發生在前的抄球,Lin就認為他是被犯規的了(發生在湖人時期)。我相信球員自己都很瞭解規則,尤其是他這種高智商的人。

我想NBA的執法,也許就是這項運動的人氣,始終無法超越在前的...


我覺得 NBA 執法大體上來說是不錯的. 若是導入職業網球裡的挑戰系統肯定會讓比賽更無爭議, 但流暢性卻會大大的影響.

在美國, NBA 的受歡迎度無法超越 NFL 和 MLB 的原因有很多. 裁判的執法應該不是.
__________________
I pimp therefore I am
舊 2016-06-20, 02:37 AM #449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uff Daddy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42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