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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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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以為本人說不告傷害罪,黃就無責任了? 人家給黃面子,你還當真了? 最好是你敢對警察做這種動作啦。 再來,我完全沒有要說服你的意思。你自己看影片,你想怎麼想都可以... ![]() PS. 對了,你受了別人的氣,你自己吞一吞好嗎? 等那一天我想找你"作法"時,就會輪到你,你不用心急... ![]() ------- 笑死...,搞清楚該員的身份是警察,"妨礙公務"不是該員可以決定要不要辦的... "我是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就是一句狗屁的說法了,和"我沒有釣魚,我只是把餌放下去",有什麼差別? 話說,小草可不要學這種動作啊。狗昌至少有立委身份,小草可沒有,不要到時被法辦,又哭天搶地、伊伊歐歐... ![]() 此文章於 2025-09-01 09:33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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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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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法規沒有禁止的事情,叫做正常,就像走路吃飯睡覺,有人覺得這是被禮遇嗎?
可以去看一下法規,有沒有禁止被告向旁聽者說話?沒有。所以指揮的審判長也沒說話,後來律師跟檢察官吵起來,審判長才制止,畢竟在法庭上審判長就是神,只有鍵盤酸民在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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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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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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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zzzzz....(哈欠)
又是法官在法庭上至高無上的那一套喔? 你怎麼不去考法官呀,你愛怎麼"禮遇"就怎麼"禮遇",肯定不會有人管你... 不要說跟賴傳話啦,要跟川普還是習近平...等各國元首,都沒問題... ![]() 被告在法庭上,滿口政治語言,只有小草才會當成"正常"吧...喔,還有自認無黨無派的人... ![]() "禮遇"這個用詞都不能接受的人,屬於什麼立場,那就很明顯了,測試一下就試出來了啊...呵呵 ------------ 問題:一個羈押禁見的被告,在出庭時(一審),可以對旁聽的人,說話嗎? ChatGPT: 您的問題涉及刑事訴訟程序與羈押禁見的限制,我來逐步說明: 一、羈押禁見的本質 羈押:限制人身自由,防止被告逃亡或串供。 禁見:禁止被告與律師以外的特定人接觸或通信,避免共犯、證人串供或湮滅證據。 禁見的範圍,通常包括:不得與家屬、朋友、外界人士接觸;但仍享有律師會見權。 二、在法庭上的狀況 被告在庭上可否發言? 當然可以,但僅限於向 法官、檢察官、律師 發言,因為這是其訴訟權利。 是否能對旁聽席的人說話? 原則上 不可以。 因為這會違反「禁見」的目的:若能藉庭審場合與外界傳遞訊息,等同破壞羈押禁見的效力。 實務操作 法警、書記官會嚴格管制,避免被告與旁聽人交談。 若被告在庭上喊話或對旁聽席講話,法官可立即制止,必要時甚至驅離旁聽人或命被告退庭。 三、實務中的例外或狀況 如果只是 一般性的情緒喊話(例如「媽媽我無辜!」),通常法官會制止,但不會特別記過。 若內容涉及 案件相關訊息,例如「叫某某把東西藏好」,這就可能被認定違反禁見規定,甚至另生法律責任。 有些高矚目案件,法院還會規定庭審全程錄音錄影,嚴格防範這類情形。 四、整理表格 問題 答案 被告能否在庭上發言? 可以,但限於訴訟相關答辯、陳述。 能否對旁聽人說話? 原則上不行,因屬違反禁見。 若喊話會怎樣? 法官、法警會立即制止,情節嚴重可限制發言或驅離旁聽人。 ✅ 結論: 一個「羈押禁見」的被告,在一審出庭時 不得對旁聽的人說話。他只能在法庭程序內,針對案件向法官或檢察官表達;任何對外喊話,都可能違反禁見規定並被制止。 ---------- 此文章於 2025-09-01 09:30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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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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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終於GET到我的點了。
你也知道要法院判決才知道有罪無罪啊? 我說死什麼?去日本語言學校,沒有護照、簽證下不來。不管什麼理由就是滯留海外逃亡了啊。 早在柯去年被搜索、羈押的時候我很早就說,有黃在外面做保,又有一個黨當打手,為什麼不回來呢?有另一本護照到了澳洲也是可以,為什麼不回來呢?你都說要無罪推定,前提是你要接受你自已就是無罪之人,你甚至可以拍視訊,投稿報社,找民眾黨的人幫你轉告。 你現在就只剩下虛弱的氣息說『沒有證據就該放人』,眼睛瞎到都不看一下旁邊邊邊角角的東西。 但是對不起,不可能,我堅持橘子就是關鍵關係人。 你憑什麼說我不對呢? 在辦公室裡踩飛輪,錢袋送進辦公室。 難道是我憑空捏造的嗎? 關鍵關係人滯留國外不到案,有勾串滅證之虞,就是延押。 法律條文寫的清清楚楚,是我編造的嗎? 沒有證據就要放人?誰跟你說的?還沒宣判也可以放人啊,交保候傳就行。 偏偏你堅持沒證據就要放人,那我就告訴你橘子沒回來,現在的規定就是不行。 這些都不是我自已腦補的。 面對現實吧。 你要怎麼想那也是你的事,也不關我的事。 沒事的,你繼續,明天的事情誰曉得?有人覺得該放,我就覺得不該放。我有錯嗎? 柯能早日出來,我也是祝福啊,但是我不贊成放人不行嗎? 此文章於 2025-09-01 09:50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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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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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話說... 大家都要叫美國,爸爸;但...國娼可以叫美國人叫他爸爸... 那...小草還不投爆他(誤),是...抖內抖到爆... ![]() "美國人阿爸",這事我之前提過一次因為沒有確實證據,我就懶得酸,反正他也是簡簡單單就閃掉了...XD ----------- 反正,以狗昌的為人喔,他這麼喜歡嗆記者,等他運勢向下走,業力引爆,他就知道了。他這"人中呂布",就看他能"張"到何時... ![]() 當年師父不是也很喜歡餵鯊魚嗎? 沒出事前,陳PG也很享受被記者包圍的感覺啊... ![]() 此文章於 2025-09-01 09:43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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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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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進化到會用chatgpt了。
現在 AI就是蒐集資料整理推論, 麻煩是問的人,垃圾問題進去,垃圾答案出來。 不懂法規的死老百姓會用chatgpt就覺得自己能飛天了,還時不時責怪法官,真是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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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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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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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沒出事前,陳PG也很享受被記者包圍的感覺啊...
![]() ![]() ![]() ![]() "禮遇"這個用詞都不能接受的人,屬於什麼立場,那就很明顯了,測試一下就試出來了啊...呵呵 ![]() ![]() ![]() Garbage in, garbage out,是這個意思嗎? 感覺好像不是耶。AI幻覺(AI allucination)是聽人說過啦... 看看陳PG,果然用不同的問法問同一件事,陳PG回應就180度不同了耶... 陳PG是garbage out???.... ![]() 此文章於 2025-09-01 10:14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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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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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橘子當藉口 至少也要拿點令人信服的東西出來
從頭到尾橘子就只有轉交過一次錢 妙天捐給新故鄉協會1000萬,擔任理事長的柯文哲收下後請橘子拿去給李文宗由李文宗存入協會帳戶 這樣就叫關鍵人物 會不會太牽強 檢調找不到金流 也找不到周遭的人有交付沈慶京1500萬的跡象 就硬說是某時某地 親自交付給柯文哲 所以這1500萬現金是橘子攜帶出境嗎? 現在海關機器都如此精密,x光下整個行李箱內容都一清二楚,白癡都知道穩被抓的,卻假設出橘子攜款出境這種不合常理情事 用了一堆牽強又極端的假設 然後得出橘子是關鍵人物 不回來就必須押 這跟警總有何差別 每個人做事都會遵從既有行為模式,但這案件來看 檢調指控的犯罪 卻非常恰巧的每個人事物都與當事人長久以來的行為模式完全不一樣 沈慶京一直以來都是透過朱亞虎處理款項 為何所有的款項包含應曉葳的協會捐款 都找得到經手人或是金流 就唯獨這筆無影無蹤 什麼都沒有 從檢調的資料來看柯文哲私人款項也都陳珮琪打理 其他政治獻金等也全都透過端木正、李文宗等負責的人處理,從這些人的處理結果來看,很明顯的柯也根本都沒在管這些款項 就算帳亂七八糟 柯也完全狀況外 為何唯獨這1筆檢調口中橫空出世的1500萬,卻能在所有人神不知鬼不覺之下處理的天衣無縫毫無破綻,不覺得反差太大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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